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城市]丰城市物华菜市场一楼商铺租赁权
金额
354.0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24jx09011644
预算金额354.03万元
招标公司丰城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熊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39799557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丰城市]丰城市物华菜市场一楼商铺租赁权
- 【信息时间: 2024-04-16】
项目编号: | JY24JX09011644 | |||||||
项目名称: | 丰城市物华菜市场一楼商铺租赁权 | |||||||
标的名称: | 丰城市物华菜市场一楼商铺租赁权,挂牌价3,540,336.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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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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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4月16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4月23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不延期 | |||||||
项目简介: | 1、丰城市物华菜市场一楼商铺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843.21㎡,起拍总价为:3540336.00元(八年租金含递增),竞买保证金为:500000.00元整(伍拾万圆整)。 2、拍租商铺合同期限为八年,第一年的年租金按照拍租成交价确定,租金递增从第二年开始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按3%递增。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楼业态不能跟二楼菜市场业态相冲突。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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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受丰城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向社会公开拍卖丰城市物华菜市场一楼商铺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简介 1、丰城市物华菜市场一楼商铺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843.21㎡,起拍总价为:3540336.00元(八年租金含递增),竞买保证金为:500000.00元整(伍拾万圆整)。 2、拍租商铺合同期限为八年,第一年的年租金按照拍租成交价确定,租金递增从第二年开始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按3%递增。 二、拍卖方式:采用网上电子竞价的拍卖方式。 三、报名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四、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1、网上报名、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08:30起至2024年04月24日18:00止。缴纳保证金须注明:(物华菜市场一楼商铺拍租) 2、网上报名地点: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注册网址:https://ggzyjy.jxsggzy.cn/dzjy/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RegisterInfo_Add 五、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才能参加网络竞价,需要用到电子签章的企业可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同时开通电子签章的业务。 1、CA锁办理单位: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 2、CA锁办理地址:(1)南昌市省府二路3号3楼(原省政府大院内);(2)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北蟠龙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江西省数字证书窗口;(3)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区紫阳大道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4)宜春市宜春北路828号时代花园7楼。 3、联系电话:0791-86212680 ;0791-86212003;0795-3576797。 4、数字证书网上服务厅网址:www.jxca.org.cn 六、现场展示、查勘时间和地点 1、展示时间:2024年04月17日至04月24日09:00至17:00 2、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现场自行勘察(节假日不接受现场展示、查勘) 七、网上报名流程 1、该网上报名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竞买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者(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操作手册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2/007002003/20161225/05df150c-0e4c-4fc0-a4d0-0114d206ff0e.html,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否则,在报名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xsggzy.cn)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身份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企业)”,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认证通过后点击“产权业务”选择“我要报名”在所在机构中选择“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参与竞价的项目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资格材料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3、本项目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单位的银行帐户(要求同名)网上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网上自动获取,开户银行:网上自动获取,开户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非本人银行账户转账的系统将自动判定无效,并失去竞买资格。系统判定无效的竞拍保证金参与并成交的,视为无效成交,标的进行重新竞拍。 4、不允许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非本人(或本单位)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到账、保证金金额有误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款手续。 5、友情提示:银行转账至保证金账户过程中可能发生到账时间会晚于报名截止时间。为避免保证金逾期到账,造成失去竞买资格。建议竞买人至少在距报名截止时间前1-3个工作日转账并向银行确认到账时间。 八、网上参与竞价交易 1、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5日10:00 2、交易平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网上交易大厅。 3、报名完成并缴纳保证金后,请在标的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进入竞价系统需要插入CA证书进行身份验证,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4、交易方式采用网上电子竞价方式,商铺起拍价详见拍品图录,加价幅度为10000元/次,自由报价时长15分钟,延长周期120秒。 5、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竞价阶梯为10000元/次或其整数倍。 6、本次拍卖标的未设置保留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高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的最终报价。 7、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位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限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8、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九、拍卖规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2、参加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瑕疵不担保及风险提示,并到标的物现场勘察,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在竞买前提出。一旦参加竞买,则视为对拟拍卖标的现状无异议,并接受相关拍卖公告的约定。 3、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价高者得”的原则,自由竞价,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4、拍卖标的物是指委托方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5、竞买人在展示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下载相关资料,一旦进入竞价页面参加应价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确认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保证拍后不得反悔,并愿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拍卖人依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为准进行展示,所提供的标的物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方、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7、本次拍卖标的未设置保留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高报价为本次标的竞价阶段最终报价。 