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自然资公告〔2024〕13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方式 |
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亩) |
1 |
LQ[2024]-55号 |
迎宾大道北侧、白沟东路东侧、迎仙路西侧 |
57790.90平方米(合86.69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 |
拍卖 |
341221002007GB00129 |
不大于1.6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60万元/亩(起始总价13870.4万元) |
6934 |
2 |
2 |
LQ[2024]-58号 |
迎宾大道南侧、幸福路北侧、迎仙路东侧 |
41225.62平方米(合61.84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 |
拍卖 |
341221002007GB00131 |
不大于1.8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60万元/亩(起始总价9894.4万元) |
1979 |
2 |
3 |
LQ[2023]-164号 |
古沈大道东侧、兴泉大道北侧、四化路南侧、蝎子沟西侧 |
55343.83平方米(约83.0157亩) |
居住用地(不兼容商业) |
拍卖 |
341221001002GB00043 |
不大于1.8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住宅70年 |
128万元/亩(起始总价10626.0096万元) |
2200 |
2 |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以拍卖方式出让,若该地块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转为挂牌出让。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2024]-55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竞买人须为国内公司法人,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5年以来在阜阳市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3、建设工期24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整体竣工。
4、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须按要求代建规划杨小街路,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城管部门(此条由县城管局负责)。
5、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临泉县境外的,可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6、竞得人可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6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分期支付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7、出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会同邢塘街道向受让方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9、竞得人须对本宗地上所建房屋做好夜景亮化,夜景亮化方案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
LQ[2024]-58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竞买人须为国内公司法人,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5年以来在阜阳市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3、建设工期24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整体竣工。
4、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
5、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临泉县境外的,可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6、竞得人可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分期支付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7、出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会同邢塘街道向受让方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9、竞得人须对本宗地上所建房屋做好夜景亮化,夜景亮化方案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
LQ[2023]-164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竞买人须为国内公司法人,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5年以来在阜阳市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3、建设工期24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整体竣工。
4、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5、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临泉县境外的,可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6、竞得人可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分期支付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7、出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会同田桥街道向受让方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三、本次拍卖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始(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本次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六、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2024〕-55号、LQ[2024]-58号、LQ[2023]-16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9日8时至2024年12月18日16时前,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一式两份)。
2、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拍卖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八、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时间
1、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9日8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2月19日9时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举办。
3、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朱宇恒电话:0558-3966355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园园电话:0558-6500231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泉支行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