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禁毒无人机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利辛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禁毒无人机系统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利辛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项目名称:利辛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禁毒无人机及系统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1、固定翼无人机 2架;
2、地面接收数据分析定位成像系统 2套;
3、设备车辆 1台;
二、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陆拾万圆整(小写:600000.00元)
三、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左安门内大街76号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鉴于利辛县当前禁毒工作严峻形势及罂粟成熟开花期已近,县禁毒办提出以下要求:1、无人机通过卫星定位飞行,15天对全县2005平方公里无缝飞行;2、禁毒无人机拍摄的图像、视频、色谱、光谱分析清晰,飞行后及时进行数据处理,判定罂粟和地理定位准确;3、投标单位进行过国家、省级查勘非法种植罂粟无人机航拍及数据处理工作;4、四月中旬对我县全境飞行、数据处理完毕,国家禁毒办无人机对我县查勘非法种植罂粟零发现。该采购项目时间紧、任务重,需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经考察符合以上要求的公司不足三家。采购人拟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指定由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现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五、公示期限
2017年3月16日—2017年3月22日
六、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地址:利辛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子兄
联系电话:0558-8700839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供应商、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采购人,也可反馈至利辛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8807021)、利辛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8-8700839)、利辛县公共资源管理局(联系电话:0558-8800026)。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采购人名称:利辛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盖章)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