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施工2标段、6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4987.3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87.32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旭0311-869589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7
公告正文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施工2标段、6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施工已由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石开审批字〔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 (2)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划内 (3)建设规模及内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 2标段:新赵大街(金沙路-世纪大道) 6标段:阿里山大街管道;丽阳、东区、西站、塔元庄、良村泵站 (4)最高限价:2标段:4987.325099万元;6标段3579.035951万元; (5)计划工期:2标段:10个月,6标段:10个月。 (6)质量标准:合格。 (7)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共9个标段,投标人可参加1个或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可在一个标段中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醒: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临)】,6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2标段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6标段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赵科长0311-88084619;招标代理:田旭、康诚哲0311-86958900。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7 09:00至2024-05-27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街1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52160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赵科长

联系人: 田旭、康诚哲、周纯
电话:

0311-88084619

电话: 0311-8695890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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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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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ongxin223@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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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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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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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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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如下: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施工2标段.HBZ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施工6标段.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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