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后梗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202403037
二、项目名称:明光市后梗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凤阳金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西城街、右弼路11-13号
成交金额:陆万壹仟伍佰元整(¥61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明光市后梗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项目。
工程范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实施沟 (河)道治理及水生态维护工程、进行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绿地、湿地经济林及坡耕地治理、封禁治理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计划工期不高于270个日历天。采购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所有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文件指导标准,人民币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金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路28号万汇城北区05幢1单元501室,联系电话:1538504149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明光市水务局提出投诉。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明光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明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明光市体育路129号水务局
联系方式:0550-8105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金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路28号万汇城北区05幢1单元501室
联系方式:15385041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娜
电话:15385041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