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射阳县饮用水源地(明湖)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及运维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3/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SYCG(D)-2020290-2
二、合同名称:射阳县饮用水源地(明湖)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及运维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SYCG(D)-2020290-2
四、项目名称:射阳县饮用水源地(明湖)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及运维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射阳县环境监测站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红旗新村194号
联 系 方 式:18862069571
供应商(乙方):上海科泽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环城路2222号1幢
联 系 方 式:1525088313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射阳县饮用水源地(明湖)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及运维项目(二次)
服务要求: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射阳县明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增加挥发性有机物自动分析仪,系统重新集成,对取水单元进行改造,对站房以及卫生间损坏处进行修缮,以及明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明湖补水口水质自动监测站两个站点两年期运维服务。
二、招标参数要求:射阳县饮用水源地(明湖)水质自动监测站
自动监测仪器的测量原理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分析方法、EPA等标准分析方法。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仪器应使用如下方法:
自动监测仪器分析方法
1、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技术参数
附表1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2、工业控制计算机
3、系统重新集成技术要求
3.1、系统总体设计目标
3.1.1、应适应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合理、完整的方案。自动化程度高,做到自动采样、自动预处理反吹、自动分析和自动清洗以及数据记录和输出等环节的可靠有效。
3.1.2、提供的方案要求系统性能稳定,运行费用低,维护工作量小。
3.1.3、提供所需要的辅助设备,包括UPS专用电源、专用工具、三级防雷等。
3.1.4、系统应具有抗电磁干扰能力,同时需配备电力供应稳定的配套系统。
3.1.5、系统工艺流程简捷,组成精简,力求使系统设备的投资尽量合理。
3.1.6、管线布置通畅合理,管材选择确保系统能长期有效运行。
3.1.7、自动化程度高,可实现系统的反控功能。
3.1.8、系统中关键部件(如阀门、接头、PLC等)应使用国内外优质知名产品。
3.1.9、系统设置具有开放性,用户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有关参数,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展性。
3.1.10、仪器房的监测仪器、数据采集器等设备均应采用机柜式或机挂式安装。
3.1.11、可设定运行方式(连续或间歇),数据自动采集、处理及传输。
3.1.12、采样泵、空压机等仪器须进行减震防噪处理,避免对其他精密仪器的干扰,并提供详细方案。
3.1.13、温湿度、水压等系统基础信息必须接入水站控制系统。
3.1.14、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须根据客户要求实现定期自动校准功能,并将仪器校正信息上传至工控机及中心平台。
3.1.15、具有异常信息记录、上传功能,如采水故障、部件故障、超量程报警、超标报警、缺试剂报警信息
3.1.16、系统集成管路具备断电再度通电后自动排空水样、自动清洗管路、自动复位到待机状态的功能
3.1.17、投标人所使用的在线监控平台软件(须包含手机端ISO版、安卓版)的在线监控子站软件、在线监控预警软件、水质自动站运维管理及质控软件均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
3.2、采配水系统技术要求
采水单元必须根据河流实际水文状况采用合适的采水方案,中标后一周内中标人由招标人组织进行实地查看并提出方案,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3.2.1、须满足采集水样的基本条件,采水方案科学可行,确保水样有代表性。
3.2.2、采用双泵/双管路设计,一用一备,满足实时不间断监测的要求;并且当一路出现故障时,能够自动切换到另一路进行工作,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3.2.3、采水浮筒要方便人工提升与安装,以便日常清洗和维护。水泵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自吸泵或潜水泵等。水泵应具有来电重启。
3.2.4、根据各个采水点到站房的距离、地形等实际情况,选择自吸泵和采水管路的大小以保证站房的进口压力和流速达到整个系统全部仪器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性能,确保采水系统的稳定运行。
3.2.5、采水管路均要采取保温措施,采水管路采用可拆洗式,采配水管路应具备反冲洗功能。
3.2.6、采水系统可采用连续或间歇方式工作,并能够根据监测要求现场或远程设置监测频次。
3.2.7、配置在线除泥沙等预处理装置,保证系统管路内部免受泥沙和藻类影响,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比色法仪器进口浊度必须控制在40NTU以下。
3.2.8、采水系统的构造保障在汛期或枯水期能正常工作而不至被损坏。
3.2.9、采水点应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漂浮物的堵塞。
