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金华市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系统化规范管理项目审核发牌服务询价公告
金额
1.2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金华市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系统化规范管理项目审核发牌服务询价公告
金华市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系统化规范管理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金华市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系统化规范管理项目490辆快递车审核发牌服务,采购项目估算1.225万元(含税)。
1.2项目不划分标包。
1.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4质保3年。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报价限价为1.225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1.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4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9日早上08:30至2024年5月30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以下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5305791821@189.cn)获取询价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3询价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供应商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询价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
4.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9时00分。
4.3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金华电信老大楼4楼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西市街155号)。
4.4本项目不组织唱价。
4.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5.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7.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15305791821@189.cn,82372027(纪检)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2024年5月28日
金华市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系统化规范管理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金华市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系统化规范管理项目490辆快递车审核发牌服务,采购项目估算1.225万元(含税)。
1.2项目不划分标包。
1.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4质保3年。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报价限价为1.225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1.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4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9日早上08:30至2024年5月30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以下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5305791821@189.cn)获取询价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3询价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供应商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询价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
4.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9时00分。
4.3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金华电信老大楼4楼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西市街155号)。
4.4本项目不组织唱价。
4.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5.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西市街155号 |
邮 编:321000 |
联 系 人:程工 |
电 话:15305791821 |
电子邮件:/ |
7.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15305791821@189.cn,82372027(纪检)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2024年5月28日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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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T技术服务 | -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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