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沐川县竹海大道诸沐路及魔芋科技产业园道路交安工程谈判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沐川县竹海大道诸沐路及魔芋科技产业园道路交安工程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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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谈判邀请二〇二二年八月采购人: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文件沐川县竹海大道褚沐路及魔芋科技产业园道路交安工程
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筹资金二、资金情况3、采购人: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项目名称:沐川县竹海大道褚沐路及魔芋科技产业园道路交安工程一、采购项目情况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对沐川县竹海大道褚沐路及魔芋科技产业园道路交安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2、各供应商须认真阅读并理解本条要求,慎重报价。报价要求:1、本项目为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文件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实质性要求)波形梁钢护栏(Gr-A-4E)102m;波形梁钢护栏(AT1-2)24m;单柱式铝合金标志4个;单悬臂铝合金标志6个;热熔标线1645.5m²;混凝土界碑9个;栏式轮廓表18个;防撞桶72个;缆索护栏824m;单柱式交通标志28个。采购材料型号及数量:最高限价:440122.5元。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乐山金惠投资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kimhye.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9、经营范围含钢筋材料生产、销售或建材销售。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联系方式乐山金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原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888号)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谈判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2年8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文件自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5日在乐山金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kimhye.cn/)通知公告栏中获取,供应商自行下载。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22年8月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联系电话:0833-4697708联系人:吴先生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888号采购人: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440122.5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至项目结束 |
4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 |
5 | 谈判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乐山金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通知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7 |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 |
8 |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金 额:¥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收款单位: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沐川县支行银行账号:13012100000006186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
9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金 额:中选金额的5%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收款单位: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沐川县支行银行账号:13012100000006186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 |
10 | 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咨询 | 联 系 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833-4697708 |
11 | 成交通知书领取(实质性要求) | 成交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人地点领取成交通知书,预期视为放弃中选。联系电话:0833-4697708 |
12 | 供应商询问与质疑(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询问与质疑由采购人接收和答复。供应商的所有询问、质疑以现场提交书面材料以外的其他形式提出的,不予接收和答复。本项目不接受除当面递交以外的其他递交形式(如快递、邮寄、电子邮件、微信等)递交的供应商询问、质疑。4、本项目询问、质疑联系方式:联 系 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833-4697708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888号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13 | 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 | 按《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采购官方网站令第317号)“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进行认定。注:1、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2、四川省省外供应商按所在地相关标准执行。 3、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有新规的,从其规定。 |
14 | 答疑会 |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答疑会。 |
2.2“供应商”系是指响应谈判、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本次采购有关定义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二、总则
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供应商2.4“资格性要求”、“实质性要求”系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满足的资格性条件或符合性条件方面的实质要求,供应商响应不满足的将按其对应情况,对供应商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或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3本响应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4.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3.3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4谈判有效期从提交协议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协议文件中承诺的谈判有效期应当不少于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6.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6.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6.1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谈判截止时间届满后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谈判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8.1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8.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解释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引起供应商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及评审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7.谈判文件的构成三、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谈判方案或多个报价备选。(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需进行装订(无线胶装)。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8.3获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全程跟进、关注、了解乐山金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是否发布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8.2潜在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并现场提交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潜在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9.3报价部分。具体响应内容见本文件全文,编制内容、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章。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主要是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明细、技术、服务、商务要求、主要合同条款、履约能力等评审内容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9.2其他响应部分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格性响应文件。9.1资格性部分
具体的编制格式见第六章。(5)在本次谈判之前一周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或相同服务内容报价与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20%。(实质性要求)(4)供应商根据采购清单序号编制的每种产品或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3)供应商报价时须按项目采购清单中所列序号逐条编制,不得拆分、合并、漏项、增项报价。(实质性要求)(2)供应商报价须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包括谈判后全部实质性响应的所有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及要求见本文件第六章。
12.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0.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0.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供应商应当准备的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和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14.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3.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3.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格式文档中标注为“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没有标注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结合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实质性要求)。13.响应文件格式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
14.7本次谈判采购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14.6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14.5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4.4响应文件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14.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4.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
