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采油厂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州采油厂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以华东油气工单[2022]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泰州采油厂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泰州采油厂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
2.3建设规模: 拆除:机关办公楼附属用房1楼2台活塞式冷水机组、配套管线及机关办公楼附属用房南侧消防水池顶部2套冷却水塔,分、集水器,循环泵,楼顶6台中央空调机组及配套管线,2楼2台热水机组、2台热回收机组及配套管线,附属用房至机关办公楼、客房部的中央空调进、回水管线,厂房栅栏、基础等(拆除的设备应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整齐码放);安装:中央空调机组、热回收机组、热水机组及配套管线,中央空调进、回水管线,分、集水器,单级离心泵及离心式耐腐蚀泵等;土建:消防水池南侧地面硬化、砌筑设备基础及消防水池顶部改造,循环泵基础等;更换:配电控制柜及进线电缆等。
2.4最高投标限价:2522121.00元(含暂列金额224694.9元,含9%可抵扣增值税)。
2.5计划工期:141天(自开始施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开始工作时间: 2023年 7月 3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3年 7月 3 日;
交工日期: 2023年 11 月 20 日。
2.6标段划分:无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包含设备及配套管线拆除,设备采购、安装,地面硬化、设备基础砌筑,管线拆除、安装,其他零星工程等。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 个标段。
2.9其他:
2.9.1投标单位可以选择招标人推荐的“宁波惠康”、“沃姆”、“诺冷” 三 个品牌产品,或选择优于推荐的三个品牌技术参数之外的品牌产品。
(1)宁波惠康:额定制冷量533KW,额定制热量:421KW,机组总功率:129.7KW,尺寸(长*宽*高):8410*2500*3000mm,机组重量11770Kg
(2)沃姆:额定制冷量528.8KW,额定制热量:420.5KW,机组总功率:115.7KW,尺寸(长*宽*高):4650*2225*2917mm,重量:7120Kg
(3)诺冷:额定制冷量560KW,额定制热量:448KW,机组总功率:122KW,尺寸(长*宽*高):6400*2500*2800mm,重量:9000Kg
投标单位可以在推荐品牌范围以内的产品中自行选择。如投标单位选择推荐品牌范围以外的品牌产品,自选产品应在质量、性能、价格、技术指标、技术参数、使用寿命等方面均不低于推荐品牌范围以内的产品相应的要求,同时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9.2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含所报品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配套的零部件,设备端口等应保证与原有管道及零部件配套使用,现行使用的中央空调系统中3台存续空气源热泵机组与升级改造后中央空调系统的并联互通,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采购的设备及管道、零部件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合格证明或质量鉴定文件。
2.9.3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投标单位不仅要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作,同时需实现现行使用的中央空调系统中3台存续空气源热泵机组与升级改造后中央空调系统的并联互通,又能保证存续3台空气源热泵机组故障时,满足全系统空调负荷需求。
2.9.4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需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踏勘时对工程施工量有疑义时现场以书面的形式提问,招标方书面答疑;如投标方不到现场踏勘,有疑问可书面提出,招标单位书面答疑。投标单位在踏勘后无疑义,视为认同招标文件所列的工程施工量。
2.9.5凡涉及特种设备必须提供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数据表)、图纸、制造质检证书,以方便办理属地使用登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2020 年以来有中央空调安装(或改造)工程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以来有中央空调安装(或改造)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2)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中央空调安装(或改造)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20年以来有中央空调安装(或改造)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020年以来有中央空调安装(或改造)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ing.sinopec.com)加入中国石化投标人库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23年 5月 11 日 至 2023 年 5月 17 日(工作日,每天 9 时0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地点: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3)凡在线下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4图纸押金 / 元,中标人确定后 / 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 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的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 2023 年 6月 2 日 9 时 00 分。
6.2递交地点: 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6.3递交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 年 6 月 2 日 9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7.3开标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
邮编:225300;
联系人: 卢智峰 ;
电话:18796785481;
传真: / ;
电子邮箱:87323511@qq.com。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2.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华东油气分公司泰州采油厂纪检监督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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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闵运家:13641584678 |
电子邮箱 |
minyj.hdsj@sinopec.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