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45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643009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20224001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开慧镇卫生院(长沙县开慧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润荣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20224001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县开慧镇卫生院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394531.2
 合计金额小写: 394531.2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玖万肆仟伍佰叁拾壹元贰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长沙县开慧镇卫生院(长沙县开慧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位于长沙县开慧镇葛家山板仓社区。占地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115平方米,病床70个,办公室诊室30间,病房30间,其中门诊、医技、住院综合用房4419.71平方米,后勤用房1444.71平方米,其他用房250.58平方米。

1、开慧镇卫生院院区范围内物业管理服务。

2、人员安排:根据甲方实际用人需要,乙方也可在完成服务项目前提下,统筹安排人员,但必须在甲方通过前三个月考核认定后才能统筹。

物业服务的内容

1、卫生保洁:医院辖区内所有公共区域(包括医疗区、宿舍区、食堂等区域的道路、地坪、停车场等),所有业务区(包括办公楼、门诊楼、住院楼、供应室等)环境卫生工作;

2、病房被服、医师工作服、手术布清洗晾晒入库等;

3、污水处理系统管理:环保工作,污水处理(每天处理)记录(原料由院方提供);

4、垃圾分类:所有医疗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整理、分类、打包、中转、存放、交接、填埋;除四害,配合公共卫生工作(包括创建无烟医院、文明城市创建等有关项目);

5、水电日常维护:房屋、水电、门窗、锁具每周一、三、五定期到院内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大型维护除外),符合安全操作标准,空调保养维护每年不少于2次,有维保记录;

6、花木维护管理:花木、草坪修剪维护,室外雨水沟清扫、明沟、暗沟疏通、下水道疏通及化粪池等有限空间清理(一年两次)等,有记录;

7、安全保卫:门卫值守、车棚值守、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畅通各安全通道;

8、消防安全管理等其他零散工作;消防设施维保巡查、消防值班室24小时值守、登记;

9、采购物业费包括用于以上工作的劳动工具、消毒、耗材、人工费等全部费用;

10、负责医院临时性工作安排及突发事件调配与处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5-01 —— 2023-04-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开慧镇卫生院(长沙县开慧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期限:叁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

2、物业管理服务费:394531.20元/年(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肆仟伍佰叁壹元贰角)。甲方按季度付款,每季度应付98632.8元。

3、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人员薪酬、社会统筹保险、服装费、保洁用品、企业管理费、相关增值税。(未达到应配备服务人员数的将扣除相应人员的人员薪酬、社会统筹保险等人员经费后计算物业管理服务费)。

4、乙方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8632.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8632.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8632.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8632.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湖南润荣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811160101330050410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5.2.1物业服务的基本要求

1、卫生保洁:医院辖区内所有公共区域(包括医疗区、宿舍区、地下室、消控室、食堂等区域的道路、地坪、停车场及本院租赁的宿舍),所有业务区(包括门诊楼、住院楼、供应室等)清扫干净,无蜘蛛网、无烟头、无任何白色垃圾、明显污迹,卫生无死角;办公区域:会议室桌椅、办公室沙发茶几、文件柜无灰尘;绿篱、草丛内无白色垃圾;房后所有水沟内没有垃圾积存;所有宣传栏、消防设施等标牌经常擦拭,没有灰尘。厨房油烟管道清洗,每年至少2次,存记录。所有厕所地面、便池、水池等清洗干净、无污垢,无积淀物,无异味,无堵塞;医院外墙每年十月份清洗一次(如遇到大型检查,再另行安排)。院内所有公共区域包括宿舍后勤楼每日至少清洁两次(人员密集场所酌情增加),配合院行政办公室做好临时清洁整理工作,卫生值班人员上班时间电话必须保证畅通,且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临时分配任务。住院区各病房门、窗灰尘擦拭每月至少2次,地面清扫、日常垃圾清理一日3次(上午一次、中午1点一次、下午5点下班后门诊、住院及各公共区域全面清扫一次)。

2、病人出院后及时将病房被服进行清洗晾晒入库,床铺收拾干净(床头柜、床沿边及床头氧气墙壁灰尘擦拭干净),床周围卫生及时清理。医师工作服、手术布每周按时(做完手术后)进行清洗晾晒入库等;病人入院时床单被套整理、套被子、铺床。

3、污水处理系统管理:配合环保工作,做好污水处理(每天处理)记录,定期巡视,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做好污水处理站的每日清洁卫生。

4、垃圾分类: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与转运;所有医疗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整理、分类、打包、中转、存放、交接、填埋;所有消防设备、配电箱、宣传栏等清洁无尘,垃圾桶清洗干净;除四害,配合公共卫生工作(包括文明城市创建及无烟医院等有关项目)。

5、水电及相关设备日常维护:要符合用电安全管理以及(特种)设备基本安全操作要求,房屋、水电、门窗、锁具每周一、三、五定期到院内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大型维护除外),突发水电问题,收到院方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在3小时内解决;空调保养维护每年不少于2次,有维保记录,包括空调内网、电扇的清洗;医院有一部医用电梯,应定期对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进行巡查,定期做自检,做好相应记录。

6、花木维护管理:花木、草坪修剪维护,室外雨水沟清扫、明沟、暗沟疏通、下水道疏通及化粪池及有限空间清理(一年至少两次)等,有记录;

