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方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告招标公告
金额
122.42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方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民政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民政体系建设法规、标准。
(三)负责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年度检查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的活动。
(四)负责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社会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联系市慈善总会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工作、自愿服务政策,并落实政策法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八)负责本市与相邻市县之间行政区划界线的勘界和确定工作及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九)负责婚姻管理并组织实施工作。
(十)负责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建设规划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指导开展收养登记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划出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老龄事业管理、救灾管理、医疗救助以及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
2.划入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建设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养老服务建设法规、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东方市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党建、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等工作;制定本局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按照规定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能,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二)社会组织与慈善社工管理岗。负责组织开展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与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年度检查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的活动,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销售行为。负责社会工作和自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自愿者队伍建设。
(三)社会救助管理岗。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承办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
(四)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管理岗。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负责本市与相邻市县之间行政区划界线的勘界和确定工作及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五)社会事务与福利管理岗。负责婚姻殡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相关工作。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指导开展收养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养老服务建设,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纳入东方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一)东方市民政局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入总计13,392.81万元,支出总计13,392.8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892.87万元,增长27.55%。主要原因:基本收入支出增加15.18万元,项目收入支出增加2,877.69万元。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3,392.81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3,392.81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3,392.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92.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3,39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39万元,占3.03%;项目支出12,987.42万元,占96.9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392.81万元,支出13,392.8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92.87万元,增长27.5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敬老院运转维护经费、捐赠海南省慈善总会发展基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等项目收入。支出增加2,892.87万元,增长27.55%,主要原因:年中增加捐赠海南省慈善总会发展基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83.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4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97.19万元,增长15.9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83.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517.28万元,占99.4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3.26万元,占0.37%;住房保障(类)支出23.12万元,占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158.43万元,支出决算为11,58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调整离休干部王典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93.79万元,支出决算为22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提前退休人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4.65万元,支出决算为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离休干部死亡。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6.62万元,支出决算为2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提前退休人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15万元,支出决算为3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补缴在职人员2022年职业年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休干部王典周死亡抚恤金补差。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新增遗属人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446.37万元,支出决算为38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动态管理,编制预算不精准。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117.8万元,支出决算为5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是用于发放百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实行人脸识别根据识别人数进行发放。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农村敬老院运转维护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增加捐赠海南省慈善总会发展基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1,909.07万元,支出决算为1,86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是用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动态管理根据实际人数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63.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06.77万元,支出决算为5,78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54.15万元,支出决算为56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动态管理根据实际人数救助。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1.43万元,支出决算为3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编制预算不精准。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2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动态管理根据实际人数发放。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4.89万元,支出决算为18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是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根据项目开展实际进度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提前退休人员。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6.63万元,支出决算为3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提前退休人员。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8.55万元,支出决算为2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退休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5.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7.1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8.2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9.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51%。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95.68万元,增长252.34%,主要原因是80岁至89岁老人高龄补助金、90岁至99岁老人高龄补助金去年调整为预拨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经费去年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本年都下达为政府性基金项目。本年新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奖励补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9.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657.47万元,占91.62%;其他支出(类)支出151.69万元,占8.38%。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58.3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06%。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79.88万元,支出决算为1,14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已完成,待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22.28万元,支出决算为50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已完成,待支出。
3.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是根据福彩销售额度支出。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29.33万元,支出决算为13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已完成,待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75万元,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完成预算的60.39%,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54万元,增长49.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防控等业务活动增加,燃料费增加0.74万元,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0.5万元、保险费增加0.3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本单位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8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核查燃油费及公务车保险、车辆老化维修保养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54万元,增长49.04%,主要原因是下乡核查次数增加燃油费增加、车辆老化维修保养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3.07万元,下降10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接待任务。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自评项目58个,共涉及资金14,53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金、麻风站病人定期救济经费等3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59.3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因此未开展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精减退职老职工定期救济经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5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2.42万元,执行数为110.102万元,完成预算的89.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依法依规发放、资金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每月正常发放。
(三)部门评价结果
2023年度,项目资金总投入122.42万元,市财政预算122.4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解决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得到有效保障,受益人满意度100%,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总体目标: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1490人次,受益人数1490人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满意度100%。
2023年年度目标是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1490人次,受益人数1490人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满意度100%。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1490人次,受益人数1490人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满意度100%。
(四)财政评价结果。
2023年本财政部门未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东方市民政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8.2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45万元,降低5.13%。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东方市民政局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3,673.90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3,673.9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1,070.0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相关文件
附件: | 2023-306001-东方市民政局本级决算公开报表.xls 306001-东方市民政局本级决算公开报告(以此为准).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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