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正阳烟叶中转仓库维修改造项目
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正阳烟叶中转仓库维修改造项目”补遗通知如下:
1. 现将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中第(2)点进度款支付的第⑧条内容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0%;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后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5%;发包人与承包人进行初步竣工结算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初步竣工结算价的90%;完成结算审核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
2. 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文件发布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注: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答疑、补遗、澄清等开标前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50000120240418001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5.9.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