8、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未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所规定的相关责任执行。 十、竞买须知 1、竞价结束后由丰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当日,联系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交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丰城市物华菜市场一楼商铺租赁权由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按成交总额(八年租金含递增)5%的佣金收取比例,向买受人收取,拍卖当日付清。 3、拍卖佣金交纳至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指定收款账户内。 4、买受人付清拍卖佣金由拍卖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在3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至委托方账户。 5、拍卖成交后,非拍卖人原因导致标的无法交付,买受人所交佣金拍卖人不予退还。 6、本拍卖公告中委托方即丰城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拍卖人即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买受人即承租人。 温馨提示: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为签订合同时的必要条款,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并知悉! 十一、买受人履约保证金、租金等应交费用和支付方式 1、商铺租金按照租期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共计支付十六期租金。 2、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在3个工作日内交纳1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履约保证金包括:食品安全责任保证金;固定装修设施、设备保证金;商铺水、电押金;诚信经营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如合同期满,买受人不再续租,未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未损害市场声誉、未损害市场设施,未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委托方将不计利息、如数退还。 4、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另需交纳市场运营管理费:2.5元/平方米(运营管理费包含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在签订合同时和租金一并足额交纳。 5、丰城市物华菜市场水费:3.3元/吨,电费在基准收费的基础上加收10%的用电损耗费,水、电费用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规定,按时交纳。 十二、租赁经营要求以及处罚条款 1、买受人装修施工方案须先报批,经委托方审核同意后才能实施,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时必须使用消防部门认可的阻燃材料,装修完毕后应及时报告消防部门审查验收,未经消防部门验收不得投入使用。买受人二次装修的消防验收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如验收通不过其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的经营业态要符合政府许可的合法经营范围,要求做到无安全隐患,一楼不能跟二楼菜市场业态相冲突,委托方负责监督,如发现不按合同规定执行造成影响,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次,从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发现三次以上,终止与买受人的租赁合同,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商铺租赁期间买受人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2000万以上;购买《公众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500万元。 4、买受人如逾期不交租金等应交费用,委托方有权收回丰城市物华菜市场一楼商铺租赁权,并没收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押金)。 十三、特别约定 1、丰城市物华菜市场一楼商铺租赁权不允许买受人转租。 2、买受人的经营业态要符合政府的业态布局,因政府、上级部门行为或政策要求委托方需要中途解除合同,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遇此情况委托方将退回买受人租赁未履行期间的租金以及履约保证金,但装修费用不做任何赔偿。 3、丰城市物华菜市场内一楼未安装门的租赁物与租赁物之间的隔墙,由买受人自行安装或隔断,租赁期间新增的固定装修物件,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指定搬离的,应由买受人负责搬离),且装修款不进行赔偿。 4、商铺租赁合同期满后买受人必须在十日之内将租赁物及租赁物内有关设施,在完好状况下归还给委托方,租赁物内所有新增物品和可移动设备应自行搬走,不得用于抵交租金。固定装潢部分不得拆除毁坏。若委托方要求恢复装修拆除的门、窗、墙等原有设施,买受人须负责恢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丰城市物华菜市场一楼变压器配套功率为:800 kw,买受人在经营过程中用电、用水超过设计配额需增容时,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在经营过程中水、电设施的维修、管理费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标的交付 1、标的交付时间以委托方下发的入场通知书为准,丰城市物华菜市场竣工验收后委托方下发入场通知书给买受人。 2、买受人收到委托方下发的入场通知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由(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与委托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纳第一期(六个月)的租金、市场运行费等相关应交费用。 3、买受人采用支票、转账或现金交纳租金,委托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买受人有效的收款凭证或者发票。 4、标的交付按丰城市物华菜市场竣工验收后的现状交付。 十五、优惠政策 1、委托方提供2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的租金从最后一期(第十六期)租金中减免。 十六、商铺合同文本的签署地点以及联系方式 1、买受人的成交价款交至委托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2、交款、签约地点:丰城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新城明珠售楼部二楼) 3、联系人:熊女士,联系电话:18907954321 十七、租金、履约保证金等交纳账号 户 名:丰城市市政公用营运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丰城国贸支行 账 号:200752926719 备 注:(***租金、履约保证金等) 十八、瑕疵不担保及风险提示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联系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缴纳拍卖佣金、交纳成交价款,否则均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2、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谨慎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物情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口头介绍、文字说明、标的物面积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标的物不符之处,以拍卖标的物现状为准,均不影响成交结果。 3、本次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与客观实际或竞买人调查、核实情况不符或有偏差,仍不影响成交价款或金额。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如未及时缴纳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没收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九、竞买保证金:公示期三个工作日披满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凭委托方出具的退款函至丰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0室办理退款手续;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凭拍卖人出具的退款函办理退款手续;丰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收到函告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买保证金。丰城市政务服务中心330室咨询电话:0795-7159030 二十、拍卖公司联系方式:13979955751(张女士)。 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6日 | |||||||
联系方式: | 拍卖公司联系方式:13979955751(张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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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拍品图录.pdf 丰城市物华菜市场一楼商铺租赁权-拍卖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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