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1101080711010809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砂石加工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行(EPC+0)总承包 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
华中


isi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0809001001)
1.招标条件
拟建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编号:2209-421126-04-01-976178)同意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电建(蕲春)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砂石加工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行(EPC+0)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蕲春县
2.2项目概况
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位于湖北省蕲春县刘河镇、狮子镇、株林镇、横车镇、彭思镇,水陆交通便利。矿区主要储有片麻岩、花岗 岩,其相关物理力学参数指标可满足《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DZ/T0341)建筑Ⅰ-Ⅱ类石料的要求,设计开采规模为7000万t/年,采 矿权范围内查明保有建筑用石料(片麻岩、花岗岩)约46000万m³,属大型矿床,项目于2023年1月18日获得采矿许可证。本项目主要由矿山开采 工程、砂石工厂工程、长距离运输廊道工程(简称“长胶廊道工程”)、码头工程四部分组成。
2.3项目计划工期
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8月30日;2024年7月30日3#溜破系统及后续工序具备投产条件,2024年12月30日具备全线投产条件。具体开 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试运行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系统累计生产成品骨料300万吨且满足设计要求,达标投产。时间不超过3个月。
运行期:自本项目试运行完成后的次日起进入运行期,运行期满2年或成品骨料累计生产满1亿吨结束。时间与产量以先达者为准。
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砂石加工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行(EPC+0)总承包,包括加工系统场平及给排水工程、加工系统
废水处理系统工程、智能控制和智能监控系统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含甲供设备招标文件参数编制)、材料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埋件及非标件制
置(含滤饼堆场)、工艺流程及设备选型、带式输送机系统(含转运站)、土建结构、给排水系统(含废水处理系统)、非标件、电气系统(供
①土建施工:溜井、平硐(含硐口和硐身)的开挖支护、溜破系统设备基础;砂石工厂场地开挖支护、基础处理和防排洪、车间混凝土结
桁架和转运站的金属结构;电线电缆、桥架和控制系统(含C73~C80胶带机电气设备安装等);给排水管线(含消防)、阀门、泵站和废水处理
系统设备;除尘设备、管路和储存设备等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缺陷责任维护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4)项目运行
②110kV供电工程(含线路)及砂石加工系统标内的10kv配电工程的维护;
②协助发包人或负责办理合同范围内的报批报建、协助土地征租、承担对外协调等相关工作;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仅分一个标段。
资质、财务、业绩、项目主要人员等满足下述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亏损,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近3年(2020-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全
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承担过一个生产规模不低于800万吨/年的砂石加工系统设计业绩;承担过一个总量不低于
计或建设或生产运行业绩。
注:①已完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工程规模及范围页)、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系统试运行验
②在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工程规模及范围页、合同工期页扫描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
③运行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运行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工程规模及范围页、合同工期页扫描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
⑤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规模指标及完工时间,请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证明规模指标及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未提供建设单位方联系方式不予
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如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1.5主要人员要求
(3)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担任过砂石加工系统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
(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运行负责人具有1年以上砂石加工系统生产运行管理经验,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或经济职称。
(2)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施工企业;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料等资料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chen.pj@crhdc.com.cn。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将发送招
4.4未按本招标公告4.1~4.3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予拒收。
电子邮件:442353447@qq.com 电子邮件:chen.pj@crhdc.com.cn
日期:2023年7月3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