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彭水县职教中心食堂(2个特色档口)餐饮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重庆弘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的委托,对彭水县职教中心食堂(2个特色档口)餐饮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学生伙食费收入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持有工商所申请的有效餐饮《营业执照》。
(三)有关说明
1.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无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
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如果对以上资料有疑问,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3年11月10日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qggzy.com/pengshuiweb/)下载磋商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二)所有供应商统一于2023年11月21日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现场报名并递交响应文件。
(三)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在响应文件外另行准备一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不需此项);
3.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于2023年11月21日10:00(北京时间)在开标三室开标,请所有竞标代表按时出席开标活动。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qggzy.com/pengshui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现场踏勘
(一)供应商应自行到指定现场进行踏勘,并以便获取供应商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只有供应商踏勘过现场,才能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能在其响应文件中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无论查勘与否,均视为对本项目已全面了解。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廖老师 15023957633
地 址:彭水县汉葭街道长滩社区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弘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 18896155018
地 址: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104号(彭水办事处)
彭水县职教中心食堂(2个特色档口)餐饮服务(定).doc
重庆弘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的委托,对彭水县职教中心食堂(2个特色档口)餐饮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成交人数量 (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档口(主打米粉及各种小吃) | 1 | 1 | 餐饮业 |
2#档口(主打炒饭及各种小吃) | 1 | 1 | 餐饮业 |
二、资金来源
学生伙食费收入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持有工商所申请的有效餐饮《营业执照》。
(三)有关说明
1.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无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
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如果对以上资料有疑问,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3年11月10日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qggzy.com/pengshuiweb/)下载磋商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二)所有供应商统一于2023年11月21日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现场报名并递交响应文件。
(三)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在响应文件外另行准备一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不需此项);
3.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于2023年11月21日10:00(北京时间)在开标三室开标,请所有竞标代表按时出席开标活动。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qggzy.com/pengshui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现场踏勘
(一)供应商应自行到指定现场进行踏勘,并以便获取供应商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只有供应商踏勘过现场,才能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能在其响应文件中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无论查勘与否,均视为对本项目已全面了解。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廖老师 15023957633
地 址:彭水县汉葭街道长滩社区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弘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 18896155018
地 址: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104号(彭水办事处)
彭水县职教中心食堂(2个特色档口)餐饮服务(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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