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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花园海滨阁2号铺招标公告[招租中]

洛浦街上漖村海滨花园海滨阁商铺招租公告

【前言】

1.本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2023年216日14时30分在洛浦街道办事处对洛浦街上漖村海滨花园海滨阁商铺(共4间)进行公开竞投,本项目采用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投。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建筑面积

拟出租底价

竞投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

出租年限

1

海滨花园海滨阁1号铺

117.4平方米

20元/平方米/月(含税)

4

4

5年

2

海滨花园海滨阁2号铺

113.1平方米

20元/平方米/月(含税)

4

4

5年

3

海滨花园海滨阁10号铺

113.1平方米

20元/平方米/月(含税)

4

4

5年

4

海滨花园海滨阁11号铺

159.7平方米

20元/平方米/月(含税)

4

4

5年

(一)项目经营用途:商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二)递增方式:租金每年递增一次,递增办法按上年月租金基数递增5%,如此类推,直至租赁期满。

(三)免租期:免租期从签订合同当天至当月月底(期间的月租金免收,其他使用铺位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四)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

1.产权证:无证 R有证,证号:粤房地产证字第C2028552号、第C2028553号第C2028561号、第C2028562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无证 有证,证号: ;

请竞投人务必注意:拟交易资产如已获取产权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均在此处以列举的方式进行披露,未列举的其他证件或批准手续即表示未取得。

(五)标的物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室内使用。

二、竞价资质要求:竞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投保证金银行回单。

三、竞投个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现场参与投标报价。如果是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必须本人或投资人亲自到场投标报价。

(三)符合资产所有权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单和竞投资格确认书。

(四)凡欠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租金的自然人或法人一律不具备竞投资格,不能参与竞投。

四、本次项目采用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第一次举牌是底价,往后每次举牌价格不低于1元/平方米/月;每次报价不得提升超过4元/平方米/月(每次报价不得超过底价的20%)。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领取资料时间2023年27日至2023年2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上村委会索取竞投详细资料,再凭有效身份证明及竞投保证金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到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堂报名受理处登记报名,受理处负责开具收据给竞投者并确认其竞投资格。

2.报名登记时间:2023年2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凭有效身份证明{(1)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及竞投保证金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到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堂报名受理处登记报名,受理处负责开具竞投资格确认书给竞投者并确认其竞投资格。

3、特别提示:洛浦街道办事处只接受报名者本人的银行转账,对现金存款和他人转账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23年215日下午5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竞投人本人以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许可证账户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洛浦街道办事处

银行户名: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城支行

银行账号: 06181975000000490

交保证金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有意投商铺的人士先到上村委会领取竞投项目资料,再到银行交纳竞投保证金,然后将《银行送款回单》、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等相关资料交到洛浦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堂报名受理处开具《竞投资格确认书》。(请竞投者先自行用A4纸复印身份证,凭身份证复印件开具《竞投资格确认书》,多谢合作!)

七、交易时间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2月16日14点30分前,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洛浦街办事处参与竞投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交易说明

1.凡交纳竞投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细则问题以合同为准)。若缴交了交易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参加竞投,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

2.只有1名竞价人参加的,以底价成交;如竞价人放弃承租该物业的,我社将没收该项目的竞投保证金。

3.有2名或以上竞价人参加的,应当采取公开竞投(举牌)的方式交易进行,价高者为中标。采取公开竞投(举牌)的,每次报价不得超过底价的2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果竞价人全部不竞投(举牌),采取现场摇珠或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者,该项目的价格以底价成交。如中标者放弃承租该物业,我社将没收该项目的竞投保证金。

4. 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个人或单位参加竞投的,应于2023年215下午5:00前向洛浦街三资管理交易中心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经本中心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的优先承租权。竞投现场同时存在2个(或2个以上)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最高价竞投人,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5.竞投人报名、汇款、收据、现场竞价(委托除外)必须与合同签订时的承租人的名称(名字)一致,因名称(名字)不一致的,不能签订合同,其竞得资格取消,没收其交易保证金。谁竞投谁汇款,一人一标,不能重复竞投。

6.该铺位竞投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中标后竞投保证金4万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间不能返还;租赁期间,竞得人如需出具发票,发票为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

7.该铺位在租赁期内出租方不再做任何的维修处理,如需维修,竞得人自行出资维修。

8.本次投标将竞价最高的竞投人确定为中标人;将出价次之的第二名竞投人列为第一待中标者,将出价再次之的第三名竞投人列为第二待中标者。待中标者只确定不多于共两位,待中标者的竞投保证金暂不退还。中标人必须于本次竞投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我社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即视为放弃,由第一待中标者补上作为中标人,如此类推,直到两名待中标者轮完为止;对弃标的中标人,我社即没收该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

