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的规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保洁用品(重新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WZCFKJ2022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保洁用品(重新招标)
三、采购组织类型:其他类国企采购(属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预算金额:130万元
五、采购内容: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保洁用品(重新招标) |
1 |
项 |
保洁用品,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 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截标之前,报名单位准备好资料均可报名(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3. 报名方式、购买标书及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
(2)快递方式报名。通过快递方式报名的,请在报名资料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名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联系标书购买事项。
(3)网上报名。投标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309227295@qq.com。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回复标书购买费汇入账户,投标人缴纳报名费后将缴费截图发回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代理机构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给投标人。
4. 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6.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代理机构收到采购文件购买费后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名: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232593499034623694
开户行:广发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十、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投诉。[潜在投标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3、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19层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书面质疑受理人:项女士,质疑联系电话:13758708067。
7、根据温州疫情防控需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严格遵守省市区及属地防疫要求,如有冲突,以标书递交所在地防疫要求为准,否则不得参与项目投标:具体要求如下(不限于):
1)投标人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出示温州防疫码,且显示绿码。如投标人代表的温州防疫码无法正常展示的,不能参与此次投标。
2)凡来自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代表。
3)其他低风险地区投标人代表若为省外来温、返温人员,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 有新的省市区文件按新的文件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女士
联系方式:0577-88697098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聚源路1号新田园住宅区聚园楼11-14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女士
联系方式:0577-86530609,13758708067,邮箱:309227295@qq.com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757172605 传真:0577-86530607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3、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77-88698005
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8日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保洁用品(重新招标)项目以公开采购方式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08月03日下午17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9227295@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女士
联系电话:13758708067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07月28日
附件信息:
(重新招标)2022.7.28招标文件:保洁用品(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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