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献文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受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苏州湾投资发展(江苏)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其所需要采购的苏州湾集团及下属建设开发、文旅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磋商响应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苏州湾集团及下属建设开发、文旅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4.采购需求: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城乡更新、文旅发展、金融股权投融资日常业务活动、内部经营管理、政策法规解读;法律文本:审查合同及文本、起草协议及文书、法律风险评估、业务合规性;尽职调查:金融资产全面尽调、资产现场勘验评估、出具增资策略报告;专项法律培训:劳动人事专项培训、诉讼应对策略培训。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在年度预算有保障,此项目服务内容不变且中标方达到采购方要求(年度考核平均分90分及以上)的前提下,可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可通过一年一续的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超过3年。无论是否续签,采购方都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单位的以下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如有授权则必须提供,且无特殊情况,磋商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一致)。
3.响应单位提供具备“(一)本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响应单位提供符合“(二)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承诺书。
上述资料一式三份,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报名时备查。封面注明磋商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8月10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递交报名材料地点:吴江区开平路450号君悦国际3幢7楼(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9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吴江区开平路450号君悦国际3幢7楼(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成本费每份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采购文件获取后一概不退,采购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五、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14日13:00-13:3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13: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夏蓉街1299号东太湖大厦辅楼一楼开标室。
六、开启
磋商时间:2023年8月14日13: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夏蓉街1299号东太湖大厦辅楼一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450号君悦国际3幢7楼。
联系人:孙献文、毛鑫。
联系电话:0512-63477055。
传真:0512-63477055。
2.采购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苏州湾投资发展(江苏)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吴江太湖新城东太湖大道1299号东太湖大厦。
联系人:朱黎。
联系电话:0512-609018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统一踏勘现场,投标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投标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均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投标网发布。请各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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