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森林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二次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森林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的有关事项向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森林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等(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2024年9月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李增光
联系电话:13804402355
附件1:
大森林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7.5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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