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家庄市第二十八中学新建北校区综合楼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369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33156001g01
预算金额3691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乾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经理0311-85209166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19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1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33156001G01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第二十八中学新建北校区综合楼EPC总承包已由石家庄市新华区行政审批局以石新行审项目审批(20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石家庄市第二十八中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石家庄市第二十八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概况:石家庄市第二十八中学新建北校区综合楼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10934.32平方米。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电大街71号(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内容:该项目在石家庄市第二十八中学北校区新建综合楼,综合楼包括教学楼和宿舍楼。教学楼包含地下车库,学生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功能室等附属用房、水箱间等;宿舍楼包含地下自行车库,设备用房、宿舍、活动室。 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5.工期:420日历天 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7.本项目最高限价:3691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重要材料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1) 设计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施工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可按上述资质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1.2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可按上述资质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7-27 09:00至2021-08-19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8-1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注: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石家庄市公共资源 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联 系 人:马翠曼 电话:0311-85209166。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石家庄市第二十八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乾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45号中粮河北广场B座1701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郭老师

联系人: 李经理
电话:

0311-86952169

电话: 0311-85209166
传真:

0311-86952169

传真: 0311-8520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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