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龙嘉机场标志标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音佳024-88296026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音佳024-882960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比选公告
长春龙嘉机场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1.比选条件
长春龙嘉机场标志标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龙嘉机场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0748-2344CA2130DJ
2.3 交货地点:长春机场航站楼内
2.4比选范围:采购磨砂贴镂刻(防撞条)、磨砂贴、车贴、车贴防撞条、覆膜车贴、PVC板、3M贴、双色板、亚克力、候机楼服务指南手册、立式标识牌、铝板镂空、箱式标识牌(不锈钢、铝型材)、夜光贴、反光贴、广告布、大理石镶嵌条、灯箱布、高清写真纸、各种立牌等产品,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需求/规范。
2.5 交货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如遇需制作的标识样式、工艺及安装工序较为复杂的应协商一致的时间内安装完成。合同期: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如甲乙双方协商无意见可延续一年。
2.6 项目预算:人民币30万元,其中15万元/年。
2.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包含立式标识牌、立牌、铝板镂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标志标识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之间为准)
3.3供应商须保证拟供货物来源合法、质量有保障。(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0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chenge84384717@126.com进行比选登记。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李女士 024-88296026。
4.2 登记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按资格要求3.2条款提供的业绩;
③按资格要求3.3条款提供承诺
④按资格要求3.4、3.5条款提供的承诺函(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范围为全国)→跳转后输入信息查询截图并盖章;
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须通过邮件发送登记资料,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XX公司比选登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
4.4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
①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
②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2条证明资料的,我单位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凡领购比选文件请在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http://www.cabidding.com.cn)注册。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07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民航宾馆。
比选申请文件接受邮寄,供应商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按要求封装,再进行外包后邮寄至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空管局车队楼,联系人:李音佳,电话:024-88296026。(如供应商选择邮寄方式须在发出包裹后将快递单号发送至chenge84384717@126.com,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妥善对文件进行包装,如因未发送快递单号导致文件漏收或未及时查看等问题,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如寄送过程中发生遗失、包装损坏等问题,导致我司无法按时收到,或因包装损坏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导致拒收我司不予负责)。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机场路3500号
联系人:刘刚
联系方式:0431-77785229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邮编:100125
联系人:李音佳
联系方式:024-88296026
电子信箱:chenge84384717@126.com
8、其他
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中选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长春龙嘉机场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1.比选条件
长春龙嘉机场标志标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龙嘉机场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0748-2344CA2130DJ
2.3 交货地点:长春机场航站楼内
2.4比选范围:采购磨砂贴镂刻(防撞条)、磨砂贴、车贴、车贴防撞条、覆膜车贴、PVC板、3M贴、双色板、亚克力、候机楼服务指南手册、立式标识牌、铝板镂空、箱式标识牌(不锈钢、铝型材)、夜光贴、反光贴、广告布、大理石镶嵌条、灯箱布、高清写真纸、各种立牌等产品,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需求/规范。
2.5 交货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如遇需制作的标识样式、工艺及安装工序较为复杂的应协商一致的时间内安装完成。合同期: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如甲乙双方协商无意见可延续一年。
2.6 项目预算:人民币30万元,其中15万元/年。
2.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包含立式标识牌、立牌、铝板镂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标志标识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之间为准)
3.3供应商须保证拟供货物来源合法、质量有保障。(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0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chenge84384717@126.com进行比选登记。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李女士 024-88296026。
4.2 登记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按资格要求3.2条款提供的业绩;
③按资格要求3.3条款提供承诺
④按资格要求3.4、3.5条款提供的承诺函(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范围为全国)→跳转后输入信息查询截图并盖章;
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须通过邮件发送登记资料,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XX公司比选登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
4.4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
①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
②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2条证明资料的,我单位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凡领购比选文件请在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http://www.cabidding.com.cn)注册。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07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民航宾馆。
比选申请文件接受邮寄,供应商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按要求封装,再进行外包后邮寄至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空管局车队楼,联系人:李音佳,电话:024-88296026。(如供应商选择邮寄方式须在发出包裹后将快递单号发送至chenge84384717@126.com,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妥善对文件进行包装,如因未发送快递单号导致文件漏收或未及时查看等问题,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如寄送过程中发生遗失、包装损坏等问题,导致我司无法按时收到,或因包装损坏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导致拒收我司不予负责)。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机场路3500号
联系人:刘刚
联系方式:0431-77785229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邮编:100125
联系人:李音佳
联系方式:024-88296026
电子信箱:chenge84384717@126.com
8、其他
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中选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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