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奎屯绿色能源全产业链材料产业园设计施工总承包(F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新疆昌鑫智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额:5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启航路以南、华新路以西、贵阳路以北、盘锦路以东;
2.2项目规模:奎屯绿色能源全产业链材料产业园设计施工总承包(FEPC)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560亩,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生产设施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非生产设施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
①生产设施建筑包括:建设碳玻纤材料生产制造项目、建设高附加值陶瓷泡沫材料生产制造项目、建设保温绝缘材料生产制造项目、建设建筑保温复合板生产制造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材料生产制造项目、建设非亲水材料生产制造项目、建设轻质陶瓷颗粒生产制造项目、建设终端产品生产制造项目、建设能源化工装备生产制造项目等。
②非生产设施建筑包括:办公楼、中心展厅、员工宿舍等。
2.3计划工期:投标人自报最短工期(最大不超过18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奎屯绿色能源全产业链材料产业园设计施工总承包(FEPC),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建设投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投资包括:针对该项目的建设投资
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施工范围包括: 本项目FEPC总承包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
3.4.2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职工,以上二者不可兼任。 3.5.投标单位提供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联合体须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基本信息: 本省投标人须在“新疆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外省投标人在“新疆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并无不良行为;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新疆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无在建项目;外省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 3.7.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8.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9.近三年无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安全问题; 3.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10.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并与联合体成员签定联合体协议(按照招标文件里的格式)。 3.10.2联合体组成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4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3.10.3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联合体发生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6月11 日10时 00分到2021年6月22 日10时30分; 获取方式:在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2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版现场递交(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6月22日10时30 分
开标地点: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1
7、其他
(1)本次公告在《奎屯市政府网》、《奎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本工程招标采取简易招标程序,公告、开标不少于10天完成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昌鑫智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奎屯管委会
联 系 人:李嘉琦
电 话:18502969171
电子邮箱:lijiaqi@cxeco.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奎屯市大地中央广场21楼
联系人:明晓佳
电话:18609922355;0992-3234491
监督部门: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2-3221797
新疆昌鑫智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