3.2.10、采水系统中的所有部件均要选用优质产品,自吸泵采用知名品牌产品,保证采水系统工作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3.2.11、水质五参数自动监测仪必须使用原水。
3.2.12、管路内径、提水流量、流速应满足测站内仪器分析需要,并留有余量。
3.2.13、考虑到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设计中应不使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清洗方法。
3.2.14、能配合系统实现水样自动分配、自动预处理、故障自动报警、关键部件工作状态的显示和反控等功能
3.3、辅助系统技术要求
3.3.1、UPS后备电源:大于3KW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可以保证测控系统传感器和测控设备以及数据的存贮及传输在4小时内的应急运行。
3.3.2、系统专用工具:提供系统维护专用的成套工具。
3.3.3、提供三级避雷装置及通讯防雷。
3.3.4、根据需要配置相应的空气压缩系统。所配置的空压机须是无油型空压机,保证不对分析结果造成影响。
3.4、数据采集/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3.4.1、采用三相五线制进线供电;动力设备、监测仪器和电脑、辅助设备分相供电,避免相互干扰,并保持三相用电的平衡;每相供电能力有一定余量,方便扩充。在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以调整为两相供电。
3.4.2、电控柜中要安装有雷击保护器,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动监测系统中的仪器设备。
3.4.3、可以实现各种监测设备的多种信号的连接和数据传输。数据采集/控制设备可以与现场各种设备的输入/输出的模拟、脉冲和开关数字信号连接。
3.4.4、可以实现各种控制功能。根据用户对不同设备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控制。如设备的开关、切换、标定、调节、清洗、连锁保护、报警等,并可以实现多点多路切换。
3.4.5、主要的控制功能可实现远程控制。现场站和远程站之间实现双向的数据传输,可远程控制监测设备的启停、阀门的开关、泵的切换、反冲和清洗、主要设备量程的设定、状态监测和自动标定。
3.4.6、现场数据采集设备应至少能保存一个月的最小统计单位值(最小统计单位时间不大于小时),并至少可保存一年的小时数据。
3.4.7、监测仪器和数据采集设备之间应采用数字通讯,监测仪器的状态参数应能够上传至控制软件。
3.4.8、电控柜中的主要配件(如空气开关、按钮、转换开关、继电器、输入输出接线端子等等)采用知名品牌产品,符合相关部门抗电磁辐射、电磁感应的规定。
3.4.9、全部设备、仪器等的供电电缆、信号电缆均采用高质量屏蔽电缆,穿管或在线槽中布线,美观整齐。
3.5、数据处理/传输系统技术要求
3.5.1、推荐采用windows操作系统,所有的软件应采用标准的语言编程。软件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性和维护性。
3.5.2、系统应有数据处理设备,数采仪需采用工业控制计算机,并配备键盘、鼠标,方便现场操作。工控机能够在现场进行数据处理,处理结果应至少包括实时测量值、日均值、周均值、月均值及日(时)均值连续变化曲线,超标值检验及自动报警。
3.5.3、实时自动记录采集到的异常信息并主动上传到远程控制中心,可自动或手动远程控制对异常信息进行处理。
3.5.4、系统与远程控制中心之间的数据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传输,无缝接入建湖县环境质量监测监控平台,用户可以对自动站进行远程监控和维护。
3.5.5、提供系统采用的现场仪器设备数据通讯协议、传输协议、系统接口、系统集成软件的数据库结构说明材料等信息。要提供源代码。
3.5.6、控制单元主体设备平均无故障时间≥2000h,信号的输入输出具有可扩展性。
(1)、中标后必须提供现场仪器设备数据通讯协议、传输协议以及开放系统数据库,便于用户对数据库软件的二次开发和利用。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向本次所集成的仪器供应商开放通讯协议,以保证仪器设备更换时,仪器供应商无障碍将同类仪器接入控制系统。当业主对系统进行新增参数或更新改造时,中标人须负责将新仪器接入原系统。
(2)、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为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招标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仪器和设备,需提供仪器的彩页说明。
(3)、本项目建设水站,直接服务于重点断面的水质监测,为环境执法和政府管理服务。项目选择仪器要求性能稳定、数据可靠,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内应用成熟的知名品牌仪器。
(4)、仪器供应商提供的仪器须开放通讯协议,提供数据采集源代码,确保投标人能采集到实时数据、历史数据,确保仪器的稳定运行。提供仪器试剂配方,方便在国内试剂商店采购配制。
(5)、中标供应商供货时所提交的任何设备应提交来源于原厂家的证明,并有原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和原厂保修证明文件。
(6)、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监测项目分析方法的详细资料及其标准代号。
(7)、响应文件中提供系统集成完整的设计方案及详细说明,所有功能的实现须有具体的设计方案。
(8)、本项目中标人必须能够或承诺提供长期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
(9)、水质自动站需实现必要的系统反控,并对超标及异常值的信息报警发送和自动留样功能。
(10)、中标人提供系统运行维护手册,内容详细,方法简便。编制运行费用表。(详细列出每个自动站一年所需的常用备品、备件和耗材清单以及日常维护所需的各种专用工具清单及价格)
(11)、对运维期间的考核详见《江苏省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管理规范要求。
(12)、在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和质保期内,中标人应保证提供及时充足的技术服务。系统出现故障时,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做到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72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同时在承诺的响应时间内不能解决问题的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次。
