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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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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2024-11-2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类型

一级

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

主管

部门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交通服务收费

一、车辆通行费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高速公路:1.客车车型分类收费标准(元/车公里):1类车0.45,2类车0.8,3类车1.1,4类车1.3;2.货车收费标准(元/公里):1类车0.45,2类车0.9,3类车1.35,4类车1.70,5类车1.85,6类车2.20,六轴以上的货车,在第6类货车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轴,按1.1倍系数确定收费标准;10轴及以上货车收费标准按10轴货车标准执行;普通收费公路:1.客车车型分类收费标准(元/车次):1类车10,2类车10,3类车12,4类车24;2.货车收费标准(元/车次):1类车10,2类车20,3类车30,4类车40,5类车50,6类车60,6轴以上货车的收费标准,在第6类货车收费标准基础上,每增加一轴,收费标准按10元/车次递增,10轴及以上货车按10轴货车收费标准执行;

高速公路特大桥梁、隧道车辆加收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元/车次):1类车10,2类车15,3类车20,4类车25,5类车30,6类车30,第5类及以上货车,按照第5类车加收通行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皖交路〔2019〕144号、皖交路〔2020〕162号、皖交路〔2023〕201号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省财政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30-60分钟免费,超过免费时间段的按1元-2元/小时不等的标准收费。具体标准见文件。

新能源汽车停放当日首次2 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

省物价局皖价法〔2018〕17号;亳发改价费〔2022〕174号;亳发改价费函〔2022〕30号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

城市管理部门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三、船舶过闸费

省管船闸(元/吨次):重载0.72,空载0.54;其他船闸(元/吨次):重载0.45,空载0.18

省物价局、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皖价费〔2018〕63号;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皖发改收费〔2019〕148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水利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四、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

(一)拖车费

拖车:1类车:400元/车/次;2类车:500元/车/次;3类车:550元/车/次;4类车:600元/车/次;5类车:700元/车/次;6类车:700元/车/次,具体标准见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皖发改价费函〔2019〕503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二)吊车费

1类车:800元/车/次;2类车:900元/车/次;3类车:1200元/车/次;4类车:1400元/车/次;5类车:1700元/车/次;6类车:1700元/车/次,具体标准见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皖发改价费函〔2019〕503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五、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按0.5元/人·次~1.8元/人·次不等的标准收费。具体标准见文件

省物价局皖价法〔2018〕17号、亳价服〔2013〕4号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

交通运输部门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六、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

按0.4元/平方.月-1.1元/平方.月上下浮动20%不等的标准收费。具体标准见文件

亳发改价费〔2023〕49号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发展中心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七、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1.产权交易手续费: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额的2‰;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成交的,1000万及以下按4%收取,1000万~5000万部分按3%收取,5000万~10000万部分按2%收取,10000万~50000万部分按1.2%收取,50000万以上按0.25%收取。

2.产权交易技术服务费:500万及以下,7.2‰收取;500万~1000万部分,5.6‰收取;1000万~2000万部分,4‰收取;2000万~5000万部分,2.4‰收取;5000万以上部分,0.8‰收取。

3.2022年4月7日起国有产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的,交易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0%;以竞价方式转让的,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交易服务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

省发展改革委皖发改价费函〔2021〕240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

国资部门

八、有线电视配套建设费

最高收费标准每平方米8元,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每平方米7元。居民零散用户安装费仍按每户一次300元、用户每增加一个终端加收60元标准执行。

亳价服〔2014〕83号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九、公证服务收费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皖发改价费〔2021〕690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皖发改价费〔2021〕690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皖价服〔2016〕138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二)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皖价服〔2016〕138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皖价服〔2016〕138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十一、危险废物处置费

医疗废物处置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省物价局皖价法〔2018〕17号;亳发改价费〔2024〕191号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

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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