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2018年“全面改薄”设备录播教室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裕安区2018年“全面改薄”设备录播教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裕采G2018H146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12月10日
第1包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空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1包中标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1903
第1包中标金额(元):肆拾陆万柒仟元整(¥:467000.00)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第一分包:独山镇天峰初中,录播教室1间,最高限价为48万元;
第2包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澳淘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2包中标供应商地址:六安集中示范园区大学科技园
第2包中标金额(元):肆拾柒万陆仟肆佰元整(¥:476400.00)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第二分包:丁集镇中心小学,录播教室1间,最高限价为48万元;
评标小组名单:杨孝松、荣先丙、胡晓东、戴皓、刘玉根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裕安区教育局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13966304898
采购代理人名称: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梅山北路与皋城路交叉口天盛大厦10楼
项目负责人:汪工 联系电话:0564-3300692
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费用收取,评标费用按实际发生支付(无发票)另行支付,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3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人或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