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49.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h[2022]0606号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赵林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强伟
中标公司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49.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项目成交公告
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H[2022]0606号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研创园江淼路88号腾飞大厦A座23层
中标金额:肆拾玖万肆仟元整(¥:494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形成报批稿。
五、 评审专家名单:
蔡绍斌、徐晶晶、赵林(采购人评委)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35%计取代理费2593.5元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宿迁市平安大道68号
联系方式:赵林 电话:0527-84338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义乌精品街二期19幢26-3(十九街东首三楼)
联系方式:蔡强伟 电话:18105242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林(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0527-84338633
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文件.doc 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文件.doc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诚信承诺书.pdf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诚信承诺书.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项目\n |
\n项目编号:\n | \nJSZH[2022]0606号\n |
\n采购人:\n | \n宿迁市生态环境局\n |
\n采购代理机构: \n | \n江苏正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n |
\n日 期:\n | \n20200年6月16日\n |
一、总则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1目录
七、成交及合同签订13六、磋商程序及最终报价10五、无效标、废标、串通参与磋商认定条款9四、响应文件的提交8三、响应文件的编制6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6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22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9第三部分评标办法16九、质疑与投诉14八、验收及付款14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项目(一)项目编号:JSZH[2022]0606号一、项目基本情况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正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27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八)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形成报批稿。(六)采购需求: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五)最高限价(如有):50万元(四)预算金额:50万元(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九)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地点:江苏正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2年6月17日8:30至2022年6月23日17:30。四、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三、评标办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递交到磋商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磋商地点:江苏正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2年6月27日14:30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四)联系人:蔡强伟联系电话:18105242998邮箱:371167500@qq.com(三)方式:现场或邮箱领取,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一)供应商信用信息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地址:宿迁市平安大道68号名称:宿迁市生态环境局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蔡强伟电话:18105242998地址:宿迁市义乌精品街二期19幢26-3(十九街东首三楼)名称:江苏正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赵林电话:0527-8433863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电话:0527-84338633项目联系人:赵林(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说明及要求\n |
\n1\n | \n响应有效期\n | \n60日(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n |
\n2\n | \n响应文件份数\n | \n正本1份,副本2份。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封面显著处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n |
\n3\n | \n响应文件的密封盒装订\n | \n1.除特别说明外,全套响应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n2.供应商应将全套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并应在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件外层正面需注明供应商名称、响应项目名称等字样,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n |
\n4\n | \n评分办法\n | \n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n |
\n5\n | \n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n | \n采购人参照采购代理合同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n |
\n6\n | \n其他\n | \n1、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评委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n2、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投标,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提供以下资料:(1)响应文件;(2)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n |
2.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第二条及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转包。2、合格的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1、采购方式一、总则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4、费用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适用法律2.2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5、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磋商文件的修改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之前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磋商文件的澄清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5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3供应商应及时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磋商文件),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澄清和修改,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7.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同已收。
8.5除特别说明外,全套响应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8.4除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8.3响应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封面显著处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8.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要求、质量要求、交货期(工期)、响应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8、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9.1.3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9.1.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9.1.1响应声明及承诺函;9.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9、响应文件构成8.6供应商应将全套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并应在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件外层正面需注明供应商名称、响应项目名称等字样,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9.3.2服务清单(以表格形式列明所投服务清单,格式自拟);9.3.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根据评分细则准备,格式自拟);9.3技术文件9.2.2明细报价表。9.2.1报价一览表;9.2报价文件
9.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9.4.2其他商务文件。9.4.1供应商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提供业绩合同;9.4商务文件9.3.4技术响应偏离表。9.3.3供应商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
11.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内容包括:服务本身价格、编制费、管理费、人工费、交通差旅费、材料搜集费、规划审查费、规划方案专家审查费、规划成果、税金、利润、印刷费以及履约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11.1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公开;以最终报价作为评审价。11、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供应商需按照上述响应文件构成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为方便评审,请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和页码。10.响应文件的格式注:(1)响应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复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3、响应有效期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2、保证金11.3.2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磋商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11.3.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11.3报价注意事项:
