招标
2023年7月电熔白刚玉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小艳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永驰0812-33818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2
公告正文
2023年7月电熔白刚玉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7月电熔白刚玉(PGYCGSHGZHD23070557381)招标人为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3年7月电熔白刚玉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1、需提供标的物相同的业绩证明(三年内的合同、销售发票的复印件各一份);2、未在委托方供应过标的物的,还需提供委托方出具的可以使用的样品检验报告或一年内市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主要指标符合委托方的质量标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生产型:仅允许该品种生产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2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
其他要求:1、投标人企业应成立一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相应承诺)。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进入冶材公司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不得参与招标(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5日13时45分至2023年07月12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2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备注: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者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且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本项目需要上传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如未上传,投标文件予以否决。本项目评标规则详见附件《招标采购要求》。
2023年07月05日
公章Epoin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7月电熔白刚玉(PGYCGSHGZHD23070557381)招标人为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3年7月电熔白刚玉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1、需提供标的物相同的业绩证明(三年内的合同、销售发票的复印件各一份);2、未在委托方供应过标的物的,还需提供委托方出具的可以使用的样品检验报告或一年内市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主要指标符合委托方的质量标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生产型:仅允许该品种生产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2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
其他要求:1、投标人企业应成立一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相应承诺)。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进入冶材公司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不得参与招标(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5日13时45分至2023年07月12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2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址: | 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
联系人: | 张小艳 | 联系人: | 李永驰 |
电话: | 0812-3396256 | 电话: | 0812-3381892 |
备注: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者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且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本项目需要上传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如未上传,投标文件予以否决。本项目评标规则详见附件《招标采购要求》。
2023年07月05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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