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2批)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度(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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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山乡愁地图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
采购内容:依托国家、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项目,打造“巴山乡愁地图·遇见民间艺术”系列,对翻山铰子、巴山背二歌、巴山剪纸、曲艺、民俗等民间文化艺术及其代表性人物、文旅能人进行记录、摄制,在各县(区)拍摄1部5至
主要功能或目标:(一)拍摄文案。包含1部专题片和5部短视频文案,文案要进行整体策划构思、创意设计,5部短视频要各具特色,解说词要精美、简洁、有特色,每部短视频字数控制在1500字,专题片字数控制在2800字左右(可根据视频时长进行适度增减)。
视频须为高清视频。视频成品4K,内容不限于民间文化艺术其代表性人物、文旅能人、民风民俗、特色美食等,画面整体要求有情怀、视觉感染力强,同场景画面衔接无色差,成片健康向上,易于传播,包含片头、片尾、配(二)音、配乐,主题要突出,体现巴山民间风情;解说使用标准的普通话,配合中文字幕,情感饱满、语速适度;音乐、音效运用要与主题相得益彰,字幕条运用恰当;视频须保证原创性和真实性,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三)视频播放格式。须为通用格式,根据不同的投放平台提供不同的视频拍摄需求,可在MP4、WMV、MPEG等播放器上播放。
(四)宣传推广效果。视频须在知名网络平台、媒体等进行发布,总播放量达到10万+,全网曝光量达到100万+。
(五)参与巴山美食营销活动视频拍摄1次。
需满足的要求:(一)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脚本及分镜头、拍摄、剪辑、配音、修改、审核等工作。拍摄前,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拍摄脚本、场景及时间安排。每部视频拍摄完毕后须在3日内提供视频初剪辑版本,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文稿、脚本进行修改,不得对修改次数进行限制。
(二)有现场导演,对项目整体推荐、现场安排和出镜人员形象、表达和肢体等给予指导。
(三)视频中使用的图片、视频等素材不侵犯第三方版权及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单独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采访方造成的损失。
(四)成片的视频版权归采购方所有,未经允许不得用于第三方的传播、参赛等用途。
(五)供应商要提供并移交视频源素材,用于二次剪辑和传播。
(六)包含但不仅限于高清摄像机及全套镜头、稳定器、灯光、航拍等。
(七)供应商要组建专门的团队,至少有1名导演、1名制片、1名编剧、1名运营以及相应的摄影师、化妆造型师、灯光师、录音师、后期剪辑,专业配音配乐。必要时提供专业的演员。为拍摄沟通顺畅和短视频效果,需要提供1名专员进行细节沟通。
(八)未尽事宜,供应商应主动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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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0 | 2024年07月 | 无 |
2 | 四川扬琴《蜀道》惠民演出活动 |
采购内容:宣传推广全国群星奖优秀作品四川扬琴《蜀道》,开展或参与进景区、进社区、走基层和在省、市宣传推广等线下惠民演出不低于30场次,组织开展线上展播不低于5场次。
主要功能或目标:(一)组织线下惠民演出不低于30场次,组织开展线上展播不低于5场次。其中,在市内各县(区)组织开展线下惠民演出不低于25场次,参加省、市文旅推介宣传不低于5场次。
(二)每场演出节目单须提交甲方审定,演出节目须与群众文化活动主题相匹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主旋律。
(三)每场演出参加的演职人员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未发生过负面舆情事件。
(四)符合演出的氛围布置(包括舞台、背景、横幅标语等)。
(五)有专业的演出设备(包括演出音响、调音台、手持、耳麦等),以确保演出效果。
(六)演出节目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
需满足的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且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和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供应商应具备专业团队精神和实力,从事五年以上的策划执行同类项目实施成功经验和省市级成功案例。
(三)供应商应制定线下惠民演出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演出的策划、宣传、方式等内容。参与的演出活动须征得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供应商负责本地惠民演出期间演职人员及观众、场地等安全保障,制定安全预案并予以实施;外出宣传交流负责演职员安全保障等。
(五)供应商线上展播和制作的宣传短视频必须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传播正能量,须由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审核后方可推出。
(六)报送演出图片和视频资料,每场演出图片不少于 2张,制作时长不少于3分钟的高质量小视频反映演出活动开展情况。
