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zb-nxyc-2022032
预算金额683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伟186951031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3
公告正文
2022-2024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通信工程施工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B-NXYC-202203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2-2024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通信工程施工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83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
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2022-2024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通信工程施工集中采
购项目施工内容包括:无线网(基站、微站及室分)、传送网(传输设备、传输光缆及管道
工程)、数据网城域网、承载网)、动力及配套等工程项目(不包含宽带及大客户接入、高
压外市电引入及土建配套工程).施工内容包括设备/配套设施的安装与拆除、传输线路施工
与迁改及管道新建与维修等(含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协调与赔补及自建基站/微站/室内分布站
点获址)。项目投资估算:68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集中招标合同期限(适用于所有标
段):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协议预
算金额时终止(先到先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一吴忠市;(002)标段二中卫市;(003)标段三固原市;(004)标段四银川
市;(005)标段五石嘴山市;(006)标段六区本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一吴忠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对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
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清晰扫描件,
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己依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进行证件更
换,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清晰扫描
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
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通信工程施工业绩(至少包含无线网和传送网两个专业)。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
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
件(如提供的发票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需提供税务系统发票验证截图及已收
款证明材料)。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
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
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1人,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4.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1人,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至少4人(即每支施工队伍配
备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须提供上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本公司缴纳的2022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
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
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4施工队伍要求:投标人须为每标段至少配备4支施工队伍,每支队伍的基础配置为6
人。其中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电工至少1人(具有国家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高压/低压电工证),登高/高空作业人
员至少2人(具有国家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登高/高处作业证),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至少2
人(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证)。
注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本公司缴纳的2022
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投标
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专职
安全员不允许兼任特种作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允许队内兼任,不允许队外兼任,
每支队伍的施工人员总数须满足最低人数标准。
2.4.5日常服务支撑人员至少配备1名,负责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管理日常工作,服务支撑
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注: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本公司缴纳的2022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
社保代缴协议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不同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中人员、日常服务支撑人员不允许重复,如出现复用情况,
则按标段1-标段6中的前序标段计列,其他标段不再计列。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
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法审定的财务报表清晰扫描件;或本公司出具
的2021财年财务报表(至少均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新注册
公司(非完整年度)须出具自注册以来至投标截止之日上月公司出具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清晰扫描件。
2.6发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资格。须提供可为本项目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其他纳税人证明材料。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
务合伙人,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
位。
2.9其他要求:
2.9.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9.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存在失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行为;
(8)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9)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
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002标段二中卫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对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
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清晰扫描件,
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已依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进行证件更
换,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清晰扫描
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
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通信工程施工业绩(至少包含无线网和传送网两个专业)。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
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
件(如提供的发票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需提供税务系统发票验证截图及已收
款证明材料)。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
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
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1人,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4.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1人,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至少4人(即每支施工队伍配
备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须提供上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本公司缴纳的2022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
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
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4施工队伍要求:投标人须为每标段至少配备4支施工队伍,每支队伍的基础配置为6
人。其中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电工至少1人(具有国家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高压/低压电工证),登高/高空作业人
员至少2人(具有国家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登高/高处作业证),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至少2
人(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证)。
注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本公司缴纳的2022
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投标
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专职
安全员不允许兼任特种作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允许队内兼任,不允许队外兼任,
每支队伍的施工人员总数须满足最低人数标准。
2.4.5日常服务支撑人员至少配备1名,负责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管理日常工作,服务支撑
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注: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本公司缴纳的2022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
社保代缴协议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不同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中人员、日常服务支撑人员不允许重复,如出现复用情况,
则按标段1-标段6中的前序标段计列,其他标段不再计列。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
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法审定的财务报表清晰扫描件;或本公司出具
的2021财年财务报表(至少均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新注册
公司(非完整年度)须出具自注册以来至投标截止之日上月公司出具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清晰扫描件。
2.6发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资格。须提供可为本项目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其他纳税人证明材料。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
务合伙人,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
位。
2.9其他要求:
2.9.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9.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存在失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行为;
(8)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9)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
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003标段三固原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对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
