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聚焦困境未成年人特殊群体,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关爱服务质量,推动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现需采购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需求如下:
  一、询价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
  三、项目期限
  2023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18日(项目实施一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项目控制价  
  该项目经费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450,000.00元
  五、项目内容
  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定期走访、开展特殊困境未成年人个案帮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业务培训和指导、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开设24小时未成年人服务热线电话、建立专家资源库和志愿服务团队、协助检查和指导关爱服务及档案管理工作、协助检查和指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经验提炼与推广品牌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件(《广州市南沙区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
  六、参与报价单位的资格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社会组织则需提供近两年均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并通过审核的证明。
  (二)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并加盖公章);报价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者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年检合格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等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单位具有社会服务相关经验,运作情况良好。
  (五)具有详细的项目服务实施方案,根据《广州市南沙区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中的需求情况等提供明确的响应和论述。
  (六)具有详细健全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
  (七)报价单位需安排相对固定的项目工作人员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人员资质及工作经验需与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达成一致意见。
  七、比选方式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70%,则需报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  
  (三)若2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报价低的单位作为本次比选的最终签约对象。若得分最高的报价单位自动退出,则由得分第二高的报价单位作为本次比选的最终签约对象。
  八、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请于2023年6月30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提供正本、副本均需加盖公章。
  (三)报价文件须清晰写明项目名称、机构基本情况、服务方案、报价单(含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资质证明、获奖情况、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及服务合同复印件)、专职人员管理制度、联系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如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将上述文件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并在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不符合本询价公告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206室,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34680270。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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