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尔滨市第二医院消防器材场内外比价公告
金额
2.46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zjj24042810278920
预算金额2.4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30
公告正文
特别提示: 该项目未关联政府采购计划,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第二医院消防器材场内外比价
项目编号: DZJJ24042810278920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第二医院 报价截止时间:2024-04-30 13:50:36 项目预算(元):24600.00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卫星路38号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小微企业优惠率(%): 20.00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商品分类 产品名称 参考品牌 参考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产地要求 现货要求 原装正品要求 技术指标
1 消防器材 4公斤灭火器
洪湖

4公斤干粉灭火器
410 中国

1.概述
1.1 本技术要求适用哈尔滨市第二医院消防灭火器材设备的采购参数。包括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放置位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现行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供方没有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需方可以认为供方提出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1.4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5本技术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由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需具备生产厂商的授权,如有相关纠纷,由供货方负责。
1.7本技术规范书为投标和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消防灭火器材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和放置位置。(详见附表)
3.产品应满足的质量保证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GBJ16-199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4]GB4351-1997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5]GB8109-87 推车式灭火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6]GB13532-92 干粉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7]GB12515-90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8]CNCA—09C—044:2001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9]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3 C 认证)
4.包装和运输
4.1设备应采用安全的运输方式,并标上相应的符号后再发运。为了运输安全起见,在箱内应采用适当的防震和防潮措施。
4.2设备运输应有保护装置,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和腐蚀。
5.供方应提供技术文件
5.1 产品供货清单;
5.2 灭火器产品检验报告;
5.3 3C 认证相关文件;
5.4 产品授权书及相关资质;
6.技术服务
6.1售前服务工作,介绍产品的性能、先进性,使用情况;
6.2供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包括设备放置和使用培训等。
6.3保证期2年内因设备产品问题不能正常工作时,供方应免费为需方更换。

场内外比价规则:
1.所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皆可参与场内外比价。
2.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3.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成本价格和同期任一大型电商平台(京东、苏宁、国美)自营的在售同款商品价格,实现采购价格和采购质量最优。供应商报价可提供商品价格证明,有以下两种方式(非必填):
①报价供应商应提供同期 1家以上大型电商平台(京东、苏宁、国美)自营的在售同款商品的参考链接、参考价格。
②可提供厂商官网同期同款商品链接或过去一年的历史合同、发票作为参考。
以上两种方式均要求报价(供货价)应不高于链接或合同中的参考价。
4.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 (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hlj.gov.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503756)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 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5.如成交供应商超过72小时未确认订单,视为该供应商放弃成交,采购人可选择废标或选择其他报价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上传《小微企业声明函》,电子卖场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自动对该供应商的报价给予规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比价结果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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