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灵川县2022年城乡一体化项目(灵川县国防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3481.3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764001
预算金额3481.32万元
招标公司灵川县永弘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君安工程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481.32万元
中标联系人高云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灵川县2022年城乡一体化项目(灵川县国防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3764001 | ||||||||
招标人 | 灵川县永弘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永弘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君安工程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新建办公指挥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529.5 m²,地上4层;民兵训练基地楼总建筑面积:2972.84 m²,地上4层;周转房总建筑面积:1672.48 m²,地上5层;食堂综合楼总建筑面积:624.13m²,占地面积:214.46 m²,建筑层数:3层。大门总建筑面积:330.66 m²,占地面积:440.22 m²。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7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 10月 9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10 月 12 日 | ||||||||
预中标人 | 联合体 | 牵头人: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34813225.31元 | ||||||||||
工期 | 3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赵海春(注册编号:桂245090911468 ;身份证号:450322********151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阳世明(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0014012;身份证号: 450323********001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桂林花江智慧谷电子信息创业产业园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1#研发服务大楼项目、2#中国-东盟信息港经济研究院、3#中国-东盟信息港产业研究院项目; 2、彰泰·橘子郡7#、8#、9#楼; 3、泰丰·林湖美地一期项目2#地下车库、5#商业、6#商业、31#-33#楼、35#-37#楼; 4、金河阳光6#、7#商住楼及二期地下室。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65分,桂林市一等。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34968570.16元 | ||||||||||
工期 | 3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唐鹏(注册编号:桂245101117041;身份证号: 450304********154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范真璇(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9)0000504;身份证号:612324********221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珠海市斗门珠峰科创中心; 2、筑成·时代春晓澜悦府1#、2#、3#、3A#、5#、 6#、7#楼及地下室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65分,桂林市一等。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34887044.97元 | ||||||||||
工期 | 3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高云(注册编号:桂245060805661 ;身份证号:210727********242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兴华(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7)0007660;身份证号:452323********223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翻山底项目1#、2#、地下室; 2、智慧养生城(瑶汉养寿城)1#、2#、3#、4#楼。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63分,桂林市一等。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816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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