(七)未尽事宜,供应商应主动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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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0 | 2024年07月 | 无 |
3 | “文化同行”群众文化活动 |
采购内容: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文艺表演活动不低于12场次,其中每场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每场文艺节目时长不低于80分钟。
主要功能或目标:(一)组织举办文化惠民演出活动14场次,其中,乡村“村晚”活动5场次、“百姓大舞台”活动5场次、“百千万”传统节日文化活动2场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群众文化活动2场次。
(二)每场演出节目单须提交甲方审定,演出节目须与群众文化活动主题相匹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主旋律。
(三)每场演出参加的演职人员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未发生过负面舆情事件。
(四)每场演出节目总时长不少于80分钟。
(五)每场节目数量不少于12个。
(六)每场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包含有国家三级及以上演员或从事文化艺术工作且具备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2名以上。
(七)符合演出的氛围布置(包括舞台、背景、横幅标语等)。
(八)有专业的演出设备(包括演出音响、调音台、手持、耳麦等),以确保演出效果。
(九)演出节目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
需满足的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且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和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演出时间及执行地点、节目单、节目内容等需提前以书面方式报采购单位确定。
(三)供应商负责演职人员的组织安排,负责演出内容的执行,负责活动相关物料的设计制作,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高质量。
(四)供应商负责惠民演出期间观众、场地等安全保障,制定安全预案并予以实施。
(五)供应商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与采购人进行对接和联系,接到采购人电话应及时响应,并对相关工作做出及时安排,保证本项目演出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六)报送演出图片和视频资料,每场演出图片不少于 5张,制作不少于 2 条、时长不少于3分钟的高质量小视频反映演出活动开展情况。
(七)未尽事宜,供应商应主动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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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0 | 2024年07月 | 无 |
4 | 2024年“精品剧目进巴中”文化惠民活动 |
采购内容:拟引进5台精品剧目到巴中演出不少于10场次(其中在学校演出不少于2场次,需引进1场新年音乐会)
主要功能或目标:(一)剧目引进费用(含舞台搭建、灯光音响设备租赁等费用)。 (二)场地租赁费用(未含2场校园演出场地租赁费用)。 (三)氛围营造、宣传推广费用,主要包括宣传灯箱、城区中心区域公交站台、宣传标语、海报和主题喷绘制作、节目单及入场券印制、新媒体平台宣传等费用。 (四)演出剧目录制费用。 (五)活动组织开展的人员、服务等一切其他相关经费均由供应商在票务收益中支出,由供应商自负盈亏。
需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应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方案包括拟采购剧目名称、种类、内容简介、演出单位、演出时间及地点、演出场次、安保措施、售票方式、宣传方式等内容,采购剧目可根据《精品剧目指导目录》优先选择,也可自主选择,剧目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在征得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同意后方可进行;
2.供应商每部剧目售票平均价格不得高于100.00元/张,其定价根据剧目种类和市场需求进行,售票量原则上不得少于总座位数的60%,学校演出实行免票,供应商负责票务销售并自负盈亏;
3.供应商购买的剧目须经演出方同意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免费录制并用于公益宣传;
4.供应商演出前应在城区中心区域5个公交站台、巴州剧院门口2个灯箱、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投放演出剧目的宣传,负责聘请1名网络达人制作短视频进行宣传;
5.供应商负责引进剧目的高清摄制,机位不得少于3个,保证成品质量能够在电视台、互联网、城市电子屏等渠道播放;
6.供应商可通过广告、赞助等方式进行盈利,但不得开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广告宣传;
7.供应商应当具备成功运营的案例1件以上;
8.供应商负责引进期间演职人员及观众、场地等安全保障,制定安全预案并予以实施;
9.供应商负责做好引进剧目演出的报批工作;
10.未尽事宜,供应商应主动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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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0000 | 2024年07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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