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LXDH-2022037(招标文件编号:JLXDH-2022037)
二、项目名称:梅小野星光花海建设工程—知北村粉坊污水处理站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天成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解放街26幢1-1号
中标(成交)金额:56.1957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吉林省天成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梅小野星光花海建设工程—知北村粉坊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站(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 秦勇哲 | 二级建造师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晶、谭长清、王世存、曹洪凤、杨笑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LXDH-2022037
二、项目名称:梅小野星光花海建设工程—知北村粉坊污水处理站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天成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解放街26幢1-1号
3.中标金额:56195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梅小野星光花海建设工程—知北村粉坊污水处理站 施工范围:污水处理站(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项目经理:秦勇哲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
五、评审专家名单:彭晶、谭长清、王世存、曹洪凤、杨笑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5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海龙湖一号管理房
联系人:陆伯斌
电话:0435-6069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信达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河口市东方米兰二期24幢2单元901号
联系方式:0435-5196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诗慧
电话:0435-519667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海龙湖一号管理房
联系方式:陆伯斌0435-6069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信达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河口市东方米兰二期24幢2单元901号
联系方式:宋诗慧0435-5196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诗慧
电 话: 0435-5196677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海龙湖一号管理房联系人:陆伯斌 电 话:0435-606992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吉林省信达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梅河口市东方米兰二期24幢2单元901号联系人:宋诗慧电 话:0435-5196677 |
1.1.4 | 项目名称 | 梅小野星光花海建设工程—知北村粉坊污水处理站 |
1.1.5 | 建设地点 | 梅河口市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0、2021)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项目经理资格: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他要求:1、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在省外的业绩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3 | 其他要求 | 一、不接受有下列情况的投标人投标(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投标报价文件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疑问的提出:提交投标疑问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交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805室项目联系人:宋诗慧联系电话:0435-5196677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则视为其无疑问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开始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日 |
1.11 | 分 包 | ■不允许 |
1.12 | 偏 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料 |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遗文件(如有时)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日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11日09时00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投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文件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或在招标公司指定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书面确认内容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投标文件修改内容的时间 | 收到修改文件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或在招标公司指定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书面确认内容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复印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建造师注册证书5、专职安全员及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企业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7、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8、工程项目获奖证书9、获奖文件(获奖文件应含有项目经理人员名单)10、有关获奖以及获奖单位名单查询网址等11、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1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证金以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将转账或电汇凭证以及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000元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0710441011015200006038转入单位名称:吉林省信达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9年至今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19年至今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19年至今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和盖章要求 | 正本和副本封面及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处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U盘),开标一览表1份。 |
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并用A4规格纸打印,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中封皮不得采用塑料,且不得使用可拆开式方式装订投标文件。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及封套上写明 | 正本和副本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封套上清楚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在封套封口处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梅小野星光花海建设工程—知北村粉坊污水处理站”投标文件在2022年10月11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方式: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在封套封口处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开标一览表密封方式: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在封套封口处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上标记“开标一览表”字样.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地 点: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805室收件人:宋诗慧提交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1日08时50分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时00分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805室。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进行唱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从吉林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业主0人。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 |
7.3 | 履约、支付担保 | ■无 |
10.1 | 招标服务费 | 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及《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
10.2 | 投标报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8.8103万元; |
10.3 | 本工程合同价款方式 | 固定单价合同。 |
10.4 | 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 | 工程款的1% |
10.5 | 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 |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详见吉建质[2017]138号文件)。 |
10.6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
开标当日,须投标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投标事宜,除委托代理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经理 |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9、2020、2021)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禁止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8.8103万元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与招标文件工程清单给出的范围一致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6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已按要求递交人民币6000元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编号一致,并加盖造价人员执业章;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25分其他评审因素: 15 分投标报价: 6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5个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报价小于5个时,取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10个时,去掉2个最高和2个最低投标报价,当有效报价小于10个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每增加5个时,去掉最高和最低投标报价个数增加1个,以此类推)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6分) | 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先进、合理、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得6分,基本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得1~5分,不满足施工要求得0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质量保证措施(4分) | 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过程、检验检测,质量通病防治等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满足施工要求得4分,基本满足施工要求得1~3分,不满足施工要求得0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 | 安全管理体系及施工保证措施全面、有效且合理得4分,基本合理得1~3分,不合理得0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总体及施工进度保障措施(3分) | 施工总体及施工进度保障措施,有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且安排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得0.5~2分,不合理得0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全面、有效且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0.5~1分,不合理得0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文明施工措施的合理性(3分) | 工程施工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安排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得0.5~2分,不合理得0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1分) | 主要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安排合理得1分,基本合理得0.5分,不合理得0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劳动力安排计划(1分) | 劳动力进场计划安排合理得1分,基本合理得0.5分,不合理得0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原材料进场计划(1分) | 主要材料进场计划安排合理得1分,基本合理得0.5分,不合理得0分。 | |