14.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磋商地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或过早开启的概不负责。14、响应文件的提交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有响应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的,磋商小组将其作无效标处理。
15.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15.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4.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4.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供应商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出席会议。14.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6.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6.1供应商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16、无效标条款五、无效标、废标、串通参与磋商认定条款15.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参与磋商会议的。
16.8其它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申请;16.7供应商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16.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5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离,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16.4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6.3响应文件份数、签署、装订、盖章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17.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7.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符合18条情形除外);17、废标条款16.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9、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活动的有效供应商仅有2家时,若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且符合法律法规和财政部文件规定情形的,采购人可继续进行磋商活动,或宣布终止。18、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处理1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0、恶意串通的情形19.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19.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19.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9.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0.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0.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20.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20.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20.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20.2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21.3供应商应委派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参加磋商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21.2磋商会议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21.1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监管部门视情况参与监管。21、磋商会议六、磋商程序及最后报价
24、磋商程序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独立评审。23、磋商原则采购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独立完成磋商工作,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磋商、推选成交候选人。22、磋商小组21.4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对检查未通过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响应文件。
24.1.5磋商会议结束。24.1.4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24.1.3检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到场情况;24.1.2公布供应商名单;24.1.1宣读会议纪律;24.1磋商会议流程
24.2.3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未实质性响应的认定,需经磋商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对于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24.2.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4.2.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24.2磋商程序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服务业:25.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最后报价24.2.4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报价一览表中大、小写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的,以大写为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明细报价表内容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修正明细报价表。
26、推荐成交候选人25.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供应商分项报价按首次报价与最后报价调整比例进行同比调整。25.2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轮报价。在采购内容和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每轮报价均不得高于首轮报价,磋商小组应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③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是否接受联合体以“项目基本情况”相关内容为准,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以“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为准。)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①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8、确定成交供应商七、成交及合同签订磋商小组及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7、保密在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符合供应商须知18条情形的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
30、签订和公告合同29.2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29.1成交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29、成交通知书28.2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8.1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前,成交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验收及付款不收取31、履约保证金30.3采购人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0.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九、质疑与投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33、付款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专家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32、验收
通讯地址:宿迁市平安大道68号联系电话:0527-84338633联系部门:宿迁市生态环境局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接收或快递方式3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起算时间见35.2),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34、质疑与投诉
34.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34.3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对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4.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6)必要的法律依据;(5)事实依据;(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4.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提出质疑的日期;
2、初步评审。磋商小组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评审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评分法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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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响应声明及承诺函\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信用信息\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联合体响应\n | \n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n |
\n报价一览表及报价\n | \n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n |
\n技术标准和要求\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其他\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一、项目概述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评标结果。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3、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磋商小组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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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报价分\n | \n磋商报价\n | \n15\n | \n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n |
\n技术响应\n | \n技术服务要求响应\n | \n5\n | \n视对磋商文件项目服务内容的响应状况综合打分,对本项目需求中所列各项服务要求,全部满足得5分,每有一项非★号项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部分不接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n |
\n企业经营业绩、信誉\n | \n企业业绩\n | \n20\n | \n1.2019年起(以获批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地市级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任务并印发实施的得5分;承担过地级市生态文明创建资料整备任务并获得生态环境部命名的,得5分;本项总计10分。\n2.2019年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地级市及以上十四五规划编制、绿色发展评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文明规划评估等任务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总计10分。\n备注:列入第1条的业绩,不再在第2条中重复计分。以上各项业绩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获得批复的提供相关文件或公告截图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n |
