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b220066-03fg
预算金额3212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芸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0
公告正文
编号: BJB220066-03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江北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二阶段建设工程(中央商务区片区)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建[2022]15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212.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212.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江北新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中央商务区片区4个达标区片区内庭院排水整治,工业企业排水整治,“小散乱”排水整治,雨、污水管网检测修复,另实施核心区(七里河以北)雨水管道清疏检测、胡桥路片区污水临时排放及珠西河补水口等相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达标区内庭院排水整治约23万平方米、“小散乱”排水整治、市政污水管网检测修复12km,其中排水管径最大DN1200mm;核心区雨水管道清疏检测14km;胡桥路片区污水临时排放工程新增污水提升泵站1座,DN250压力管道600米,珠西河补水工程新增DN400补水管道410米,补水口2处。本工程投资估算约3212万元。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37.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439.31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与本设计相关的其他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BIM设计以及配合施工图审查(由设计人负责报审,并确保审图通过,发包人给予协助)及方案报批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设计阶段专家审查会上做汇报以及相关设计文件等,负责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详见招标文件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0-20 09:30:0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6.1.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12分)
6.2.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1900万元及以上且含管径DN800及以上管道的给排水工程设计业绩,每个得4分,满分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设计、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设计费用,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6.2.2人员业绩: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1900万元及以上且含管径DN800及以上管道的给排水工程设计业绩的得4分,满分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设计、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设计费用,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6.3设计方案(50分)
6.3.1设计构思标准(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完整;设计原则合理可行。(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了解项目实施背景,对达标区内现有排水单元、河道、道路、管网尤其是排水管线系统认识清晰。掌握达标区内排水单元情况,及珠西河、胡桥河、东方红河等相关背景及要求等。(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3)技术方案:针对达标区内工业企业、庭院污水、小散乱及管网清疏检测等不同实施内容给出针对性整改原则和系统方案。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珠西河排口及胡桥路污水排放等现状存在问题的原因,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对水量规模、管径选择、平面布置的合理性,与其他管线的协调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优:9分;良:8.5分;中:8分;差:7.5分;无:0分)
4)保证措施:针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以及服务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得当性及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审。(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5)经济分析:投资概算编制方案合理、内容完整、保障措施得当,符合设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编制深度要求。(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6.3.2项目解读标准(满分20分)
1)项目概况及问题分析:对达标区内概况进行详细调查,包括河道情况、管道及排水单元内部管网情况。围绕胡桥路片区污水排放问题,重点分析现状区域污水排放存在问题,及分析片区污水排放方案可能涉及的其他区域污水系统现状概况及存在问题。对珠西河等沿河存在混流的排口,进行溯源分析。可从配以详实图片、现状分析、系统分析,多角度阐述等方面,总结分析问题。(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2)区域污水管道的现状情况及路径分析:对区域污水管道的现状情况调查分析细致准确,重点分析达标区内污水管网,分析胡桥路片区污水排放所涉及的下游管网及区域污水概况以及对项目路径的比选及分析的合理性。(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3)区域污水处理分析:对区域污水处理厂近远期规模并给出细致准确的分析论证。(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4)污水量分析论证:对污水量进行计算并分析论证,重点分析论证胡桥路沿线区域污水量。(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6分)
6.4.1项目负责人(满分5分):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此条最多得5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6.4.2给排水专业人员2人(满分8分):拟派驻的给排水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的得2分/人;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人。此条最多得8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6.4.3建筑专业人员1人(满分4分):拟派驻的建筑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此条最多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6.4.4结构专业人员1人(满分3分):拟派驻的结构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条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6.4.5造价专业人员1人(满分3分):拟派驻的造价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一级)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条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6.4.6岩土专业人员1人(满分3分):拟派驻的岩土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条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备注:
(1)项目组成员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2)此项中投标人所拟派驻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拟派本标段中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上述其他技术人员中任一人员,否则任一项均不得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委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6.5其他因素(满分2分)
奖项: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项目获得市级奖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得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得2分,本项只计取一个业绩,满分2分。(时间按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或获为准。证明材料均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奖项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奖项不予认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9月27日14时7分到 2022年10月9日14时7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资质条件:
投标人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条件(提供有效期内资格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必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并同时将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并将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8.9、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0、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地 址:无
邮 编:210000 邮 编:无
联 系 人:周芸 联 系 人:无
电 话:68687512 电 话:无
传 真:无 传 真:无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a94b4113-df24-4fa6-8f46-1114256bdb90&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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