(13)、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提供售后技术服务的详细方案,包括售后服务的经费问题。
(14)、软件升级及系统扩展方案
中标方必须对提供的软件知识产权负责,如今后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对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作出调整,中标人须及时地免费为招标人提供软件升级服务或调整。
要求合同签订后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所有建设内容。试运行3个月后组织整体验收,试运行期间保证正常运行。投标人应制订明确的合同交货进度表。
4、站房空调
站房空调(知名品牌)正3匹以上柜机,需要有断电重启功能。
5、站房修缮,供电供水及辅助设施
站房修缮包括仪器间、办公间的墙壁脱落的地方进行修补,对卫生间全面的改造,达到污水不外溢。供电供水及辅助设施(含站房LOGO及制度等)改造符合水站运行要求。
6、全托管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中标单位须按照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水站(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等)的日常运行维护。
当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出台新的运维要求时,以新要求为准。
6.1中标单位运行维护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采购人的考核指标要求,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效能;
6.2运行维护期间,值守人员的相关费用以及采水、供水、供电、通讯、采暖、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维修、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等均由中标单位支付;
6.3中标单位须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技术培训以及运维质量的相互监督检查,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
6.4运行维护期间,如遇采购人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中标单位须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采购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
6.5运行维护期间,水站的全部资产(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
6.6中标单位对水站的监测数据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
6.7运行维护期间,中标单位有责任保证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每个水站必须配备值守人员,避免出现因被盗、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流失。如出现因中标单位安保措施不当造成的水站资产丢失、破坏的情况,中标单位须复原并尽快恢复运行,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须协助采购人做好水站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
6.8中标单位应至少配备1辆运维车辆,2名运维人员。
6.9中标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独立运行维护水站;
6.10中标单位运维期满后应保证资产完好,并做好资产交接,交接的仪器设备须满足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
6.11运行维护包括开展水站远程维护、现场维护和应急维护等工作,保证监测数据质量,并对维护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6.12远程维护要求
6.12.1每日对水站监测数据和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远程监视,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诊断和运行管理,根据运维工作需要,对运维人员进行调度,并记录;
6.12.2远程对水站的整体工作情况进行监控,获取仪器设备关键参数,可根据其运行状态进行相应远程调试;
6.12.3通过远程控制,可对仪表进行校时、复位、测试、校准、清洗、24小时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核查、标样核查、样品复测和留样等维护工作;
6.12.4通过运维管理平台对站点的运维情况及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和评价,包括运维巡检频次、质控频次、故障响应情况、超标响应情况等信息统计,结合数据获取率、数据有效率等对水站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评价。
6.13现场维护要求
现场维护包括运维技术人员到水站现场完成的例行巡检、定期养护和现场质控工作。
6.13.1每周例行巡检
(1)检查水站电路系统是否正常,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检查采样和排液管路是否有漏液或堵塞现象,排水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2)检查采配水单元是否正常,如采水浮筒固定情况,自吸泵运行情况等;定期清洗采配水系统,包括采水头、吊桶、泵体、沉砂池、过滤头、水样杯、阀门、管路等,对于无法清洗干净的须及时更换;
(3)检查工控机运行状态,检查上传至平台数据和现场数据的一致性,检查仪器与系统的通讯线路是否正常;
(4)查看分析仪器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检查有无漏液,进样管路、试剂管路中是否有气泡存在,如有及时将气泡排出;
