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信息化建设I期项目及医院微服务系统软件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zb-2024zc13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0951-850372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晶0951-59693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信息化建设I期项目及医院微服务系统软件维保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4ZC131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信息化建设I期项目及医院微服务系统软件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信息化建设I期项目及医院微服务系统软件维保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7信用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注:以上详细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下午17:30时止到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或在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投标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至nx.hs@163.com,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南街236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951-8503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王晶 0951-5969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
电 话: 0951-5969335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信息化建设I期项目及医院微服务系统软件维保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4ZC131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信息化建设I期项目及医院微服务系统软件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信息化建设I期项目及医院微服务系统软件维保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7信用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注:以上详细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下午17:30时止到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或在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投标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至nx.hs@163.com,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南街236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951-8503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王晶 0951-5969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
电 话: 0951-596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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