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清晰扫描件,
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已依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进行证件更
换,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清晰扫描
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
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通信工程施工业绩(至少包含无线网和传送网两个专业)。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
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
件(如提供的发票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需提供税务系统发票验证截图及已收
款证明材料)。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
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
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1人,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4.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1人,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至少4人(即每支施工队伍配
备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须提供上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本公司缴纳的2022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
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
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4施工队伍要求:投标人须为每标段至少配备4支施工队伍,每支队伍的基础配置为6
人。其中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电工至少1人(具有国家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高压/低压电工证),登高/高空作业人
员至少2人(具有国家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登高/高处作业证),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至少2
人(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证)。
注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本公司缴纳的2022
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投标
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专职
安全员不允许兼任特种作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允许队内兼任,不允许队外兼任,
每支队伍的施工人员总数须满足最低人数标准。
2.4.5日常服务支撑人员至少配备1名,负责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管理日常工作,服务支撑
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注: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本公司缴纳的2022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
社保代缴协议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不同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中人员、日常服务支撑人员不允许重复,如出现复用情况,
则按标段1-标段6中的前序标段计列,其他标段不再计列。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
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法审定的财务报表清晰扫描件;或本公司出具
的2021财年财务报表(至少均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新注册
公司(非完整年度)须出具自注册以来至投标截止之日上月公司出具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清晰扫描件。
2.6发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资格。须提供可为本项目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其他纳税人证明材料。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
务合伙人,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
位。
2.9其他要求:
2.9.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9.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存在失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行为;
(8)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9)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
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004标段四银川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对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
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清晰扫描件,
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已依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进行证件更
换,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清晰扫描
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
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通信工程施工业绩(至少包含无线网和传送网两个专业)。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
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
件(如提供的发票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需提供税务系统发票验证截图及已收
款证明材料)。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
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
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1人,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4.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1人,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至少4人(即每支施工队伍配
备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须提供上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本公司缴纳的2022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
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
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4施工队伍要求:投标人须为每标段至少配备4支施工队伍,每支队伍的基础配置为6
人。其中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电工至少1人(具有国家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高压/低压电工证),登高/高空作业人
员至少2人(具有国家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登高/高处作业证),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至少2
人(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证)。
注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本公司缴纳的2022
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投标
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专职
安全员不允许兼任特种作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允许队内兼任,不允许队外兼任,
每支队伍的施工人员总数须满足最低人数标准。
2.4.5日常服务支撑人员至少配备1名,负责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管理日常工作,服务支撑
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注: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本公司缴纳的2022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
社保代缴协议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不同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中人员、日常服务支撑人员不允许重复,如出现复用情况,
则按标段1-标段6中的前序标段计列,其他标段不再计列。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
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法审定的财务报表清晰扫描件;或本公司出具
的2021财年财务报表(至少均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新注册
公司(非完整年度)须出具自注册以来至投标截止之日上月公司出具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清晰扫描件。
2.6发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资格。须提供可为本项目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其他纳税人证明材料。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
务合伙人,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
位。
2.9其他要求:
2.9.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9.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C7)存在失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或各级信用信患共享
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行为:
C8)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G9)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曹
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005标段五石嘴山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
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暨记
逝.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对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
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O投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清晰扫描件,
并加盖公章。
@投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已侬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进行证件更
换·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清晰扫描
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
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通信工程施工业绩(至少包含无线网和传送网两个专业).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
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
件(如提供的发票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需提供税务系统发票验证截图及已收
款证明材料)。
(3)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
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
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子认可。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企业主要负贵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1人,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4.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1人,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至少4人(即每支施工队伍配