(5)检查空调及保温措施,检查水泵及空压机固定情况,避免仪器振动。检查不间断电源(UPS)、除藻装置、纯水机等外部保障设施运行状态,并及时更换耗材;
(6)检查试剂使用状况,定期添加、更换试剂;
(7)检查防雷设施是否可靠,站房是否有漏水现象,站房外围的其他设施是否有损坏,如遇到以上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水站系统安全运行。在封冻期来临前做好采水管路和站房保温等维护工作;
(8)做好废液收集,由运维方负责处置;
(9)保持水站站房及各仪器干净整洁,及时关闭门窗,避免日光直射各类分析仪器。
6.13.2 定期养护
(1)站房:保证站房空调及取暖设施运行正常,定期对空调进行全面的清洗。
(2)分析单元:应依据断面水质状况、水站环境条件和分析仪器的要求,制定易耗品(如泵管、滤膜、活性碳及干燥剂等)的更换周期,做到定期更换;对使用期限有规定的备品备件,必须严格按使用规定期限予以更换。
水站仪器所用试剂的更换周期应根据试剂稳定性和保质期确定,室内温度较高时应缩短更换周期,试剂的更换周期不得超过30天。
根据水站运行的环境状况,在规定的时间对仪器设备进行预防性检修。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多点线性核查,在自动分析仪器当前量程范围内均匀选择5个浓度标准溶液(须包括空白)。
(3)采配水单元:定期检查采水、配水单元是否正常运行,清洗采水头。对于潜水泵,应定期清洗泵体、载体。取水管路应检查是否出现弯折现象,是否畅通,并清理采水头周边杂物,泥沙含量大或藻类密集的断面应视情况进行人工清洗。每月至少清洗一次采配水单元的取水管路、五参数池、沉淀池、过滤芯、配水管路和采样杯等部件。
(4)控制单元及通讯单元:定期对工控机进行断电重启,查看工控机是否可以自动启动,并运行操作系统、加载现场监控软件,查看串口通讯是否正常。
定期对网络通讯设备进行断电重启,查看启动后是否通讯正常。
每月检查开机过程中硬件自检过程是否有异常数据传输和报警。
每月对工控机进行杀毒,防止病毒损坏软件。
(5)辅助设备:定期检查稳压电源及UPS的输出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突发异常情况须及时排查处理。
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空气压缩机气泵和清水增压泵的工作状况,并对空气过滤器放水。
定期更换纯水机滤芯。
定期检查摄像头是否破损,视频设备功能是否正常,包括摄像、视频存储、云台控制等。
(6)其它:监测数据除月备份外,上传云平台保存;建立手机APP,可以通过手机适时预警;数据端口保留扩展空间,便于今后增加监测项目;远程防盗报警功能;每月对备用仪器进行一次校准和标样核查。具备仪器故障自动报警功能和异常值自动报警功能。
6.14应急运维要求
6.14.1针对异常数据、系统故障和数据缺失等情况,中标单位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维护方案。
(1)发生数据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远程启动标样核查和留样复测,通过核查结果初步判定仪表当前的状态是否正常;确系污染过程应启动水站加密测试模式,同时记录并上报;
(2)水站仪器发生故障时,中标单位应及时响应(响应时间不超过8小时),并在24小时内解决所有的故障,如故障不能排除,应在48小时内更换备机;
(3)当出现水站长时间停电和水位不足造成水站无法自动取样时需进行人工补测,并将实验室分析结果录入数据平台;补测频率为每周两次,两次采样间隔不低于两天;根据各站仪器配置补测相关监测项目,包括pH、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总氮等。
主要标的单价:壹佰柒拾贰万元整(¥1720000.00元)
合同金额:壹佰柒拾贰万元整(¥1720000.00元)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免费全保。
付款方式:中标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项目验收合格后付项目总价70%,质保期满一年后付项目总价的20%,余款10%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履约期限:中标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如有变动,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2月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年3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2020290-2项目合同.zip
二、合同名称:射阳县饮用水源地(明湖)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及运维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SYCG(D)-2020290-2
四、项目名称:射阳县饮用水源地(明湖)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及运维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射阳县环境监测站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红旗新村194号
联 系 方 式:18862069571
供应商(乙方):上海科泽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环城路2222号1幢
联 系 方 式:1525088313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射阳县饮用水源地(明湖)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及运维项目(二次)
服务要求: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射阳县明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增加挥发性有机物自动分析仪,系统重新集成,对取水单元进行改造,对站房以及卫生间损坏处进行修缮,以及明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明湖补水口水质自动监测站两个站点两年期运维服务。
二、招标参数要求:射阳县饮用水源地(明湖)水质自动监测站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数量 | 备注 |
1 | 挥发性有机物自动分析仪 (含气体配套辅助设施) | 见技术参数要求 | 1套 | 允许进口产品(质保2年) |
2 | 工业控制计算机 | 见技术参数要求 | 1台 | |
