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采让示[2021]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嫩江市自然资源局对黑龙江省嫩江市山河农场二管理区北山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挂牌时间2021年5月20日9时30分至2021年6月30日17时00分止。现将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挂牌出让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矿种 |
储量(万立方米) |
拐点坐标范围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成交单位 |
法人代表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成交价款(万元) |
黑龙江省嫩江市山河农场二管理区北山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 |
筑用花岗岩 |
32.19 |
1.5470818.32,42472975.77 2.5470878.32,42472957.77 3.5470928.32,42472972.77 4.5470985.32,42473015.77 5.5470929.00,42473110.40 6.5470785.00,42473037.50 |
嫩江市安兴花岗岩有限责任公司 |
于千锋 |
9.27 |
37.93 |
41.93 |
二、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1、公示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4日
2、公示电话:0456-7503078
3、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形式向嫩江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反映情况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三、竞得人义务
在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竞得人须在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限与嫩江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同时,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限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和办理采矿权登记有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竞得人资格,同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嫩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