\n企业经营业绩、信誉\n | \n相关证书\n | \n3\n | \n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咨询(环保管家)服务认证的,得2分;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9001证书得1分。备注:以上各项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n |
\n企业经营业绩、信誉\n | \n企业获奖情况\n | \n5\n | \n2019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得5分,供应商获得省级表彰的得3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n备注:以上各项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n |
\n项目实施方案\n | \n项目组织机构管理\n | \n5\n | \n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架构、人员到位的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定。组织架构科学、清晰明了、保障措施操作性强,达到采购需求的得4-5(含)分;组织架构合理、保障措施可行,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4(含)分;组织机构不明确,经过改进,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含)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或没有内容不得分。\n |
\n项目实施方案\n | \n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n | \n7\n | \n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任务的理解全面性,对宿迁市基本情况、生态文明建设特色及定位的把握是否准确等内容进行打分。内容详实、方案表述全面、操作性强的,达到采购需求得5-7(含)分;方案基本满足使用需求,内容基本详实、有一定操作性的,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2-5(含)分;内容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经过改进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含)分。没有内容或方案无法实现采购需求的不得分。\n |
\n项目实施方案\n | \n项目技术方案\n | \n15\n | \n根据技术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内容全面详细、科学,切实可行,达到采购需求的得11-15(含)分;方案内容较全面、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11(含)分;方案内容有欠缺、可行性交差,经过改进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5(含)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n |
\n项目实施方案\n | \n质量保证措施\n | \n5\n | \n根据供应商针对技术服务方案提出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全面、详细、措施合理可靠、可行性高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得4-5(含)分;内容比较全面、措施比较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4(含)分;内容不全面、措施不合理可行,经过改进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含)分;其他情况不得分。\n |
\n项目实施方案\n | \n进度安排\n | \n5\n | \n根据供应商是否针对本项目合理安排规划进度,各项进度保证措施是否齐全,能否全面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等内容进行打分。进度安排详细、各环节衔接紧凑、能圆满完成采购要求的得3-5(含)分;进度安排略微笼统,但承诺通过优化能够实现采购要求的得1-3(含)分。没有内容或其他情况不满足磋商文件需求的不得分。\n |
\n其他\n | \n项目负责人\n | \n10\n | \n1、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环保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5分;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n2、对项目负责人所获得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荣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省(部)级的得5分,县市级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n备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有效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成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不得分。\n |
\n其他\n | \n项目组其他成员\n | \n5\n | \n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得2分,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有一个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n备注:以上所有人员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成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不得分。\n |
②★规划应确定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从指标体系设置着手确定重点工作方向,制定规划后续的评估和考核机制。同时,规划编制应符合最新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的相关要求和指标体系。①★根据最新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开展建设规划的编制。编制应符合宿迁市生态环境实际情况,符合宿迁市生态文明相关工作实际需求,能够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实际支撑;1、项目总体要求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中须对以下技术要求逐条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部分不接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服务要求为更好地指导宿迁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要求,更大力度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最新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开展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应符合宿迁市生态环境实际情况,符合宿迁市生态文明相关工作实际需求,能够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实际支撑。
③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目标与指标;②趋势分析、生态文明建设的机遇分析、生态文明建设的压力与挑战;①区域特征、工作基础与存在问题;2、主要服务内容④采购人提出的其他要求。③★规划应通过生态环境部或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评审,用以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①确保有足够的人员配备和技术力量完成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对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具有丰富经验。3、服务要求⑦规划编制相关技术支撑,包括规划编写及论证后修改完善。⑥保障措施;⑤重点工程和效益分析;④规划任务与措施;
④规划成果包括文本、研究报告、图件。文本及报告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图纸内容必须全面;③图件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②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①成果内容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4、成果要求②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配备足够人员和技术力量的服务团队;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方案及工作计划;负责完成招标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
三、验收标准及要求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规划初稿支付合同金额的30%,通过专家技术审核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按要求完成修改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6、付款方式: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提交专家评审,在专家评审后20日内根据专家意见完成修改工作。5、时间进度:⑤最终成果需提供纸质文本、图集和电子存档U盘。
4、项目技术方案: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全面详细、科学,切实可行。3、基础资料搜集及准备方案:供应商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所需的基础材料的搜集和准备方案(含所需资料清单及资料收集的方式、方法等)清单详细准确、收集方式科学、方法合理可行。2、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供应商对本项目任务的理解全面性,对宿迁市基本情况、生态文明建设特色及定位的把握准确。1、项目组织机构管理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架构、人员到位的保障措施科学、清晰明了、保障措施操作性强。四、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提交的成果资料符合相关规范、相关要求,并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或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评审,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单位(全称):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简称甲方)专用条款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项目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6、进度安排: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合理安排规划进度,各项进度保证措施齐全,能全面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进度安排详细、各环节衔接紧凑。5、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针对技术服务方案提出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详细、措施合理可靠、可行。
(二)地点: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一)编制周期: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提交专家评审,在专家评审后20日内根据专家意见完成修改。二、交货时间、地点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价值为元的标的(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中标供应商(全称):(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规划初稿支付合同金额的30%,通过专家技术审核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按要求完成修改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五、付款方式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三天内予以处理。四、验收提交的成果资料符合相关规范、相关要求,并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或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评审,采购人验收合格。三、质量技术标准
