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2024-2026年度新疆地区钻工具维修服务项目
金额
18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rg613620240306-000-001
预算金额1800万元
招标公司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郭璇022-6518591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2024-2026年度新疆地区钻工具维修服务项目
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2024-2026年度新疆地区钻工具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2024-2026年度新疆地区钻工具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40306-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截至2023年年底,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为新疆地区47支钻井队提供钻工具服务,且服务规模预计在2024年底将扩增至52支钻井队。根据油田公司要求,所有回收入厂的钻工具必须经过检测维修才能继续使用,其中加重钻杆、钻铤、转换接头等辅助钻工具需要严格执行“口井强修”制度(凡是入井使用后的钻工具,在回收时必须进行修扣处理),导致钻工具维修工作量急剧增加,而管具与井控分公司塔里木项目部的专业人员及车床设备数量严重不足,生产能力无法匹配日益增加的维修需求,无法满足生产服务保障,故需要寻找符合新疆油田公司要求且具有钻工具维修能力的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预计项目总金额为1800万元(不包含增值税)。
2、服务标准:
(一)执行标准
中标人提供的钻工具维修服务除必须满足以下标准外,还需满足《塔里木油田钻工具管理与使用办法》及招标人服务通知单中的要求,且当相应标准更新时,满足更新后标准的要求:
(1)《钻具判修和螺纹接头修复规范》Q/SYTZ0284;
(2)《石油钻具检测分级技术规程》Q/SYTZ0382;
(3)《石油钻具管理与使用规范钻杆》Q/SYTZ0021;
(4)《石油钻具的管理与使用规范加重钻杆、钻具稳定器》Q/SYTZ0165。
(二)技术要求
(1)中标人的维修能力,可以满足每天的钻工具维修量在200头(件)以上。
(2)在维修服务结束后,中标人对维修后的钻工具进行无损检测和数据测量。如招标人在验收过程中提出数据核验需求,则中标人需将检测结果及测量数据录入到塔里木油田钻工具监管系统中,配合招标人进行验收,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数据无法录入、录入不及时或不被油田甲方公司承认,影响招标人生产服务进度的,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服务质量保证要求
中标人的维修的钻工具,符合新疆地区油田公司质量要求,保证在井使用正常,质保时间为自维修服务验收合格后的三个月;填写的维修检测等质检记录详实、准确,保证记录中的数据的真实性;不能因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井控隐患、险情或工程事故复杂。
(四)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因中标人的钻工具维修质量问题出现刺漏、断裂的,以及维修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井控隐患、险情或工程事故复杂等情况,双方优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由油田甲方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拥有国家失效分析资质的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报告作为依据,判定责任归属。
判定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钻工具出现刺漏、断裂等失效情况的,或者造成安全井控隐患、险情或工程事故复杂的,招标人在结算中扣除该批次维修服务的全部相应费用,此外,中标人还要赔偿给招标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在判定结果成立后的六个月内以网银的形式支付所有费用。
(五)承包要求
不允许中标人将标的物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完成。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4、维修响应时间:
中标人接收到维修通知单(维修通知单中明确需要维修的钻工具的规格、数量、扣型及相应的维修方式)后,需按照通知单保证每天维修量,并在通知单上的期限内完成维修作业。
中标人免费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人如需技术支持,中标人1天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支持,不额外收取费用。
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完成维修服务或技术支持的,按照10000元/天扣罚结算费用。如因中标人原因影响生产进度的,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根据情况,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5、维修与交付地点:
维修地点:中标人维修作业厂区(院区)。
取货地点:招标人将待维修的钻工具运送至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塔里木项目部轮南基地周边地区100公里内的中标人自有库房(或配送站)内,中标人自行提取。
交付地点:待维修作业结束后,中标人将钻工具配送至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塔里木项目部轮南基地周边地区100公里内的中标人自有库房(或配送站)内,招标人自行提取。
6、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7、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认真研读本项目“执行标准、要求及质量保证”、“违约责任处罚”章节内容,具备相应的全部能力,交付产品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同意按照相关约定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服从相关追责处罚承诺书。
3、投标人提供至少1份2022月6月30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与石油石化企业签订的钻工具维修服务相关合同及相应的发票或结算证明。
4、投标人需自有钻工具维修、钻工具质量检验设备设施,包括:245型或262型管螺纹加工车床(或螺纹加工数控车床)至少3台、数字超声波探伤仪或磁粉探伤设备至少2台,提供设备设施台账、对应的购置合同或发票、设备设施铭牌、实景照片,并且能一一对应。
5、投标人需自有以下扣型的螺纹扣规(每种规格均包括公扣、母扣对应的扣规):NC26、NC31、NC35、NC38、NC46、NC50、NC52、NC56、NC77、3-1/2REG、4-1/2REG、6-5/8REG、7-5/8REG、5-1/2FH等,提供螺纹规的台账、对应的购置合同或发票、实景照片,并且能一一对应。
6、投标人需自有可以独立上岗的管螺纹加工车床(或螺纹加工数控车床)操作人员至少3人,提供人员台账、身份证照片、有效期内的从业资格证书或地方职业技能指导中心(或其他国家指定认可的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劳动合同等。
7、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②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渤海钻探工程公司最新年度工程技术服务及运输在用承包商考核清退情况统计表。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3-0708:00:00至2024-03-12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3-27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项目收取,每项目2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郭璇
联系方式:刘荣庆,联系电话:022-65185912,电子邮箱:liurongqing@cnpc.com.cn;
王松涛,联系电话:022-65185906,电子邮箱:wang_st@cnpc.com.cn;
郭璇,联系电话:022-65185910,电子邮箱:guo_xuan@cnpc.com.cn。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65327476,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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