7、安全保卫:应24小时有门卫值守巡逻,负责车棚值守、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安排专人定期开展院内安全检查并跟踪问题整改,建立隐患排查台账,保留检查及隐患治理的相关记录;监管重点部位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发电机房、配电间、制氧机房、污水间、医疗废弃物暂存间、食堂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由物业方负责每日分班检查(制定日常检查表并记录),交院内总务办公室。

8、消防安全管理等其他零散工作:消防设施维保巡查(每月巡查一次,每年专业检测一次),负责消防器材维护点检及灭火器换粉工作,要有专业人员并记录;其中消防控制室管理应实行24 h专人值班制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保证院内消防控制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能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和消防设施的动作、状态信号,能正确打印有关信息,消防控制设备打印的信息条应按时间保存留档备查。

9、物业需建立、健全院内工作责任制:明确物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划分责任区域确定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并与各工作人员签订责任状;制定年度考核细则和奖惩制度,定期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物业方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院重点管控区域的日常维护巡查内容,以及值班制度向医院备案;保证持证上岗(如:电工作业人员、电梯操作工、建(构)筑物消防员证等上级要求的相关证件);按计划开展物业方相关岗位操作培训,并保留相关培训记录(培训签到表、培训考核试卷、培训照片、培训总结),并参加医院开展的相关培训;根据物业及医院实际情况,编制各类值班及应急救援预案(含重大突发事件、节假日、火灾、自然灾害、重大盗窃案、停电、停水、电梯运行故障)。

10、其他各类事项及要求(另需听从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详见考核表。

5.2.2服务人员配置及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年龄50岁以内,负责项目的统筹安排和日常业务对接。

2、清扫保洁人员:6名(其中一名为主管人员),年龄55岁以内,无不良嗜好者(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环境卫生保证24小时清洁,医院被服、手术布、工作服类等需要消毒清洗的必须按照要求使用消毒剂处理;上级卫生检查合格,发现一次不合格扣除物业费1000元;

3、保安人员:2名(其中一人为保安队长),性别男,年龄55岁以内,保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负责道路交通,停车场地及人员进出车辆的管理,医院财产保护及人员安全维护,院内一般事务的传达。

4、水电工:1名,年龄55岁以内,负责院区范围内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所有水电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简单维修(必须持有电工证)。

5、消防、污水处理安全员:2名、年龄55岁以内,负责院区范围内对防盗、防火报警设备、消防、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检修(每月一次),组织对院内包括水电、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责医院的医疗污水及其他污水处理。

6、以上人员,操作人员皆应持证上岗,包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都需注明附在合同里在我院备案,如有更换要提前告知并再次备案;物业方需定期对以上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并记录;上班(值班)时间需保证电话畅通,配合院内总务科安排的临时工作;每日开展工作前需召开班前会,并做好记录。

7、甲方有权参与物业管理企业对本项目人员的招聘录用工作,政审标准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并对招聘录用人员有最终的审核确认权。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物业考核标准规定:

乙方服从甲方质检管理,甲方每月不定期组织一次质量考核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礼节礼貌、设备设施、卫生保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物业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对乙方的所有工作进行评分:

(1)考评工作由院办公室、护理部、临床各护理单元及临床相关科室承担。

(2)考评标准:物业管理各项工作质量标准。

(3)考评结果:

①因服务质量或者服务态度不好,投诉到院方、扣100元/次,投诉到科室扣50元/次,如投诉二次以上,工作仍不达标,责令物业公司更换工作人员。

②院检查综合评分均达到90分为合格,每低1分,相应扣物业服务费1000元。如连续三个月平均分不足80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约。

(4)评分方法:

详见附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情况: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乙方经甲方考核评定连续两个月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乙方或乙方聘用人员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或人员伤亡;

(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4)、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置用甲方名义造成甲方名誉和财产受损;

(5)、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未能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管理部门的工作,影响或妨碍甲方医疗和办公秩序;

(6)、因乙方服务直接造成并出现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流失、泄露、扩散;

(7)、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未按要求提供服务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2、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驻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更换要求;

3、有权监督乙方对物业合同的履行情况,如果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改正,如果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子改正,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对部分工程项目进行接管或临时施工或管理,乙方不得干扰第三方的工作,甲方聘请第三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方应指定一名管理人员进行双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5、甲方应向乙方移交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资料。

6、甲方应依约足额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

7、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4、对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

5、乙方物业人员应做到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6、乙方物业服务人员及在外聘请的第三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和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7、乙方或其物业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因过错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应做到为所有服务于甲方的在职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每月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及福利,依法安排工作时间;

9、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应做到节能降耗,爱护甲方的设施设备,因不当行为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应予以负责;

10、定期与甲方交流物业管理的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11、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12、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1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服务的资料。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因自身其它原因,致使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名誉、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或解决。

2、任何一方无正常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人民币20000元: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3、在合同终止后,甲方要求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资料等,乙方拒绝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物业管理总费用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4、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2-05-01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1.1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1、甲方在合同期三个月内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测评,如不合格,甲方有权予以解除合同。

2、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3、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均不构成或终止本合同继续履行的理由。

11.2争议解决

1、本合同必须服从现行法律,法规,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2、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3其它事项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本合同如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相抵触,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县开慧镇骄阳东路65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004
法定代理人: 向松宾 法定代理人: 曾涌波
委托代理人: 吴慧琴 委托代理人: 罗佳丽
电话: 0731-86430096 电话: 0731-86884460
传真: 0731-86430096 传真: 0731-86884460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评分方法.docx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4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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