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公安局购买毒品毛发初筛检测服务(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金额
35.1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34242021000141
预算金额35.1万元
招标公司德昌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凉山州鸿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老师0834-5280123
中标公司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35.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公安局购买毒品毛发初筛检测服务(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34242021000141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公安局购买毒品毛发初筛检测服务(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9栋2单元2号、3号
中标(成交)金额 351000.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购买毒品毛发初筛检测服务(第二次);服务范围:德昌县国家公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中中重要岗位的临聘人员,以及各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吸毒检测的其它临聘人员,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初步统计应检人数约9000人需要参加毛发初筛检测。服务要求:1、检测服务机构在服务期限内为服务方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交流(不得另行收取相关费用)。 2、检测服务机构配备每组不少于2人,共7组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鉴定服务人员参与项目毛发取样工作,鉴定服务人员应当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同时须按照公安部《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及技术标准科学、客观、公正地开 展取样、检验、鉴定工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 3、检测服务机构使用的检测设备、检测试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检测设备、检测试剂为相匹配的同品牌产品,检测试剂、仪器需通过公安部检验机构检测,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4、鉴定意见:检测服务机构需根据服务方要求进行检验鉴定并按时给出检验鉴定意见。 5、对送检的样本,完成鉴定后无偿保存1个(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6、如人民法院通知,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7、检测服务机构具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鉴定结论泄露给第三方,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报告出具时间:确定中标后在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所有毛发取样初筛检测工作并出具报告。 9、样本收集盒由成交供应商提供,不得另行收取相关费用。服务时间:确定中标后2021年5月15日前。服务标准:检测方法符合《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公禁毒〔2018〕938 号)的规定。 1、检测设备须获得公安部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检测试剂要求: (1)冰毒:为保证试剂的性能质量,试剂须获得公安部出具的检验报告。 (2)海洛因:单乙酰吗啡是海洛因在人体中的特异性代谢产物,为公安部毛发检测规范目录里列出的药物名称,为防止其他药物干扰,供应商提供检测试剂,通过检测单乙酰吗啡来检测海洛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张志红:SC3410271;王勇:SC3416801;张朝彦:业主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件精神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德昌县公安局
地址: 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德州镇西环路三段56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5282964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凉山州鸿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德昌县皇朝酒店二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834-5280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老师
电话: 0834-528012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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