9.原承租人还没有交还物业。因此,如竞得人与我社签订合同后,因原承租人迟延将物业交付给我社的,我社有权推迟向竞得人交付物业,如迟延超过一个月,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10.为了搞好小区管理净化生活环境需要,小区内的铺位一律不准经营以下带噪音、污染、仓储行业。例如:汽车、摩托车修理、五金加工、仓库、木器加工、钢材水泥销售以及餐饮业等等。

11.竞得人租赁期满后,将该商铺完好地交还给我社处理,凡是在该商铺内安装以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天花装修、供水、供电管线、门窗、消防设备、原有配套的独立变压电柜、灯饰及其水表、电表全部配套设施,用电设施等不动产,无偿归我社所有,不得借故拆除或损毁、损坏,否则,我社有权没收竞得人已交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竞得人按损害情况予以赔偿。

12.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铺位租赁合同书》(样本)

九、备 注

1.每一标书收取资料费100元(该费用由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以现金的方式收取),无论是否中标,该资料费均不退回。

2.拖欠我社租金的个人或单位不能参加竞投。

十、温馨提示

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必须在摘要栏中注明:“XXX(姓名)交纳XX项目的交易保证金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缴款和副卡转账。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基本账户名称必须与交易中心报名参与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原则上,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转入“对竞得人保证金的处理”指定账户。竞投结束后,除所属股份合作经济社(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非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回相应竞投人,如遇到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交易保证金的处理,则顺延5个工作日。

十一、特别说明

1.本次竞投是根据《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投,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2.合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需合同转名的,必须向村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村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方可。

3.竞投人必须认真阅读竞投公告和合同文本等相关条款,竞投人报名参加竞投便视作完全同意上述资料的各项条款,并对合同文本中的各项条款无异议。

4.凡列入番禺辖区内镇(街)三资交易中诚信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禁止报名参与竞投。

5.在报名截止期结束前,竞投人在洛浦街辖区内有拖欠村集体租金的(无论在履约期间还是履约期满)取消竞投资格。

6.参与竞标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竞投,不能串标,如发现有向其他竞投人士或原租户索取茶水费、好处费等财物的(无论是已发生的行为或暗示性语言、信息的),均取消本次竞投资格,且将其列入洛浦街诚信黑名单,列入洛浦街或番禺区诚信黑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将取消以后参与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资格。

7.禁止进入交易场所的任何个人或单位在竞投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录音,不允许非竞投人进入竞投场所。

8.“本公告同步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站对外公布,网址:http://nclqyj.panyu.gd.cn:8026/”

9.本招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所有。

十二、投诉和咨询联系方式

投诉地址:洛浦街三资交易中心;联系人:陈绚、郭楚君(34708776)

咨询地址:洛浦街上漖村委会;联系人:曾慧珊(34709033)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3年26

铺位租赁合同书(样本)

合同编号: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育英东路3号

法人代表:汤杏梅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通过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举行的公开竞投竞得甲方位于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海滨花园海滨阁 的商铺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铺位的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位于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海滨花园海滨阁 号铺 的商铺按现状出租给乙方

2.该商铺的建筑面积合计 平方米,详见房地产权证(证号:粤房地证字第)。所租铺位使用范围仅限于室内。

3.该商铺的用途 商业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

4.乙方已经对上述物业进行实地考察,已经全面清楚了解并接受该物业的所有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规划、用地审批、报建等情况),由此产生的风险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不能以在乙方预定的时间内领取营业执照为由,来提出解除合同。

5、原承租人还没有交还物业。因此,如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因原承租人迟延将物业交付给甲方的,甲方有权推迟向乙方交付物业,如迟延超过一个月,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二、租赁期限:

该商铺租赁期为 5 年:由 日起至 日止。免租期为 日至 日, 日起计租。

三、铺位租金的核定与缴交办法如下:

(一)铺位租金的核定及递增办法:

1、由 日起至 日止,月租金按 元/ M2计算,乙方每月向甲方缴交租金为人民币元(¥ 元)(免租期从签订合同当天至当月月底,期间的月租金免收,其他使用物业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铺位租金每年递增一次,递增办法按上年月租金基数递增5%,如此类推,直至合同期满。

(二)铺位租金的缴交办法如下:

1、乙方必须于每个月5号前以现金或转账将该月租金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据,如乙方需要出具发票,发票为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商铺租赁),税金由方承担。

2、租金转账到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账号:959905001000002491