3 | 系统重新集成 | 见技术参数要求 | 1套 | (含配套的系统软件) |
4 | 站房空调 | 整3匹以上柜机 | 1台 | 知名品牌,需有断电重启功能 |
5 | 站房修缮,供电供水及辅助设施 | 1处 | 由中标方负责建设并承担全部费用(需现场踏勘) | |
6 | 全托管运行维护 | 明湖及明湖补水口水质自动监测站 | 2年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自动监测仪器的测量原理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分析方法、EPA等标准分析方法。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仪器应使用如下方法:
自动监测仪器分析方法
序号 | 项目 | 方法 | 参照标准 |
1 | 挥发性有机物 | 气相色谱法 |
1、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技术参数
1、气相色谱仪 | |
△吹扫气和载气 | 氩气(或其它惰性气体),纯度≥99.999% |
柱箱 | 具备程序升温功能 |
★检测器 | 具备可检测水中1μg/L量级的微氩电离检测器(或其它满足检出限要求的检测器) |
吹扫捕集装置 | 可直接连接气相色谱仪,具备水温传感器,可设置吹扫时间、管路净化时间和采样时间 |
毛细管色谱柱 | 30m╳0.32mm╳4.0μm(或其它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等效毛细管色谱柱) |
采样杯 | 带有进水口、出水口和溢流口 |
2、可测量目标化合物 | |
目标化合物 | 二氯甲烷、反式-1,2-二氯乙烯、顺式-1,2-二氯乙烯、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苯、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甲苯、四氯乙烯、氯苯、乙苯、对,间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异丙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等 |
★目标化合物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 见附表1 |
3、通讯存储 | |
整合接口 | TCP/IP协议、USB接口故障诊断、I/O继电器触点 |
FTP | 可配置于自动化数据上传; |
储存 | 64G闪存(容量)存储6年以上的历史性数据存档 |
系统状态 | 状态表用于显示系统运行的变更 |
数据结果 | 文本文件,全部目标化合物的滞留时间,定量,时间/日期,包括方法参数和系统状态 |
无线连接 | 802.11 B/G |
触摸屏 | 数据/状态/方法显示 |
4、其它要求 | |
★自动核查 | 内置甲苯渗透管,可定量释放甲苯,用于仪器运行日常准确度核查 |
证书 | 设备需取得国家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提供复印件) |
备注:打△和★参数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仪器说明书、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报告等) |
附表1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序号 | 化合物名称 | 检出限(μg/L) | 测定下限(μg/L) |
1 | 二氯甲烷 | 0.47 | 1.88 |
2 | 反式1,2-二氯乙烯 | 0.22 | 0.88 |
3 | 顺式1,2-二氯乙烯 | 0.18 | 0.72 |
4 | 三氯甲烷 | 0.25 | 1.00 |
5 | 1,2-二氯乙烷 | 0.29 | 1.16 |
6 | 苯 | 0.23 | 0.92 |
7 | 1,2-二氯丙烷 | 0.41 | 1.64 |
8 | 三氯乙烯 | 0.32 | 1.28 |
9 | 甲苯 | 0.31 | 1.24 |
10 | 四氯乙烯 | 0.22 | 0.88 |
11 | 氯苯 | 0.28 | 1.12 |
12 | 乙苯 | 0.25 | 1.00 |
13,14 | 对间二甲苯 | 0.36 | 1.44 |
15 | 苯乙烯 | 0.38 | 1.52 |
16 | 邻二甲苯 | 0.28 | 1.12 |
17 | 异丙苯 | 0.26 | 1.04 |
18 | 1,4-二氯苯 | 0.23 | 0.92 |
19 | 1,2-二氯苯 | 0.15 | 0.60 |
2、工业控制计算机
序号 | 指标名称 | 性能指标 |
1 | CPU | ≥2.0GHz |
2 | 内存 | ≥4GB |
3 | 硬盘容量 | ≥500GB |
4 | 显示器 | ≥12英寸 |
5 | 通讯接口 | RS232/485 COM口,不小于8个 |
网口,不少于2个(可扩展) |
3、系统重新集成技术要求
3.1、系统总体设计目标
3.1.1、应适应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合理、完整的方案。自动化程度高,做到自动采样、自动预处理反吹、自动分析和自动清洗以及数据记录和输出等环节的可靠有效。
3.1.2、提供的方案要求系统性能稳定,运行费用低,维护工作量小。
3.1.3、提供所需要的辅助设备,包括UPS专用电源、专用工具、三级防雷等。
3.1.4、系统应具有抗电磁干扰能力,同时需配备电力供应稳定的配套系统。
3.1.5、系统工艺流程简捷,组成精简,力求使系统设备的投资尽量合理。
3.1.6、管线布置通畅合理,管材选择确保系统能长期有效运行。
3.1.7、自动化程度高,可实现系统的反控功能。
3.1.8、系统中关键部件(如阀门、接头、PLC等)应使用国内外优质知名产品。
3.1.9、系统设置具有开放性,用户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有关参数,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展性。
3.1.10、仪器房的监测仪器、数据采集器等设备均应采用机柜式或机挂式安装。
3.1.11、可设定运行方式(连续或间歇),数据自动采集、处理及传输。
3.1.12、采样泵、空压机等仪器须进行减震防噪处理,避免对其他精密仪器的干扰,并提供详细方案。
3.1.13、温湿度、水压等系统基础信息必须接入水站控制系统。
3.1.14、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须根据客户要求实现定期自动校准功能,并将仪器校正信息上传至工控机及中心平台。
3.1.15、具有异常信息记录、上传功能,如采水故障、部件故障、超量程报警、超标报警、缺试剂报警信息
3.1.16、系统集成管路具备断电再度通电后自动排空水样、自动清洗管路、自动复位到待机状态的功能
