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招标】无锡滨湖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BHDLGK2023081)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dlgk2023081
预算金额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晓成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晶177685352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无锡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滨湖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无锡滨湖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DLGK2023081
项目名称:无锡滨湖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采购内容:无锡滨湖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拟注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拟选聘主承销商负责公司债券的方案设计、申报、注册、发行、中介机构协调以及后续管理等全过程的服务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债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采购预算:400万元;
最高限价:400万元(最高年化承销费率0.1%);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息偿付结束。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小企业:否。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证书》;
(4)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代表应为企业在职员工,提供由法定社保收缴机构出具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02月~2023年07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如为法人亲自参与的,则无需提供);
(5)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员工。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
4、其他规定:
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报价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系统内,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牵头单位报名即可。
售价:捌佰圆/份,开标前现金支付,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本公告发布媒体
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注册:①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完成在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注册登记手续。②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510-81173536。
2、注意事项:
(1)相关人员参与投标(报价)的,应充分考虑完成核验等事宜所需时间,请提前进入服务大厅。如由于时间延误,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报价),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相关人员(委派单位)自行承担。
(2)参与投标(报价)或办理其他事宜的相关人员,一个单位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指定会议室或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1)供应商如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总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如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接(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承接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总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一投标供应商,价格扣除优惠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服务类采购费率1.50%;中标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按上述标准的80%计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无锡市滨湖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鸿桥路879号20楼2001室
联系人:丁晓成
联系电话:0510-85165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17768535259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滴翠路100号B栋1201
邮政编码:214000
邮箱:1195686930@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晶
电 话:17768535259
无锡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日
2023年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无锡滨湖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DLGK2023081
项目名称:无锡滨湖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采购内容:无锡滨湖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拟注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拟选聘主承销商负责公司债券的方案设计、申报、注册、发行、中介机构协调以及后续管理等全过程的服务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债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采购预算:400万元;
最高限价:400万元(最高年化承销费率0.1%);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息偿付结束。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小企业:否。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证书》;
(4)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代表应为企业在职员工,提供由法定社保收缴机构出具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02月~2023年07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如为法人亲自参与的,则无需提供);
(5)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员工。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
4、其他规定:
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报价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系统内,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牵头单位报名即可。
售价:捌佰圆/份,开标前现金支付,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本公告发布媒体
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注册:①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完成在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注册登记手续。②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510-81173536。
2、注意事项:
(1)相关人员参与投标(报价)的,应充分考虑完成核验等事宜所需时间,请提前进入服务大厅。如由于时间延误,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报价),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相关人员(委派单位)自行承担。
(2)参与投标(报价)或办理其他事宜的相关人员,一个单位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指定会议室或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1)供应商如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总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如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接(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承接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总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一投标供应商,价格扣除优惠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服务类采购费率1.50%;中标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按上述标准的80%计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无锡市滨湖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鸿桥路879号20楼2001室
联系人:丁晓成
联系电话:0510-85165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17768535259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滴翠路100号B栋1201
邮政编码:214000
邮箱:1195686930@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晶
电 话:17768535259
无锡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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