16.2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的项目名称应当与本项目供应商名称与项目名称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与本项目报名供应商名称及其报名项目的项目名称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实质性要求)16.1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递交15.2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实质性要求)15.1供应商应在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9.1评审结束后,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19.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18.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金惠集团采购制度和本文件相关的规定进行。五、评审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0.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0.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0.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0.成交结果供应商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承担按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处理或处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前款规定(1)、(4)、(5)条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2个月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所有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1.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实质性要求)21.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实质性要求)21.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
按实计量,以最后审计数量为准。24.计量方式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3.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禁止合同分包。
2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6.履行合同25.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向采购人现场提交履约保函原件供验证,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25.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或向采购人现场提交履约保函原件供验证。25.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威胁其他供应商的;(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28.谈判纪律(实质性要求)八、谈判纪律要求
(九)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八)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七)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六)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四)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十五)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十四)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二)向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十一)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十)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供应商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2个月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所有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十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十九)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十八)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十七)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六)将采购合同转包;
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亲自参加则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分公司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经营部提供投资人授权书原件,其他组织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亲自参加则不提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①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为事业法人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③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承担按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处理或处罚。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2、供应商自行提供认为有利于本次谈判采承诺函购的相关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及材料。1、满足谈判文件中关于资质、资格的其他要求;(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函,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响应处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4、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格式详见第六章);
三、服务要求:本次项目的具体指标要求详见下表参数二、项目报价及技术要求(实质性要求):项目位于沐川县沐溪镇。本次采购内容为沐川县竹海大道褚沐路及魔芋科技产业园道路交安工程,单价为含税到场(其中还包含材料临时保管费及卸车费用)以及制作安装价,施工地点为沐川县竹海大道褚沐路及魔芋科技产业园道路施工现场。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或技术要求 | 类型 | 单位 | 数量 |
1 | 波形梁钢护栏 | 详见施工图 | Gr-A-4E | m | 102 |
2 | 波形梁钢护栏 | 详见施工图 | AT1-2 | m | 24 |
3 |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 详见施工图 | 个 | 4 | |
4 | 单悬臂铝合金标志 | 详见施工图 | 个 | 6 | |
5 | 热熔标线 | 详见施工图 | ㎡ | 1645.5 | |
6 | 混凝土界碑 | 详见施工图 | 个 | 9 | |
7 | 栏式轮廓表 | 详见施工图 | 个 | 18 | |
8 | 防撞桶 | 详见施工图 | 个 | 72 | |
9 | 缆索护栏 | 详见施工图 | m | 824 | |
10 | 单柱式交通标志 | 详见施工图 | 个 | 28 |
3、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沐川县竹海大道褚沐路及魔芋科技产业园道路施工现场2、服务地点(实质性要求):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结束1、服务期限(实质性要求):服务要求包括在项目履约过程中的服务要求。本项目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收款前向采购人提供与本项目金额等额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付款方式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在谈判结束后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付工作;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缴纳中选金额5%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后,采购人财务部门接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采购人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无息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四、商务及合同条款要求:质量要求:符合行业相关规范及规定要求;符合设计文件要求;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2)诉讼应由败诉方承担。(1)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就采购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4、争议解决办法(2)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对方均有权视情况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3、违约责任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第六章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2)本项目需二次报价。(1)项目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供应商除本项目成交金额外的任何费用。5、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人名称):1、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三、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谈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八、我单位有()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没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七、在参与本次谈判之前一周年内,我公司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或服务内容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20%,我单位承诺符合该要求。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我单位有次被列入《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四、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采购人名称):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日期: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XXXX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均须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标处理。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且应在有效期内。3、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2、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1、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说明: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规定,本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人名称)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提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应带上身份证原件,以备评审时复核审查。
(采购人名称):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且同时承诺如本单位中标,如果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中标处理。
说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本单位(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本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采购人名称):1、报价函二、其他响应文件注: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证明材料5、供应商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五、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有效期为日历天。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三、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二、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XX万元(人民币大写:XXXX)。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
通讯地址: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八、我方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七、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及金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六、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专家评审费收取方式及收取标准一次性足额支付专家评审费。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2、供应商结算时,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1、以上工作内容包含材料、机械及人工。价格均为含税价。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联系电话:XXXX。
交安工程量清单 | |||||||
项目名称:沐川县竹海大道褚沐路及魔芋科技产业园道路交安工程 | |||||||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或技术要求 | 类型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元) |
1 | 波形梁钢护栏 | 详见施工图 | Gr-A-4E | m | 102 | ||
2 | 波形梁钢护栏 | 详见施工图 | AT1-2 | m | 24 | ||
3 |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 详见施工图 | 个 | 4 | |||
4 | 单悬臂铝合金标志 | 详见施工图 | 个 | 6 | |||
5 | 热熔标线 | 详见施工图 | ㎡ | 1645.5 | |||
6 | 混凝土界碑 | 详见施工图 | 个 | 9 | |||
