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兴县太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311149056074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洪瑞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7
公告正文
发布人: 刘洪瑞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1-14 14:50:00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永兴县太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项目编号:6202311149056074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洪瑞0735-5538525
报价起止时间:2023-11-14 14:43 -2023-11-17 14:43
采购单位: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其他林业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林业服务; 描述:开展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査,查明林地情况,针对林地情况编制林地可行性论证报告,取得永兴县太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永兴县太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开展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査,查明林地情况,针对林地情况编制林地可行性论证报告,取得永兴县太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采购需求:1、竞价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有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工作经历,近一年内必须有1个成功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拉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次要参数要求:
1次 312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永兴县太和园污水处理厂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doc

响应附件要求:1、资质证明
2、成功案例
3、踏勘证明
4、报价单(附联系方式)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郴州市 永兴县 便江镇 永兴县自然资源局405办公室(永兴大道371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永兴县太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 1、技术服务方与业主(王建军15717553777)约定好时间,派遣技术人员前往拟使用林业用地进行实地勘测(上传现场踏勘证明),对涉及的各类林地面积、林木蓄积、植被资源、边界及改变林地用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工作。 2、技术服务方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要求编制可行性报告及项目违法签定报告,出具编制成果。 3、以上作业完成时间根据项目标的体量大小而定,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 4、编制报告完成后,技术服务方完成印刷、装订、双方盖取公章,将材料上报给省、市林业局进行审核、复验、盖章、主管领导签字。 5、资料及时到省级政务中心林地审批窗口申请审批,审批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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