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绥化市青冈县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监理
金额
37.8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yxm-f2023006
预算金额37.81万元
招标公司青冈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翠0431-808859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绥化市青冈县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YXM-F2023006
1、招标条件
2023年绥化市青冈县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更正2023年绥化市青冈县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绥农函发【2023】7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及比例为中央财政资金94%、地方配套资金6%,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冈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 中共青冈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冈县德胜镇通顺村、富贵村、柞岗镇繁荣村、向东村共涉及2个乡镇4个行政区。
2.2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89万亩。
2.3招标范围:负责与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相关的所有监理工作。
2.4施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10 月4 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 12 月 30 日,计划工期:453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开始至竣工结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含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监理规范要求完成平行检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3781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3年4月-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监理组织机构除项目总监外,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配,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要求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并满足该文件要求;监理人员应提供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加派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省)”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 9 月5日0时00分至2023年 9月 12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省)”《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等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3年 9 月 26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其他注意事项: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现场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法定招标人:青冈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 系 电话:0455-323798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翠
联系电话:0431-80885966
监督人:中共青冈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5—323798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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