7 | 栏式轮廓表 | 详见施工图 | 个 | 18 | |||
8 | 防撞桶 | 详见施工图 | 个 | 72 | |||
9 | 缆索护栏 | 详见施工图 | m | 824 | |||
10 | 单柱式交通标志 | 详见施工图 | 个 | 28 | |||
合价 |
1.2评审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制度,根据金惠集团《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1.总则第七章评审方法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四)根据需要要求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单位对谈判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1.4评审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6评审委员会评价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以及经过谈判供应商按规定变动并提交的响应文件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5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七)向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六)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1.2评审委员会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2.1.1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2.谈判程序
供应商资格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评审委员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2.1本项目需要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性检查。2.2资格性审查。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审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3)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2.5采购人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4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法和谈判文件规定。2.2.3评审委员会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资格审查报告的有效性。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否则无效。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委员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3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最高限价、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2谈判开始前,评审委员会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2.4.1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2.4谈判。
2.5.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提交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2.5.1本项目采取二次报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的报价即为第一次报价,待资格性审查通过后现场进行二次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预算控制价,否则,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最后报价。2.4.8谈判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4.7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其提交的报价无效。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8编写谈判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被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2.6评审委员会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签字或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9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谈判报告应当由评审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理由,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如有授权)。(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3)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1终止谈判采购活动。2.10.2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签字或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2.10.1评审委员会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0供应商澄清、说明
一、合同形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4)采购人认为采购过程中存在应当终止谈判采购活动情形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结算方式:以项目审计数量乘以中标单价作为结算金额。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质量、技术、进度、环境保护、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安排组织工作,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和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②要求乙方继续施工,直至达到主管部门检测合格的标准。①不支付乙方的承包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已经被使用的全部材料的费用。三、质量标准:1、乙方承包的工程验收时必须达到主管部门检测合格的标准。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措施:二、施工地点:甲方指定施工现场(沐川县竹海大道褚沐路及魔芋科技产业园道路)。
②、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与文明施工进行监督;①、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审核;1、甲方义务和权利:七、双方义务和权利:六、合同约定期限:自双方签合同起至本工程完工止。五、付款方式:工程完成80%,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完工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60%(含前期支付进度款),项目经审计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2年且工程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质保期内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导致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施工工艺不合格导致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进场;2、乙方义务和权利:⑥、甲方负责协调供水、供电、天然气等地下管网相关责任单位对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地下管网进行标注,确认位置。⑤、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④、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③、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的采购进行监督和抽查;
1、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乙方或第三方的伤、残、死亡事故,以及乙方原因或乙方的过失造成的全部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九、安全⑤、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甲方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④、服从甲方工作安排;③、负责全部施工机械、设备的配件、维修、人员工作、吃住并承担全部费用;②、负责提供和组织施工所需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其人员并满足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7、乙方凡有不适应高处作业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贫血病等)以及16周岁以下未成年者、50周岁以上的老年工及女工,不得随队入场施工,违者乙方自行负责其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非乙方承包范围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甲方现场负责人报告,整改后方可施工,严禁违章冒险作业。5、凡属甲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乙方一律不得私自动用。违者,甲方有权追究责任并责令其赔偿全部损失。4、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时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并监督乙方整改。乙方违章作业的,甲方可要求停工或罚款。3、乙方必须施工时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施工区域需设置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及其他安全设施。2、乙方必须按规定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学习,提高所属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按照规程办事。
9、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将投保情况书面报送甲方备案。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由乙方购买保险或妥善保管使用,如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概由乙方自行负责。8、乙方人员内部治安纠纷、案件、事故,由乙方负责查办,如涉及甲方人员,则必须派人与甲方配合查处。
沐川县竹海大道褚沐路及魔芋科技产业园道路
交安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
第一章谈判邀请
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对沐川县竹海大道褚沐路及魔芋科技产业园道
路交安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
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沐川县竹海大道褚沐路及魔芋科技产业园道路交安工程
3、采购人: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440122.5元。
三、采购材料型号及数量:
波形梁钢护栏(Gr-A-4E)102m;波形梁钢护栏(AT1-2)24m;单柱式铝合金标
志4个;单悬臂铝合金标志6个;热熔标线1645.5m²;混凝土界碑9个;栏式轮廓
表18个;防撞桶72个;缆索护栏824m;单柱式交通标志28个。
报价要求:1、本项目为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文件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实
质性要求)
2、各供应商须认真阅读并理解本条要求,慎重报价。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乐山金惠投资集团官方网站
(http://www.kimhye.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9、经营范围含钢筋材料生产、销售或建材销售。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
谈判文件自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5日在乐山金惠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kimhye.cn/)通知公告栏中获取,供应商自行下载。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2年8月26日10时00分(北
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
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谈判地点:
乐山金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原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888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888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33-4697708
2022年8月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440122.5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至项目结束 |
4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 |
5 | 谈判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乐山金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通知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经评审的最低价 | ||
7 | 评审办法 | |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 ||
收款单位: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8 |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金额:¥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