备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须提供上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本公司缴纳的2022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
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
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4施工队伍要求:投标人须为每标段至少配备4支施工队伍,每支队伍的基础配置为6
人。其中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c
类)),电工至少1人(具有国家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高压/低压电工证),登高/高空作业人
员至少2人(具有国家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登高/高处作业证),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至少2
人(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证)。
注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本公司缴纳的2022
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投标
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专职
安全员不允许兼任特种作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允许队内兼任,不允许队外兼任,
每支队伍的施工人员总数须满足最低人数标准。
2.4.5日常服务支撑人员至少配备1名,负责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管理日常工作,服务支撑
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注: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本公司缴纳的2022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
社保代缴协议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不同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中人员、日常服务支撑人员不允许重复,如出现复用情况,
则按标段1-标段6中的前序标段计列,其他标段不再计列。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
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法审定的财务报表清晰扫描件;或本公司出具
的2021财年财务报表(至少均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新注册
公司(非完整年度)须出具自注册以来至投标截止之日上月公司出具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清晰扫描件。
2.6发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资格。须提供可为本项目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其他纳税人证明材料。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
务合伙人,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
位。
2.9其他要求:
2.9.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9.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存在失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行为;
(8)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9)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
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006标段六区本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对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
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清晰扫描件,
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已依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进行证件更
换,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清晰扫描
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
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通信工程施工业绩(至少包含无线网和传送网两个专业)。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
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
件(如提供的发票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需提供税务系统发票验证截图及已收
款证明材料)。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
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
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1人,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4.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1人,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至少4人(即每支施工队伍配
备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须提供上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本公司缴纳的2022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
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
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4施工队伍要求:投标人须为每标段至少配备4支施工队伍,每支队伍的基础配置为6
人。其中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电工至少1人(具有国家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高压/低压电工证),登高/高空作业人
员至少2人(具有国家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登高/高处作业证),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至少2
人(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证)。
注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本公司缴纳的2022
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投标
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专职
安全员不允许兼任特种作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允许队内兼任,不允许队外兼任,
每支队伍的施工人员总数须满足最低人数标准。
2.4.5日常服务支撑人员至少配备1名,负责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管理日常工作,服务支撑
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注: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本公司缴纳的2022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
社保代缴协议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不同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中人员、日常服务支撑人员不允许重复,如出现复用情况,
则按标段1-标段6中的前序标段计列,其他标段不再计列。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
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法审定的财务报表清晰扫描件;或本公司出具
的2021财年财务报表(至少均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新注册
公司(非完整年度)须出具自注册以来至投标截止之日上月公司出具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清晰扫描件。
2.6发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资格。须提供可为本项目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其他纳税人证明材料。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
务合伙人,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
位。
2.9其他要求:
2.9.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9.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存在失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行为;
(8)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9)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
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01日18时00分到2022年12月0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
进入电子招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招标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找到本项目
填写信息,并加入购物车。选择网上支付,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
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
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
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cuecp.cn)
“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1号楼12
层1210室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为2022-2024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通信工程施工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
号xYZB-NxYC-202203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招
标代理机构为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
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适用于所有标段):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2022-2024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通信工程施工集中采购项目施工
内容包括无线网(基站、微站及室分)、传送网(传输设备、传输光缆及管道工程)、数据
网(城域网、承载网)、动力及配套等工程项目(不包含宽带及大客户接入、高压外市电引
入及土建配套工程)。施工内容包括设备/配套设施的安装与拆除、传输线路施工与迁改及管
道新建与维修等(含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协调与赔补及自建基站/微站/室内分布站点获址)。
项目投资估算:68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集中招标合同期限(适用于所有标段):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框架协议有效
期内采购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协议预算金额时终止(先到先止)。
1.2承包方式(适用于所有标段):包工部分包料,甲供设备或材料:无线网主设备、传
送网主设备、数据网主设备、动力及配套主设备、基站天线、微波、光缆、接头盒、终端盒、
分光器、分纤箱、光交箱、一体化熔纤盘、尾纤、综合配线架、梅花管、走线架、光纤槽道、
电杆、井圈井盖、微管、微缆、铁件、铜鼻、光缆标识等。乙供材料胶布、胶泥、扎带、PvC
管、波纹管、钢管、标签等甲供材料以外的所有材料。
1.3本项目划分为六个标段。
标段一:实施地域:吴忠市,不含税预估规模1500万元。
标段二:实施地域:中卫市,不含税预估规模1400万元。
标段三:实施地域:固原市,不含税预估规模1350万元。
标段四:实施地域:银川市,不含税预估规模1080万元。
标段五:实施地域:石嘴山市,不含税预估规模800万元。
标段六:实施地域:区本部,不含税预估规模700万元。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3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适用于所有标段)。施工费折扣系数K最高投标限价:0.75。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工期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以具体工程下达的《施工委托书》约定的工期为准。
1.6质量标准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相应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的质量标准
及招标人网络维护服务相关质量要求;
1.7技术标准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相应通信工程技术
标准及网络维护服务技术标准;
