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度汕尾城区分公司茶叶购销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4-06-04c-2023-d-a0229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汕尾市城区润辰烟酒商行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 2023年度汕尾城区分公司茶叶购销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创建日期: 2023-03-16 17:35:43 是否终止: 否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2023年度汕尾城区分公司茶叶购销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04-06-04C-2023-D-A02293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度汕尾城区分公司茶叶购销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汕尾市城区润辰烟酒商行
第二成交候选人:汕尾市城区泰辰贸易商行
(二)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20日24时00分。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报价人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模块提出,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以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彭绪林
联系方式:18998111077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6日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2023年度汕尾城区分公司茶叶购销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04-06-04C-2023-D-A02293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度汕尾城区分公司茶叶购销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汕尾市城区润辰烟酒商行
第二成交候选人:汕尾市城区泰辰贸易商行
(二)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20日24时00分。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报价人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模块提出,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以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彭绪林
联系方式:18998111077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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