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叶尔羌河錾高水电站工程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16.23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xh-zg-jd04-zb201908-02-0079
预算金额416.23万元
招标联系人崔晨曦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楼越佳
中标公司光明起重集团有限公司416.2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疆叶尔羌河錾高水电站工程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疆叶尔羌河錾高水电站工程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XJXH-ZG-JD04-ZB201908-02-0079

公示结束时间:20191025

公示内容:

一、评标情况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光明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16.2305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无锡市华锦水电装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98.425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66.18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光明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无锡市华锦水电装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光明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无锡市华锦水电装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电话:0371-86535716)提出投诉。

三、其他

第一中标候选人:光明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锡市华锦水电装备有限公司,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新华錾高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霍什拉甫乡

联 系 人:崔晨曦

电 话:1829969004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11号楼

联 系 人:楼越佳、王明莹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42/22

邮 箱:chinabrr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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