2.2.4(2) | 其他评审因素 | 业绩 | 企业业绩(2分) | 投标人2019年至今已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提供相关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
2.2.4(2) | 其他评审因素 | 业绩 | 项目经理业绩(2分) | 项目经理近2019年至今已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提供相关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提供的资料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还需提供建设单位出示的证明。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
2.2.4(2) | 其他评审因素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2分) | 管理人员配备专业齐全、合理,专业技术、管理能力强得2分,一般得1—0分。 | |
其他评审因素 | 项目经理获奖业绩(5分) | (一)获“鲁班奖”的加5分,有效期5年;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加2分,有效期3年;(二)获吉林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项目负责人加3分,有效期2年;获市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项目负责人加1分,有效期2年;(三)获国家优秀勘察设计行业一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的加2分,有效期3年;获省级优秀勘察设计的加1分,有效期2年。(四)获吉林省优质工程奖的加2分,有效期2年;获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的加1分,有效期2年。 除上述规定的奖项外,投标人所获得的其他各类工程奖项不得加分。详见: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13号文件)规定。(四)注:(1)入吉建筑企业投标中使用获奖工程业绩加分时,应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未曾使用获奖工程业绩加分中标其他工程项目的证明,否则不予加分。(2)本省行政区域内获得国家优质工程、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国家、省级优秀勘察设计的工程项目登陆“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sjsxxw.com/)”查询核验。(3)加分时,在有效期内只针对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一次有效,不累计加分。获奖工程业绩经使用后,一旦中标,下次投标不得再次使用。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且在处罚期内的,则取消获奖工程业绩加分资格。(4)获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调离获奖企业到其他单位执业的,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投标时在原企业的获奖项目无效,不再参与获奖工程业绩加分。(5)投标人在获奖工程业绩加分有效期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公告的,在公告期内参与投标,其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业绩不得加分(6)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获奖业绩加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一)工程项目获奖证书;(二)获奖文件(获奖文件应含有项目经理人员名单);(三)获奖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四)有关获奖以及获奖单位名单查询网址等。 | ||
其他评审因素 | 工程保修及服务承诺(4)分 | 工程保修期符合国家规定并有服务承诺得2分,承诺保修期有延长的,每延长一年加1分,延长两年及以上的加2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以2.2.3确定的公试计算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60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人报价得分=60-投标报价偏差率*2*100;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人报价得分=60-投标报价偏差率*1*100;投标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序号 | 材料、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编制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编制依据3)编制说明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 中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规费(元) |
合 计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 中 |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规费(元) |
合 计 |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2 | 措施项目 | — | |
2.1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
3 | 其他项目 | — | |
3.1 |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 | — | |
3.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
3.3 | 计日工 | — | |
3.4 | 总承包服务费 | — | |
4 | 规费 | — | |
5 | 税金 | — | |
报标报价合计=1+2+3+4+5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定额编号 | 定额名称 | 定额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定额编号 | 定额名称 | 定额单位 | 数量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和利润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和利润 | |||
人工单价 | 小计 | |||||||||||||
元/工日 | 未计价材料费 |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
材料费明细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暂估单价(元) | 暂估单价(元)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其他材料费 | |||||||||||||
材料费明细 | 材料费小计 |
序号 | 编码 | 清单/定额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其中 | 合价(元) | ||||
序号 | 编码 | 清单/定额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 | 利润 | 合价(元) |
1 | |||||||||||
2 | |||||||||||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备注 |
合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项 | 明细详见表4.11-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4.11-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4.11-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4.11-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4.11-5 | ||
合计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列金额(元) | 备注 |
合计 |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暂估(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差额±(元) | 备注 |
合计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
一 | 人 工 | ||||||
1 | |||||||
2 | |||||||
3 | |||||||
4 | |||||||
人工小计 | |||||||
二 | 材料 | ||||||
1 | |||||||
2 | |||||||
3 | |||||||
4 | |||||||
材料小计 | |||||||
三 | 施工机械 | ||||||
1 | |||||||
2 | |||||||
3 | |||||||
4 | |||||||
施工机械小计 | |||||||
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
总计 |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 |||||
2 | 发包人提供材料 | |||||
合计 | —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费率(%) | 金额(元) |
1 | 规费 | ||||
1.1 | 社会保障费 | ||||
(1) |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 ||||
(2) | 工伤保险费 | ||||
(3) | 生育保险费 | ||||
1.2 | 工程排污费 | ||||
1.3 | 工程检测费 | ||||
1.4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
1.5 | 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 ||||
2 | 税金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设备金额 | |||
合计 |
投标人名称 | 企业施工资质等级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投标保证金(有/无)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是否响应 |
1 | 项目经理 | 姓名: | |
2 | 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天数: 日历天 | |
3 | 投标有效期 | 6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
4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5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6 | 缺陷责任期 | 2年 | |
7 | 保修期 | 外墙涂料5年,所有防水工程5年,其他工程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期限 | |
8 | 工程付款 | 按工程进度付款 | |
9 | 质量保留金 | 工程款的1%,竣工结算时一次扣留。 |
(注:基本账户转出的转账凭证并加盖公章。) |
序号 | 设备名 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 位 | 备注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 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 途 | 备注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备注 |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项目经理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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