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消费风险信息警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其2023年消费风险信息警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招标编号:ZJZN-23891-SJ25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项目名称:2023年消费风险信息警示项目
四、采购内容:
具体见采购文件
五、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2)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3-5-25 至2023-6-1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楼10楼)
标书售价:免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6-6 10:00
八、投标地点: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楼10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23-6-6 10:00
十、开标地点: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楼10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5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均需加盖公章)。
2、参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浙财采监字〔2007〕2号)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4、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5、质疑受理地点: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楼10楼;联系人:李倩;电话:0571-88821402-802
十三、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凤起东路109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71-8958261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楼10楼
项目联系人:刘宋斌
联系电话:0571-88821402
传真:0571-88821402-820
邮箱:info@zngpa.cn
一、招标编号:ZJZN-23891-SJ25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项目名称:2023年消费风险信息警示项目
四、采购内容:
标项 | 标项名称 | 预算总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消费风险信息警示工作 | 45000.00 | 依靠定期与专家咨询,并通过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科研院所、企业和专家了解信息,来收集风险方面信息,并及时汇总风险信息。 |
具体见采购文件
五、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2)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3-5-25 至2023-6-1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楼10楼)
标书售价:免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6-6 10:00
八、投标地点: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楼10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23-6-6 10:00
十、开标地点: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楼10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5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均需加盖公章)。
2、参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浙财采监字〔2007〕2号)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4、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5、质疑受理地点: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楼10楼;联系人:李倩;电话:0571-88821402-802
十三、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凤起东路109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71-8958261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楼10楼
项目联系人:刘宋斌
联系电话:0571-88821402
传真:0571-88821402-820
邮箱:info@zngp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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