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年川南地区页岩气井钻井、压裂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佳华招采2021-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2023年川南地区页岩气井钻井、压裂技术服务 已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川南页岩气2021-2023年建产井年钻井和压裂200井次以上,为践行甲方主导工程管理模式,需要派遣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在室内协助开展方案设计及动态跟踪;到钻井、压裂现场进行关键工具、材料等把控,重大技术政策执行督查,新工艺、工具现场试验,主体技术措施实时优化。
2.2 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开展技术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提供页岩气井钻井方案及钻井动态跟踪、钻进过程技术支撑服务;
(2)提供页岩气井压裂方案、压裂动态跟踪、现场施工、压后评估等技术服务;
(3)提供与以上技术服务相关的QHSE管理服务;
2.3本次项目预估金额:1600万元(含6%增值税,实际税率以中标单位税率为准),预估工作量:钻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工作量预计50口井(具体工作量以甲方实际生产安排为准),压裂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工作量预计228口井(具体工作量以甲方实际生产安排为准)。招标人不作工作量承诺,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委托为准;每井次服务完成后,乙方出具现场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工作量签认单等资料,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2.4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
钻井施工质量控制技术服务单价限价5.47万/井;
压裂施工质量控制技术服务单价限价5.00万/井;
不含税;超过以上任一价格的投标将被否决。
- 报价要求:本项目合同为固定单价,该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市场因素变化和政策性变化作调整(增值税调整除外),该固定单价为投标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增值税除外),合同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交通费、管理费、清洁费、设备运输、保险、设备装卸费和其他伴随费用、合理利润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明示或涉及到的所有风险。
2.5.服务地点:川渝地区。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服务有效期为两年,在第一年履行到期后可对中标人履行情况进行考核,依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考核标准,合同履行期间经招标人考核达85分及以上的,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第二年合同;考核未达标或不合格的中标人,可以取消第二年年度业务。考评标准详见附件:《承包商业绩评价记录表》。2.7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8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2.10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编号为佳华招采2021-101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3人员资格和要求:拟派往本项目人员不少于5人,具体要求如下:
①所有人员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
③不允许兼职兼岗,原则上不允许更换。若确需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且替换人员相关条件须等于或高于原拟派现场服务人员。
④所有人员进场服务时须具有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
⑤投标人须为现场服务人员配备相应的装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保护用品、笔记本电脑等。
注:(1)①-②项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证复印件;3.最近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3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社保证明。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从设立时起算】。
(2)③-⑤项需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3井次 页岩气钻井或压裂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须反映关键评审要素,若不能反映,还可以提供服务业主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应用证明复印件。有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财务状况: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2019年或2020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6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2 投标人2018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6.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6.1-3.6.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6.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 楼 1604 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的,除(1)、(2)项资料外,还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分支机构的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购买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视为报名不成功,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2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邮寄服务。
4.4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8 月 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楼1604号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照招标公告5.2“*”号条要求单独携带相应合格资料的。
*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83号 |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 楼 1604 |
联 系 人: 岳先生 |
联 系 人: 陈女士 |
电 话:028-86018570 |
电 话: 028-87751203 |
传 真: / |
传 真: 610031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670190263@qq.com |
招标人: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