开户行:乐山市商业银行沐川县支行银行 | ||
账号:13012100000006186 | ||
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 ||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 ||
收款单位: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9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金额:中选金额的5% |
开户行:乐山市商业银行沐川县支行银行 | ||
账号:13012100000006186 | ||
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 | ||
10 | 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咨询 | 联系人:吴先生 |
10 | 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咨询 | 联系电话:0833-4697708 |
11 | 成交通知书领取(实质性要求) | 成交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人地点领取成交通知书,预期视为放弃中选。 |
12 | 供应商询问与质疑(实质性要求) | 1、本项目询问与质疑由采购人接收和答复。联系电话:0833-46977082、供应商的所有询问、质疑以现场提交书面材料以外的其他形式提出的,不予接收和答复。3、本项目不接受除当面递交以外的其他递交形式(如快递、邮寄、电子邮件、微信等)递交的供应商询问、质疑。4、本项目询问、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833-4697708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888号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13 | 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 | 按《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采购官方网站令第317号)“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进行认定。注:1、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2、四川省省外供应商按所在地相关标准执行。3、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有新规的,从其规定。 |
14 | 答疑会 |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答疑会。 |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本次采购有关定义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2“供应商”系是指响应谈判、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本响应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
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2.4“资格性要求”、“实质性要求”系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满足的资格性条件或
符合性条件方面的实质要求,供应商响应不满足的将按其对应情况,对供应商认定为
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或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3.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
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
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
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6.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6.1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谈判截止时间届满后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
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
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谈判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
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
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
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6.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
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
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6.4谈判有效期从提交协议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协议文件中承诺的谈判有效期
应当不少于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
三、谈判文件
7.谈判文件的构成
7.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及评审的
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
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引起供应商损
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解释
8.1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2潜在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并现
场提交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潜在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8.3获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全程跟进、关注、了解乐
山金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是否发布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需进行装订(无线胶装)。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
应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谈判方案或多个报价备选。(实质性要求)
9.1资格性部分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格性响应文件。
9.2其他响应部分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主要是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明细、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主要合同条款、履约能力等评审内容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具体响应内容见本文件全文,编制内容、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章。
9.3报价部分。
(1)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及要求见本文件第六章。
(2)供应商报价须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包括谈判后全部实质性响应的所
有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
质性要求)
(3)供应商报价时须按项目采购清单中所列序号逐条编制,不得拆分、合并、
漏项、增项报价。(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根据采购清单序号编制的每种产品或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
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5)在本次谈判之前一周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
的产品或相同服务内容报价与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实质性要求)
具体的编制格式见第六章。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
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0.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2.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
13.响应文件格式
13.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格式文档
中标注为“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没有标注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
况结合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实质性要求)。
13.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4.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4.1供应商应当准备的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和其
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
14.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
14.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4.4响应文件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
求)。
14.5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4.6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4.7本次谈判采购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
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5.1供应商应在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
标编号、项目名称。
15.2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人名
称、项目名称。(实质性要求)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拒绝接收截止时间
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6.2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的项目名称应当与本项目供应商
名称与项目名称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与本项目报名供应商名称及其报名项
目的项目名称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
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实质性要求)
五、评审
18.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金惠集团采购制度和本文件相关的规定
进行。
六、成交事项
19.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评审结束后,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19.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
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前款规定(1)、(4)、(5)条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
5、供应商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
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二、其他响应文件
1、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
采购。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
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
标价为人民币XX万元(人民币大写:XXXX)。
二、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其他响应文
件(正本1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有效期为日历天。
六、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专家评审费收取方式及收取标准一次性足额支
付专家评审费。
七、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及金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八、我方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联系电话:XXXX。
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交安工程量清单
项目名称:沐川县竹海大道褚沐路及魔芋科技产业园道路交安工程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或技术要求 | 类型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元) |
1 | 波形梁钢护栏 | 详见施工图 | Gr-A-4E | m | 102 | ||
2 | 波形梁钢护栏 | 详见施工图 | AT1-2 | m | 24 | ||
3 |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 详见施工图 | 个 | 4 | |||
4 | 单悬臂铝合金标志 | 详见施工图 | 个 | 6 | |||
5 | 热熔标线 | 详见施工图 | ㎡ | 1645.5 | |||
6 | 混凝土界碑 | 详见施工图 | 个 | 9 | |||
7 | 栏式轮廓表 | 详见施工图 | 个 | 18 | |||
8 | 防撞桶 | 详见施工图 | 个 | 72 | |||
9 | 缆索护栏 | 详见施工图 | m | 824 | |||
10 | 单柱式交通标志 | 详见施工图 | 个 | 28 | |||