(三)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二)乙方所供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由其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一)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延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七、违约条款/。六、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中心审核盖章后实施,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九、合同生效及审核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八、知识产权(五)甲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除向乙方支付货款外,须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四)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除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外,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三、词语涵义通用条款十二、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在开标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乙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即。(五)甲方:采购单位,即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四)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三)货物: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二)合同价: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一)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十六、付款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十五、专利权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十四、技术规格(七)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同时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八、不可抗力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十七、质量保证(二)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一)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二十一、合同争议无。二十、履约保证金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十九、税费
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甲方:(盖章)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二十二、适用法律
地址:乙方:(盖章)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人:
封面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响应文件(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名称):响应声明及承诺函一、响应声明及承诺函十二、其他材料五、报价一览表六、明细报价表七、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八、技术响应偏离表九、项目实施方案十、项目组人员十一、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一、响应声明及承诺函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供应商基本信息四、供应商资质
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三、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磋商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声明及承诺函上网公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授权。(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一切事宜。(采购人名称):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基本信息年月日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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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法定代表人\n | \n | \n注册地区\n | \n |
\n地址\n | \n | \n邮政编码\n | \n |
\n成立时间\n | \n | \n单位性质\n | \n |
\n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n | \n | \n注册资本(万元)\n | \n |
\n供应商类别\n | \n | ||
\n开户银行\n | \n | \n账号\n | \n |
\n联系人\n | \n | \n联系电话\n | \n |
\n经营范围\n | \n | ||
\n备注\n | \n |
六、明细报价表单位公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五、报价一览表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四、供应商资质
\n\n\n\n\n\n\n\n\n\n\n\n\n\n\n\n\n\n项目编号\n及名称\n | \n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项目\n |
\n报价\n | \n大写: \n小写: \n |
\n其他承诺\n | \n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n |
\n备 注\n | \n |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七、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单位名称:(盖章)注:1.供应商应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其它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表中报价总计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总价一致。明细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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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n | \n | \n | \n | \n | |
\n2\n | \n | \n | \n | \n | |
\n3\n | \n | \n | \n | \n | |
\n4\n | \n | \n | \n | \n | |
\n5\n | \n | \n | \n | \n | |
\n…\n | \n | \n | \n | \n | |
\n报价总计\n | \n¥ \n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圆 角 分\n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
技术响应偏离表八、技术响应偏离表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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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自拟九、项目实施方案3、若技术响应偏离表与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不一致,以技术响应偏离表为准。2、供应商所竞产品如与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1、凡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货物或服务与磋商文件有偏离的(包括正偏离,用+号表示和负偏离,用-号表示),均应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响应文件第几页),未在此表中列出的视同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2、如成交,项目负责人须本表承诺实施,不得更换。注:1、响应文件中需按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证明。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十、项目组人员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姓 名\n | \n | \n年 龄\n | \n | \n学历\n | \n | |||||
\n毕业学校\n | \n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n | |||||||||
\n专业技术职称\n | \n | \n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编号\n | \n | |||||||
\n主要主持的类似项目\n | ||||||||||
\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合同甲方\n | \n获得的\n奖项\n | \n备注\n | ||||||
\n1\n | \n | \n | \n | \n | ||||||
\n2\n | \n | \n | \n | \n | ||||||
\n3\n | \n | \n | \n | \n |
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十一、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单位名称:(盖章)注:如供应商成交,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磋商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供应商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姓名\n | \n本项目拟任职务\n | \n学历\n | \n身份证号\n | \n办公电话\n | \n备注\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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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采购单位\n | \n合同金额\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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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供应商提供磋商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磋商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以及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十二、其他资料注:请填写此表,并按要求附业绩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形象,现对本人在“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编制项目”政府采购评审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具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二、依法开展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
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四、不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
人财物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六、严格遵守评审工作记录,保守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
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七、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答复供应
商询问、质疑和投诉;
八、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赔、提供虚假材料或者
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九、本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专家姓名(签字)
2022年6月27日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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