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7/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鑫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810533243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事业局

地 址: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

联系人:许科长

联系方式:0533-2341718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鑫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9号鑫城中心C座516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8105332439

三、监督部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533-3586685

四、项目名称: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采购项目

五、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淄博市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采购项目在2016年已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数量10套,中标单位:淄博尚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实际情况需要,需再次采购2套相同型号、配置的设备用于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满足设备之间数据、系统的统一性。

鉴于以上原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淄博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核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

六、唯一供应商名称:淄博尚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七、专家论证意见: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具体论证意见

1

王勤

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技师

采购方此次采购的产品2016年已公开招标采购过10套,此次因工作需要再采购同样规格2套。为保证设备之间数据、系统的统一性,便于比对,而且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淄博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核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建议其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从原中标单位“淄博尚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八、公示期截止日期: 20171120

发布人:山东鑫诚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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