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一级 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 主管 部门 |
备注 |
交通服务收费 交通服务收费 |
一、车辆通行费 |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
高速公路:1.客车车型分类收费标准(元/车公里):1类车0.45,2类车0.8,3类车1.1,4类车1.3;2.货车收费标准(元/公里):1类车0.45,2类车0.9,3类车1.35,4类车1.70,5类车1.85,6类车2.20,六轴以上的货车,在第6类货车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轴,按1.1倍系数确定收费标准;10轴及以上货车收费标准按10轴货车标准执行;普通收费公路:1.客车车型分类收费标准(元/车次):1类车10,2类车10,3类车12,4类车24;2.货车收费标准(元/车次):1类车10,2类车20,3类车30,4类车40,5类车50,6类车60,6轴以上货车的收费标准,在第6类货车收费标准基础上,每增加一轴,收费标准按10元/车次递增,10轴及以上货车按10轴货车收费标准执行; 高速公路特大桥梁、隧道车辆加收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元/车次):1类车10,2类车15,3类车20,4类车25,5类车30,6类车30,第5类及以上货车,按照第5类车加收通行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皖交路〔2019〕144号、皖交路〔2020〕162号、皖交路〔2023〕201号 |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省财政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30-60分钟免费,超过免费时间段的按1元-2元/小时不等的标准收费。具体标准见文件。 新能源汽车停放当日首次2 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 |
省物价局皖价法〔2018〕17号;亳发改价费〔2022〕174号;亳发改价费函〔2022〕30号 |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 |
城市管理部门 |
||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
三、船舶过闸费 |
省管船闸(元/吨次):重载0.72,空载0.54;其他船闸(元/吨次):重载0.45,空载0.18 |
省物价局、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皖价费〔2018〕63号;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皖发改收费〔2019〕148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水利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
四、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 |
(一)拖车费 |
拖车:1类车:400元/车/次;2类车:500元/车/次;3类车:550元/车/次;4类车:600元/车/次;5类车:700元/车/次;6类车:700元/车/次,具体标准见文件。 |
省发展改革委皖发改价费函〔2019〕503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
(二)吊车费 |
1类车:800元/车/次;2类车:900元/车/次;3类车:1200元/车/次;4类车:1400元/车/次;5类车:1700元/车/次;6类车:1700元/车/次,具体标准见文件。 |
省发展改革委皖发改价费函〔2019〕503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
五、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
按0.5元/人·次~1.8元/人·次不等的标准收费。具体标准见文件 |
省物价局皖价法〔2018〕17号、亳价服〔2013〕4号 |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 |
交通运输部门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六、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 |
按0.4元/平方.月-1.1元/平方.月上下浮动20%不等的标准收费。具体标准见文件 |
亳发改价费〔2023〕49号 |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发展中心制定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七、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
1.产权交易手续费: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额的2‰;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成交的,1000万及以下按4%收取,1000万~5000万部分按3%收取,5000万~10000万部分按2%收取,10000万~50000万部分按1.2%收取,50000万以上按0.25%收取。 2.产权交易技术服务费:500万及以下,7.2‰收取;500万~1000万部分,5.6‰收取;1000万~2000万部分,4‰收取;2000万~5000万部分,2.4‰收取;5000万以上部分,0.8‰收取。 3.2022年4月7日起国有产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的,交易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0%;以竞价方式转让的,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交易服务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 |
省发展改革委皖发改价费函〔2021〕240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国资部门 |
||
八、有线电视配套建设费 |
最高收费标准每平方米8元,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每平方米7元。居民零散用户安装费仍按每户一次300元、用户每增加一个终端加收60元标准执行。 |
亳价服〔2014〕83号 |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 |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
|||
九、公证服务收费 |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皖发改价费〔2021〕690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
司法部门 |
||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皖发改价费〔2021〕690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
司法部门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
(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皖价服〔2016〕138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
司法部门 |
|
(二)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皖价服〔2016〕138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
司法部门 |
|||
(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皖价服〔2016〕138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
司法部门 |
|||
十一、危险废物处置费 |
医疗废物处置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省物价局皖价法〔2018〕17号;亳发改价费〔2024〕191号 |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 |
生态环境部门 |
招标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