3.1.17、投标人所使用的在线监控平台软件(须包含手机端ISO版、安卓版)的在线监控子站软件、在线监控预警软件、水质自动站运维管理及质控软件均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
3.2、采配水系统技术要求
采水单元必须根据河流实际水文状况采用合适的采水方案,中标后一周内中标人由招标人组织进行实地查看并提出方案,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3.2.1、须满足采集水样的基本条件,采水方案科学可行,确保水样有代表性。
3.2.2、采用双泵/双管路设计,一用一备,满足实时不间断监测的要求;并且当一路出现故障时,能够自动切换到另一路进行工作,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3.2.3、采水浮筒要方便人工提升与安装,以便日常清洗和维护。水泵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自吸泵或潜水泵等。水泵应具有来电重启。
3.2.4、根据各个采水点到站房的距离、地形等实际情况,选择自吸泵和采水管路的大小以保证站房的进口压力和流速达到整个系统全部仪器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性能,确保采水系统的稳定运行。
3.2.5、采水管路均要采取保温措施,采水管路采用可拆洗式,采配水管路应具备反冲洗功能。
3.2.6、采水系统可采用连续或间歇方式工作,并能够根据监测要求现场或远程设置监测频次。
3.2.7、配置在线除泥沙等预处理装置,保证系统管路内部免受泥沙和藻类影响,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比色法仪器进口浊度必须控制在40NTU以下。
3.2.8、采水系统的构造保障在汛期或枯水期能正常工作而不至被损坏。
3.2.9、采水点应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漂浮物的堵塞。
3.2.10、采水系统中的所有部件均要选用优质产品,自吸泵采用知名品牌产品,保证采水系统工作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3.2.11、水质五参数自动监测仪必须使用原水。
3.2.12、管路内径、提水流量、流速应满足测站内仪器分析需要,并留有余量。
3.2.13、考虑到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设计中应不使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清洗方法。
3.2.14、能配合系统实现水样自动分配、自动预处理、故障自动报警、关键部件工作状态的显示和反控等功能
3.3、辅助系统技术要求
3.3.1、UPS后备电源:大于3KW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可以保证测控系统传感器和测控设备以及数据的存贮及传输在4小时内的应急运行。
3.3.2、系统专用工具:提供系统维护专用的成套工具。
3.3.3、提供三级避雷装置及通讯防雷。
3.3.4、根据需要配置相应的空气压缩系统。所配置的空压机须是无油型空压机,保证不对分析结果造成影响。
3.4、数据采集/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3.4.1、采用三相五线制进线供电;动力设备、监测仪器和电脑、辅助设备分相供电,避免相互干扰,并保持三相用电的平衡;每相供电能力有一定余量,方便扩充。在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以调整为两相供电。
3.4.2、电控柜中要安装有雷击保护器,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动监测系统中的仪器设备。
3.4.3、可以实现各种监测设备的多种信号的连接和数据传输。数据采集/控制设备可以与现场各种设备的输入/输出的模拟、脉冲和开关数字信号连接。
3.4.4、可以实现各种控制功能。根据用户对不同设备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控制。如设备的开关、切换、标定、调节、清洗、连锁保护、报警等,并可以实现多点多路切换。
3.4.5、主要的控制功能可实现远程控制。现场站和远程站之间实现双向的数据传输,可远程控制监测设备的启停、阀门的开关、泵的切换、反冲和清洗、主要设备量程的设定、状态监测和自动标定。
3.4.6、现场数据采集设备应至少能保存一个月的最小统计单位值(最小统计单位时间不大于小时),并至少可保存一年的小时数据。
3.4.7、监测仪器和数据采集设备之间应采用数字通讯,监测仪器的状态参数应能够上传至控制软件。
3.4.8、电控柜中的主要配件(如空气开关、按钮、转换开关、继电器、输入输出接线端子等等)采用知名品牌产品,符合相关部门抗电磁辐射、电磁感应的规定。
3.4.9、全部设备、仪器等的供电电缆、信号电缆均采用高质量屏蔽电缆,穿管或在线槽中布线,美观整齐。
3.5、数据处理/传输系统技术要求
3.5.1、推荐采用windows操作系统,所有的软件应采用标准的语言编程。软件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性和维护性。
3.5.2、系统应有数据处理设备,数采仪需采用工业控制计算机,并配备键盘、鼠标,方便现场操作。工控机能够在现场进行数据处理,处理结果应至少包括实时测量值、日均值、周均值、月均值及日(时)均值连续变化曲线,超标值检验及自动报警。
3.5.3、实时自动记录采集到的异常信息并主动上传到远程控制中心,可自动或手动远程控制对异常信息进行处理。
3.5.4、系统与远程控制中心之间的数据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传输,无缝接入建湖县环境质量监测监控平台,用户可以对自动站进行远程监控和维护。
3.5.5、提供系统采用的现场仪器设备数据通讯协议、传输协议、系统接口、系统集成软件的数据库结构说明材料等信息。要提供源代码。
3.5.6、控制单元主体设备平均无故障时间≥2000h,信号的输入输出具有可扩展性。
(1)、中标后必须提供现场仪器设备数据通讯协议、传输协议以及开放系统数据库,便于用户对数据库软件的二次开发和利用。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向本次所集成的仪器供应商开放通讯协议,以保证仪器设备更换时,仪器供应商无障碍将同类仪器接入控制系统。当业主对系统进行新增参数或更新改造时,中标人须负责将新仪器接入原系统。
(2)、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为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招标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仪器和设备,需提供仪器的彩页说明。