1.8保修期(适用于所有标段):自《终验合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对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
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清晰扫描件,
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已依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进行证件更
换,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清晰扫描
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
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通信工程施工业绩(至少包含无线网和传送网两个专业)。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
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
件(如提供的发票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需提供税务系统发票验证截图及已收
款证明材料)。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
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
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1人,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4.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1人,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至少4人(即每支施工队伍配
备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须提供上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本公司缴纳的2022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
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
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4施工队伍要求:投标人须为每标段至少配备4支施工队伍,每支队伍的基础配置为6
人。其中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电工至少1人(具有国家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高压/低压电工证),登高/高空作业人
员至少2人(具有国家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登高/高处作业证),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至少2
人(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证)。
注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本公司缴纳的2022
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投标
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专职
安全员不允许兼任特种作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允许队内兼任,不允许队外兼任,
每支队伍的施工人员总数须满足最低人数标准。
2.4.5日常服务支撑人员至少配备1名,负责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管理日常工作,服务支撑
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注: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本公司缴纳的2022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
社保代缴协议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不同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中人员、日常服务支撑人员不允许重复,如出现复用情况,
则按标段1-标段6中的前序标段计列,其他标段不再计列。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
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法审定的财务报表清晰扫描件:或本公司出具
的2021财年财务报表(至少均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新注册
公司(非完整年度)须出具自注册以来至投标截止之日上月公司出具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清晰扫描件。
2.6发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资格。须提供可为本项目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其他纳税人证明材料。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
务合伙人,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
位。
2.9其他要求:
2.9.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9.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存在失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行为;
(8)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9)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
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末通过蜒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i招标文件获取时闻2022年12月1日18时 00分至202年12月6日18时00分(北
京时间,下同)。
42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 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
投标联逼智慧供应链招标招标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找到本项目填写信息:
并加入购物车.选择网上支付.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
册”接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恩请
拨打00-688-9soo)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
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 办理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谈判室
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邀请函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囤联
通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 https://mm cuecp 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固耽通
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痫
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
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
44报名结束后,投标人在“项目参与”-“我参与的项目”中选中本项目,点击“标书下
稷”,招标文件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投标人必须安装投标文件作I具,才可查看及编锯文
件,该工具在系统中“下载中心”下载安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
(https://灬m cuecp. cn)“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12月23日9时00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投标保函(如有)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可编耕
的word版和签字蓝章后的pdf 各一份,所有电子文件放在一个U盘中提交.内容须与上传
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内容保持一致).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风区宁安太街
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1号楼12层1210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唱价,以电子投标方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
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
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唱价后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认可
唱价结果。
注:(1)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异常时的处理:
A、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
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
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
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尽早
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
后台协助处理。
B、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
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
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6电子招投标要求:
5.6.1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宁夏联
通内部供应商注册、IPASS电子证书办理以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
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
(https://www.cuecp.cn)“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
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6.2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购买IPASS电子证书:
①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供应商服务”-“IPASS自服务”;
②登录“中国联通招标与招标网”-“IPASS服务”。
IPASS及数字证书全国统一受理电话(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400-0210-010,工作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截至目前,IPASS
电子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如证书过期,请及时续费。
5.6.3投标人在参与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如遇操作问题,请拨打下列平台电话(工作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IPASS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400-0210-010;
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话(注册供应商问题):010-67882255(根据语音提示转3-8-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67882255(根据语音提示转3-3-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 cn。
5.6.4投标人须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公开招
标项目的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下载以及投标文件的上传。“登录”→“电子招标投标”→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系统管理”→“共享文档下载”,共享文档的“使用
角色”为“投标人”的,投标人须全部下载、安装和学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1号楼12层1202室。
邮编:750001
项目联系人:刘伟、王聪、张晨、马海宁、赵甫
电话:18695103172、18195177812、13895562828、18295502555、18209684888
传真:0951-5673080
电子邮件:18695103172@163.com
账户名称: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正源支行
账号:50116296008000001
联行号:402871010151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0号联通大厦
联系人:寇先生
电话:0951-7650115
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0号联通大厦
联系人:寇先生
电话:0951-7650115
电子邮件:1869510317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1号楼12
层1201室
联系人:刘伟、王聪、张晨、马海宁、赵甫
电话:18195177812
电子邮件:18695103172@163.com
招标人或共招标代理机构娶负责人琐目负费人)7扇民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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