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39.0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3-33号
预算金额239.06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1-281929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振阳0903-68600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3-33号
项目名称: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390600
最高限价(元):2390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390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和田河流域和田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和田地区和田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包括但不限于:控制价审核;施工过程计量与审核、工程变更、索赔计算;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工程造价合理性分析;对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能力提升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全过跟踪审计服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决)算审计等全部工作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需为建设部颁发的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土建专业)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明细;
(5)具有由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与一家会计事务所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6)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决算阶段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7)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为主体,主办方与另一联合体(会计师事务所)签署联合体协议(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
(9)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者大中型企业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项目明细的承诺书及分包协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38号
联系方式:0903-7885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景苑小区1-1-2003
联系方式:0903-6860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振阳
电 话:0903-6860069
附件信息:
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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