(3)、本项目建设水站,直接服务于重点断面的水质监测,为环境执法和政府管理服务。项目选择仪器要求性能稳定、数据可靠,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内应用成熟的知名品牌仪器。
(4)、仪器供应商提供的仪器须开放通讯协议,提供数据采集源代码,确保投标人能采集到实时数据、历史数据,确保仪器的稳定运行。提供仪器试剂配方,方便在国内试剂商店采购配制。
(5)、中标供应商供货时所提交的任何设备应提交来源于原厂家的证明,并有原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和原厂保修证明文件。
(6)、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监测项目分析方法的详细资料及其标准代号。
(7)、响应文件中提供系统集成完整的设计方案及详细说明,所有功能的实现须有具体的设计方案。
(8)、本项目中标人必须能够或承诺提供长期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
(9)、水质自动站需实现必要的系统反控,并对超标及异常值的信息报警发送和自动留样功能。
(10)、中标人提供系统运行维护手册,内容详细,方法简便。编制运行费用表。(详细列出每个自动站一年所需的常用备品、备件和耗材清单以及日常维护所需的各种专用工具清单及价格)
(11)、对运维期间的考核详见《江苏省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管理规范要求。
(12)、在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和质保期内,中标人应保证提供及时充足的技术服务。系统出现故障时,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做到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72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同时在承诺的响应时间内不能解决问题的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次。
(13)、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提供售后技术服务的详细方案,包括售后服务的经费问题。
(14)、软件升级及系统扩展方案
中标方必须对提供的软件知识产权负责,如今后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对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作出调整,中标人须及时地免费为招标人提供软件升级服务或调整。
要求合同签订后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所有建设内容。试运行3个月后组织整体验收,试运行期间保证正常运行。投标人应制订明确的合同交货进度表。
4、站房空调
站房空调(知名品牌)正3匹以上柜机,需要有断电重启功能。
5、站房修缮,供电供水及辅助设施
站房修缮包括仪器间、办公间的墙壁脱落的地方进行修补,对卫生间全面的改造,达到污水不外溢。供电供水及辅助设施(含站房LOGO及制度等)改造符合水站运行要求。
6、全托管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中标单位须按照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水站(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等)的日常运行维护。
当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出台新的运维要求时,以新要求为准。
6.1中标单位运行维护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采购人的考核指标要求,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效能;
6.2运行维护期间,值守人员的相关费用以及采水、供水、供电、通讯、采暖、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维修、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等均由中标单位支付;
6.3中标单位须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技术培训以及运维质量的相互监督检查,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
6.4运行维护期间,如遇采购人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中标单位须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采购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
6.5运行维护期间,水站的全部资产(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
6.6中标单位对水站的监测数据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
6.7运行维护期间,中标单位有责任保证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每个水站必须配备值守人员,避免出现因被盗、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流失。如出现因中标单位安保措施不当造成的水站资产丢失、破坏的情况,中标单位须复原并尽快恢复运行,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须协助采购人做好水站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
6.8中标单位应至少配备1辆运维车辆,2名运维人员。
6.9中标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独立运行维护水站;
6.10中标单位运维期满后应保证资产完好,并做好资产交接,交接的仪器设备须满足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
6.11运行维护包括开展水站远程维护、现场维护和应急维护等工作,保证监测数据质量,并对维护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6.12远程维护要求
