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微分电化学质谱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6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郑大-竞谈-2023-0100
1.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微分电化学质谱仪采购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预算金额:610000.00元
1.5最高限价:610000.00元
1.6采购需求:
1.6.1采购需求简介:
1.6.2供货期:120个日历天
1.6.3供货地点:郑州大学指定地点
1.6.4质保期:国产设备质保期3年,进口设备质保期1年
1.6.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质保期结束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9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申报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1.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的信用状况,并以此结果为准;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对于本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 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邮箱获取
3.3方式: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zhengluzhaobiao@163.com(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经审查无误后将回复领取文件登记表及谈判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供应商填写完整领取文件登记表后扫描件再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足额支付谈判文件费用(备注公司名),邮件名称统一为“XXX项目XXX公司名称获取谈判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以上程序完成后,代理机构将回发谈判文件(请及时关注邮箱回复)。
3.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大学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方式:19818938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
联系人:张华
联系方式:0371-53301569 1823716665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华
联系方式:0371-53301569 18237166651
1.1项目编号:郑大-竞谈-2023-0100
1.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微分电化学质谱仪采购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预算金额:610000.00元
1.5最高限价:610000.00元
1.6采购需求:
1.6.1采购需求简介:
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原位微分电化学质谱仪 | 1 | 套 | 是 |
原位电化学探针池测试系统 | 1 | 套 | 否 |
1.6.2供货期:120个日历天
1.6.3供货地点:郑州大学指定地点
1.6.4质保期:国产设备质保期3年,进口设备质保期1年
1.6.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质保期结束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9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申报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1.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的信用状况,并以此结果为准;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对于本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 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邮箱获取
3.3方式: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zhengluzhaobiao@163.com(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经审查无误后将回复领取文件登记表及谈判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供应商填写完整领取文件登记表后扫描件再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足额支付谈判文件费用(备注公司名),邮件名称统一为“XXX项目XXX公司名称获取谈判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以上程序完成后,代理机构将回发谈判文件(请及时关注邮箱回复)。
3.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大学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方式:19818938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
联系人:张华
联系方式:0371-53301569 1823716665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华
联系方式:0371-53301569 18237166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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