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wt-zfcg-2023173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荣涛1500991223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方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AWT-ZFCG-20231736
二、项目名称:2023 年塔里木河干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飞机作业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天鹰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 121 号
联系人:李荣涛
联系电话:15009912232
被投诉人1:阿瓦提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阿瓦提县
联系人:蒋丽丽
联系电话:15292385887
被投诉人2:新疆方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朱秀丽
联系电话:18096976361
四:基本情况
2023年7月23日,新疆天鹰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对2023年塔里木河干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飞机作业服务采购提出质疑,2023年7月24日,新疆方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答复,2023年7月25日,新疆天鹰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对答复不满并对该项目发起投诉。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要求直升机必须为小松鼠直升机,规定机型、品牌是在排斥其他供应商。
使用固定翼飞机和其他直升机同样可以播撒草种子,本项目服务内容就是把草种子均匀播撒到规定的区域内,其他飞机也可以实施。使用固定翼飞机和其他直升机也不会改变把种子均匀播撒到规定的区域内的结果,不论载重800公斤的直升机还是载重300公斤的直升机都是播撒种子,而且载重300公斤的直升机每天播撒亩数并不比载重800公斤的直升机播撒的亩数少因为它灵活速度快,是不是采用小松鼠直升机播撒种子成活率能提高30%或50%,事实成活率是由种子决定的不是用多大载量的直升机播撒决定的。
投诉事项2:本项目采购方式使用错误。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评审方法应选择错误,本项目为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根据工程量可以做出详细报价,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投诉事项4:磋商文件评分因素中“ 投入本项目总负责人拥有飞播经验,附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培训证书的得3分,不提供的得0分 ”这个证书名称是什么,另外是否是国家认可证书,如不是不应写在评分因素中。
针对以上投诉事项,阿瓦提县财政局组织专家、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投诉事项1核实情况:一是采购需求中的规格及主要参数:直升机AS350B3,存在疑似指定直升机品牌未做出准确判断,新疆方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发布《2023年塔里木河干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飞机作业服务的更正公告》,已在投诉前予以纠正;二是采购需求中设定飞机起飞重量为≥800公斤,是根据《2023年塔里木河干流生态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因该项目主要需求为在限定的期限内按相关标准完成种子播撒任务,与飞机起飞重量无直接必然联系,供应商在能保证安全、服务质量、完成时限的情况下可以合理自行选择起飞重量的飞机。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磋商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核实情况: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A2503-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辅助性服务-山水林田湖保护和修复、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辅助性工作,故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选择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法律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A2503-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辅助性服务-山水林田湖保护和修复、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辅助性工作。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投诉事项3核实情况: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方式选择竞争性磋商方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法律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A2503-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辅助性服务-山水林田湖保护和修复、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辅助性工作。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 第二十三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投诉事项4核实情况:在评分因素中未明确指定具体证书名称,可能给投标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造成资料提交不完善等情况,新疆方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发布《2023年塔里木河干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飞机作业服务的更正公告》,已在投诉前予以纠正。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四条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调查结果,以上投诉事项中,第1项第2条对阿瓦提县林业和草原局在招标文件中要求飞机起飞重量需达800公斤的投诉有效,责令阿瓦提县林业和草原局予以整改。
第1项第1条、第4项均已在质疑阶段予以更正,第2项、第3项投诉事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阿瓦提县林业和草原局不存在违规行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第1项第1条、第2项、第3项、第4项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阿瓦提县人民政府或阿克苏地区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阿瓦提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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