6.12.1每日对水站监测数据和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远程监视,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诊断和运行管理,根据运维工作需要,对运维人员进行调度,并记录;
6.12.2远程对水站的整体工作情况进行监控,获取仪器设备关键参数,可根据其运行状态进行相应远程调试;
6.12.3通过远程控制,可对仪表进行校时、复位、测试、校准、清洗、24小时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核查、标样核查、样品复测和留样等维护工作;
6.12.4通过运维管理平台对站点的运维情况及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和评价,包括运维巡检频次、质控频次、故障响应情况、超标响应情况等信息统计,结合数据获取率、数据有效率等对水站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评价。
6.13现场维护要求
现场维护包括运维技术人员到水站现场完成的例行巡检、定期养护和现场质控工作。
6.13.1每周例行巡检
(1)检查水站电路系统是否正常,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检查采样和排液管路是否有漏液或堵塞现象,排水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2)检查采配水单元是否正常,如采水浮筒固定情况,自吸泵运行情况等;定期清洗采配水系统,包括采水头、吊桶、泵体、沉砂池、过滤头、水样杯、阀门、管路等,对于无法清洗干净的须及时更换;
(3)检查工控机运行状态,检查上传至平台数据和现场数据的一致性,检查仪器与系统的通讯线路是否正常;
(4)查看分析仪器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检查有无漏液,进样管路、试剂管路中是否有气泡存在,如有及时将气泡排出;
(5)检查空调及保温措施,检查水泵及空压机固定情况,避免仪器振动。检查不间断电源(UPS)、除藻装置、纯水机等外部保障设施运行状态,并及时更换耗材;
(6)检查试剂使用状况,定期添加、更换试剂;
(7)检查防雷设施是否可靠,站房是否有漏水现象,站房外围的其他设施是否有损坏,如遇到以上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水站系统安全运行。在封冻期来临前做好采水管路和站房保温等维护工作;
(8)做好废液收集,由运维方负责处置;
(9)保持水站站房及各仪器干净整洁,及时关闭门窗,避免日光直射各类分析仪器。
6.13.2 定期养护
(1)站房:保证站房空调及取暖设施运行正常,定期对空调进行全面的清洗。
(2)分析单元:应依据断面水质状况、水站环境条件和分析仪器的要求,制定易耗品(如泵管、滤膜、活性碳及干燥剂等)的更换周期,做到定期更换;对使用期限有规定的备品备件,必须严格按使用规定期限予以更换。
水站仪器所用试剂的更换周期应根据试剂稳定性和保质期确定,室内温度较高时应缩短更换周期,试剂的更换周期不得超过30天。
根据水站运行的环境状况,在规定的时间对仪器设备进行预防性检修。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多点线性核查,在自动分析仪器当前量程范围内均匀选择5个浓度标准溶液(须包括空白)。
(3)采配水单元:定期检查采水、配水单元是否正常运行,清洗采水头。对于潜水泵,应定期清洗泵体、载体。取水管路应检查是否出现弯折现象,是否畅通,并清理采水头周边杂物,泥沙含量大或藻类密集的断面应视情况进行人工清洗。每月至少清洗一次采配水单元的取水管路、五参数池、沉淀池、过滤芯、配水管路和采样杯等部件。
(4)控制单元及通讯单元:定期对工控机进行断电重启,查看工控机是否可以自动启动,并运行操作系统、加载现场监控软件,查看串口通讯是否正常。
定期对网络通讯设备进行断电重启,查看启动后是否通讯正常。
每月检查开机过程中硬件自检过程是否有异常数据传输和报警。
每月对工控机进行杀毒,防止病毒损坏软件。
(5)辅助设备:定期检查稳压电源及UPS的输出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突发异常情况须及时排查处理。
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空气压缩机气泵和清水增压泵的工作状况,并对空气过滤器放水。
定期更换纯水机滤芯。
定期检查摄像头是否破损,视频设备功能是否正常,包括摄像、视频存储、云台控制等。
(6)其它:监测数据除月备份外,上传云平台保存;建立手机APP,可以通过手机适时预警;数据端口保留扩展空间,便于今后增加监测项目;远程防盗报警功能;每月对备用仪器进行一次校准和标样核查。具备仪器故障自动报警功能和异常值自动报警功能。
6.14应急运维要求
6.14.1针对异常数据、系统故障和数据缺失等情况,中标单位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维护方案。
(1)发生数据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远程启动标样核查和留样复测,通过核查结果初步判定仪表当前的状态是否正常;确系污染过程应启动水站加密测试模式,同时记录并上报;
(2)水站仪器发生故障时,中标单位应及时响应(响应时间不超过8小时),并在24小时内解决所有的故障,如故障不能排除,应在48小时内更换备机;
(3)当出现水站长时间停电和水位不足造成水站无法自动取样时需进行人工补测,并将实验室分析结果录入数据平台;补测频率为每周两次,两次采样间隔不低于两天;根据各站仪器配置补测相关监测项目,包括pH、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总氮等。
主要标的单价:壹佰柒拾贰万元整(¥1720000.00元)
合同金额:壹佰柒拾贰万元整(¥1720000.00元)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免费全保。
付款方式:中标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项目验收合格后付项目总价70%,质保期满一年后付项目总价的20%,余款10%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履约期限:中标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如有变动,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2月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年3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2020290-2项目合同.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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