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市2024年干线公路7座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415-3866028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24-883253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丹东市2024年干线公路7座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服务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丹东市2024年干线公路7座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服务询比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省级财政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丹 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丹东市港口航道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丹东市2024年干线公路7座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服务询比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丹东市2024年干线公路7座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服务询比采购)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9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在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中海广场写字楼(长白南地铁站B口)10楼1002室 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中海广场写字楼(长白南地铁站B 口)10楼10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石
句
72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中海广场写字楼(长白南地铁站B 口)10楼1002室
七、其他
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丹东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丹东市港口航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7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15-38660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4-88325378
电子邮件: zzhwzh0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丹东市2024年干线公路7座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服务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丹东市2024年干线公路7座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服务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省级财政资金,采购人为
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丹东市港口航道事业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完成丹东市2024年干线公路7座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服务,包括:宽甸 县4座桥梁(丹阿线大青桥、丹阿线小青沟桥、鹤大线甬子沟桥、鹤大线杨木沟桥),东港市1座桥梁(凤东线三级台桥),凤城市2座桥梁(饶盖线岔路子桥、饶盖线华 家堡桥)。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服务期限
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并根据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时提出的相关问题,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通过审批。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 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至 2024年 8 月 1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 位章、一式一套),在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中海广场写字楼(长白南地铁站B口)10楼1002室 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原件并装订入存档资料(记录表下载链接为https:/ /www.alipan.com/s/wGxANBZwtY6,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 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3)“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 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在社保系统打印的
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原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入存档 资料;
(4)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 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 页除外)复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4.2 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 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8 月 5 日 14时 0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13:30 时至 14:0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中海广场写字楼(长白南地铁站B口)10楼100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 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 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 m)上发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丹东市港口航道事业发展中心)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75号
邮政编码:118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15-3866028
采购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4-88325378
网址:https://zzhw.ciecc.com.cn
邮箱:zzhwzh01@126.com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 等级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企业 业绩 | 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 立完成过1个公路桥梁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
主要 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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