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24,227.76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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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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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227.76 | 1(项) | ¥424,227.76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8)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9) 供应商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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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4-11-18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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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4-11-18 11: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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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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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必须全部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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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工程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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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重庆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2.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采购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报价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4.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24227.76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5735.18 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6.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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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经发包人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手续,经有关审计部门审计(或备案)后付支付审定金额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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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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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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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55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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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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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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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渝皓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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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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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72577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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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育才职业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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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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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320247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