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南新城支行

3乙方同意所交的交易保证金4万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后,乙方没有违约情形,并按甲方要求依时将该铺位完好地交还给甲方后,甲方将在验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把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4、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水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所欠租金或水费的 1 %支付滞纳金。如果乙方累计逾期30日不向甲方缴交租金或水费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处以停水、停电处理,直至乙方将租金及水费全部交齐后才给予恢复供水供电,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商铺并没收乙方缴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天内交付场地。租赁期间,甲方只出具有关证明给乙方办理安装供水、供电设施及相关手续,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2、提供场地证明给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领取营业执照手续。

(二)乙方责任:

1、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必须依法经营、按章纳税,自负盈亏,经营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按期向甲方缴交铺租、水费。自行到电所办理相关电费扣费手续。

3、要服从海滨花园物业管理处的管理,按期向物业管理处缴交管理费及有关费用,收费标准按海滨花园管理处或市物价局当年核定收费标准收费。(如不缴交物业管理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停水、停电处理,甲方不须对乙方作任何经济补偿。)乙方若不服从海滨花园物业管理处或不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经甲方一次警告仍不改正的,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

4、乙方装修铺位时,应当与海滨花园物业管理处联系,审核装修方案,并要按有关规定向物业管理处缴交装修押金及有关费用。

5、乙方装修需要拆除间墙时,必须经海滨花园管理处及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拆除。

6、乙方负责出资安装供水、供电设施,做好室内装修,维护保养工作。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再作任何维修处理。

7、乙方自行做好安全消防、保卫、治安、计生等管理工作,并自行承担责任。乙方不得在该物业内经营污染(包括噪音、废液、粉尘)项目;不得在该物业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违禁物品,并接受政府部门及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乙方应教育全体员工要自觉遵纪守法,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商铺内生火煮食,坚决杜绝各种事故发生。如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损毁、损坏该物业的,应由乙方出资修复处理。

8、凡是在该铺店做工的外来人员,一律要持证即身份证、未婚证或结婚证到村外管中心办理居住证手续,并按规定缴交有关费用。

9、负责将店铺内外环境卫生打扫干净,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好各种污水等污染物,保持铺位室内外环境美化、净化。

10、不得在商铺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否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

11、租赁期内,乙方未经上级部门申请和审批的,不得违法建设,否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

、为了搞好小区管理净化生活环境需要,本小区内的铺位一律不准经营以下带噪音、污染、仓储行业。如:汽车、摩托车修理、五金加工、仓库、木器加工、钢材水泥销售以及餐饮业等等

六、租赁期内的特殊情况处理办法如下:

1、在租赁期内,乙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有权没收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还有权立即将铺位收回另租他人使用。与此同时,乙方已装下供水、供电管线及其所有固定设施,用电设施,固定装修等无偿地归甲方所有。

2、若遭遇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在各自的能力范围内避免或减少双方的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保证金,无偿收回租赁物,乙方投入或安装的一切设施、设备、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1)乙方逾期缴纳租金、各种费用(包括电费、水费、管理费等)累计超过30天;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分租或者改变用途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依法新建、加建、改建、扩建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情形以外的其它约定,经甲方书面催告一次仍不改正的。

2、除本合同有约定的外,甲方中途无故收回租赁物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违约责任条款为独立条款,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均适用。

4、如乙方单方违约,甲方与乙方协商不成,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时,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有关铺位移交期限及财产处理办法如下:

1、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七天内,要将自己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物品(包括家具、家电用品、商品材料、杂物)要全部搬迁完毕将铺位交还给甲方处理,到期仍未搬迁完毕者,视作乙方遗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2、如租赁期间,乙方对商铺进行改造的,如甲方要求乙方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七天内将铺位恢复原状交还给甲方处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回商铺直至乙方恢复原状为止,并按乙方逾期交还商铺收取租金,没收所有保证金。

3、乙方逾期交还商铺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自乙方逾期交还之日起按照本合同最后一个月租金三倍计收使用费直至乙方交还。

4、凡是在该商铺内安装以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天花装修、供水、供电管线、门窗、消防设备、原有配套的独立变压电柜、灯饰及其水表、电表全部配套设施,用电设施等,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借故拆除或损毁、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交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按损害情况予以赔偿

、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可诉至番禺区人民法院。

、本合同载明的地址、电话为双方能正常联系之地址、电话。如采取邮寄送达的,收件方应无条件接收,如拒收的视为已送达。一方变更联系地址或电话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引起的通知不能责任由变更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一份,洛浦街结算中心一份,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本合同于 日在广州市番禺区签订。

甲方:洛浦街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盖章)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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