合价 | 合价 |
注:1、以上工作内容包含材料、机械及人工。价格均为含税价。
2、供应商结算时,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第七章评审方法
1.总则
1.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等法律制度,根据金惠集团《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
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1.2评审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审委
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评审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
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单位对谈判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
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根据需要要求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七)向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1.6评审委员会评价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求其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以及经过谈判供应商按规定变动并提交的响应文件
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谈判程序
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
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
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2.1.2评审委员会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本谈判文件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
况。除本条规定和评审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
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性检查。
评审委员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
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
具备谈判资格。
供应商资格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
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
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
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资格审查报告的有效性。
2.2.3评审委员会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
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法和谈判文件规
定。
2.2.5采购人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
查的原因。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
活动公告。
2.4谈判。
2.4.1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
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2.4.2谈判开始前,评审委员会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
文件的最高限价、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
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委员会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
审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
代表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拒绝,
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
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
处理。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评
审委员会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其提交的报价无效。
2.4.8谈判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
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本项目采取二次报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的报价即为第一次报
价,待资格性审查通过后现场进行二次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预算控
制价,否则,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5.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提交
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
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
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签字或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
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最
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
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
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
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
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评审委员会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
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
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编写谈判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被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后,应向采购人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
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理由,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如有授权)。
谈判报告应当由评审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
议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
审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
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2.9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
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
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2.10供应商澄清、说明
2.10.1评审委员会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
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0.2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签字或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2.11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
家的;
(4)采购人认为采购过程中存在应当终止谈判采购活动情形的。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形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二、施工地点:甲方指定施工现场(沐川县竹海大道褚沐路及魔芋科技产业园道
路)。
三、质量标准:1、乙方承包的工程验收时必须达到主管部门检测合格的标准。如
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措施:
①不支付乙方的承包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已经被使用的全部材料
的费用。
②要求乙方继续施工,直至达到主管部门检测合格的标准。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质量、技术、进度、环境保护、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方面
的工作安排组织工作,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和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
四、结算方式:以项目审计数量乘以中标单价作为结算金额。
五、付款方式:工程完成80%,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完工并经主管部门
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60%(含前期支付进度款),项目经审计后,支付至结
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2年且工程无质量问题后无
息支付(质保期内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导致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施
工工艺不合格导致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约定期限:自双方签合同起至本工程完工止。
七、双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义务和权利:
①、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审核;
②、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与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③、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的采购进行监督和抽查;
④、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⑤、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⑥、甲方负责协调供水、供电、天然气等地下管网相关责任单位对施工现场范围
内的地下管网进行标注,确认位置。
2、乙方义务和权利:
①、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进场;
②、负责提供和组织施工所需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其人员并满足甲方要求保质保
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③、负责全部施工机械、设备的配件、维修、人员工作、吃住并承担全部费用;
④、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⑤、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甲方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九、安全
1、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乙方或第三方的伤、残、死亡事故,以及乙方原因或
乙方的过失造成的全部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和法律责任。
2、乙方必须按规定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操作规程的
学习,提高所属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按
照规程办事。
3、乙方必须施工时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施工区域需设置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和
安全标志及其他安全设施。
4、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时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并监督乙方
整改。乙方违章作业的,甲方可要求停工或罚款。
5、凡属甲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乙方一律不得私自动用。违者,
甲方有权追究责任并责令其赔偿全部损失。
6、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非乙方承包范围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甲方现场负责
人报告,整改后方可施工,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7、乙方凡有不适应高处作业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贫血病等)以及16
周岁以下未成年者、50周岁以上的老年工及女工,不得随队入场施工,违者乙方自
行负责其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乙方人员内部治安纠纷、案件、事故,由乙方负责查办,如涉及甲方人员,
则必须派人与甲方配合查处。
9、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将投保情况书面报送甲方备案。
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由乙方购买保险或妥善保管使用,如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
损失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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