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经发-竞争性磋商-2024-JF191-厦门市第三医院共享充电宝招租-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f19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厦门市第三医院
招标联系人周女士0592-719799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小姐0592-55600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厦门市第三医院共享充电宝招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F191
项目名称:厦门市第三医院共享充电宝招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87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87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市第三医院共享充电宝招租;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简要需求:厦门市第三医院现有公共区域拟用于摆放共享充电宝设备,用于为病患和职工提供应急充电服务。
本项目第一年保底租金为15876元;第二年起,租金在前一年成交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 5%。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标的清单》中内容及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联系刘小姐0592-5560066。供应商可前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填写《购标一览表》现场获取,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将采购文件费汇到我司账户,并将公告附件《购标流程表》及采购文件费截图发到我司邮箱:2026886635@qq.com)。邮寄获取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获取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收款单位账户: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账 号: 40386001040033344
保证金联系人:罗女士0592-5990719
电子邮箱:fjjfzb@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第三医院
地址: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二路2号
联系方式:周女士 0592-7197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室
联系方式:吴翠萍0592-599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翠萍
电 话: 0592-5990718
厦门市第三医院共享充电宝招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F191
项目名称:厦门市第三医院共享充电宝招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87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87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市第三医院共享充电宝招租;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简要需求:厦门市第三医院现有公共区域拟用于摆放共享充电宝设备,用于为病患和职工提供应急充电服务。
本项目第一年保底租金为15876元;第二年起,租金在前一年成交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 5%。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标的清单》中内容及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联系刘小姐0592-5560066。供应商可前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填写《购标一览表》现场获取,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将采购文件费汇到我司账户,并将公告附件《购标流程表》及采购文件费截图发到我司邮箱:2026886635@qq.com)。邮寄获取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获取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收款单位账户: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账 号: 40386001040033344
保证金联系人:罗女士0592-5990719
电子邮箱:fjjfzb@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第三医院
地址: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二路2号
联系方式:周女士 0592-7197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室
联系方式:吴翠萍0592-599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翠萍
电 话: 0592-59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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